书摘2018
苏木七 / 2018-12-31
书单
给所有昨日的诗(维斯瓦娃·辛波斯卡) | 月亮和六便士(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 王小波 | 那些古怪又让人忧心的问题(Randall Munroe) | 日本之镜(Ian Buruma) | 菊与刀(Ruth Benedict) | 第22条军规(Joseph Heller) | 厨房里的人类学家(庄祖宜) | 装出英伦范儿(Martyn Ford&Peter Legon) |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John Hirst) | 人间失格(太宰治/Osamu Dazai) | 女生徒(太宰治/Osamu Dazai) |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林奕含) | 耶路撒冷三千年 | 拳王阿里 | 安娜·卡列尼娜(Leo Tolstoy/Лев Толстой) | 罪与罚(Fyodor Dostoyevsky/Достоевский) | 红与黑(Stendhal) | 如何成为一个妖孽(胡紫微) | 情人(玛格丽特·杜拉斯) |
给所有昨日的诗
[波兰] 维斯瓦娃·辛波斯卡
波兰女诗人辛波斯卡(Wisława Szymborska,1923—2012)于1996年获颁诺贝尔文学奖,瑞典学院给予她的授奖辞是:“通过精确的反讽将生物法则和历史活动展示在人类现实的片段中。”评委会称她为“诗界莫扎特”,一位将语言的优雅融入“贝多芬式的愤怒”,以幽默来处理严肃话题的女性。她的诗作题材甚广:大如死亡、政治或社会议题,小如微小的生物、常人忽视的物品、边缘人物、日常习惯、被遗忘的感觉。她用字精炼,诗风明朗,沉潜之中颇具张力。她敏于观察,往往能从独特的角度观照平凡事物,在简单平易的语言中暗藏机锋,传递耐人玩味的思想,以看似不经意的小隐喻为读者开启宽阔的想象空间,寓严肃于幽默、机智,堪称以小搏大,举重若轻的语言大师。
《在熙攘的街上想到的》
脸孔。
地表上数十亿张脸孔。
每一张都显然不同于
过去和以后的脸孔。
但是大自然——有谁真了解她呢——
或许厌烦了无休止的工作,
因而重复使用先前的点子
把曾经用过的脸
放到我们脸上。
与你擦肩而过的也许是穿牛仔裤的阿基米德,
披着大拍卖零售衣的叶卡捷琳娜大帝,
某个提公文包、戴眼镜的法老王。
来自还是小镇华沙的
赤脚鞋匠的寡妇;
带孙子去动物园,
来自阿尔塔米拉洞窟的大师;
正要去美术馆欣赏一下艺术,
头发蓬乱的汪达尔人。
有些脸孔出现于两百个世纪前,
五世纪前,
半世纪前。
有人搭金色马车而来,
有人乘大屠杀的列车而去。
蒙特祖玛,孔子,尼布甲尼撒,
他们的看护,洗衣妇,以及塞米勒米斯
——只用英文交谈。
地表上数十亿张脸孔。
你的,我的,谁的——
你永远不会知道。
大自然必是想愚弄我们,
而且为了赶上进度,充分供货,
她开始自遗忘的镜子
打捞那些早已沉没的脸。
《这里》
但在这里在地球上我们各项物资充裕。
在这里我们制造椅子和哀愁,
剪刀,小提琴,感性,晶体管,
水坝,玩笑和茶杯。
在地球上生活花费不多。
譬如,梦境不收入场费。
幻想只有在破灭时才须付出代价。
身体的租用费——用身体支付。
再补充一点,
你可免费在行星的旋转木马上旋转,
而且和它一起搭乘星际暴风雪的便车,
令人炫目的光年如此迅捷,
地球上无一物来得及颤抖。
请仔细看:
桌子还立在原本的位置,
纸张依然在原先摊开的地方,
唯微风吹进半开的窗户,
墙壁上没有任何可怕的裂缝,
会让风把你吹向乌有。
《与回忆共处的艰辛时光》
她要我只为她而活,只与她一起生活。
最好是在黑暗、上锁的房间,
而我老规划着当下的阳光,
流动的云,以及脚下的路。
《小宇宙》
它们甚至没有像样的内脏。
不知性别、童年、老年为何物。
甚至可能不知道自己是存在——或不存在。
然而它们决定我们的生死。
有一些,瞬间停滞,就冻住了,
虽然我们不知道它们的瞬间是什么。
因为它们如此微小,
它们的时间单位
可能因此分得更细更碎。
随风而起的一粒灰尘
是来自外层空间的一颗流星。
一枚指纹是一座辽阔的迷宫,
它们可能在那儿集合
进行无声的游行,
它们看不见的《伊利亚特》和《奥义书》。
《有孔虫》
由诸多微小的永久安息
构成的伤心墓地
维梅尔
[波兰] 维斯瓦娃·辛波斯卡
只要阿姆斯特丹国家美术馆画里
那位静默而专注的女子
日复一日把牛奶从瓶子
倒进碗里
这世界就不该有
世界末日。
The Milkmaid by Johannes Vermeer
1657–1658, Rijksmuseum, Amsterdam, the Netherlands
「画名 倒牛奶的女人」
《希腊雕像》
有人类和其他自然力的帮助,
时间在此事上表现不俗。
它先取走鼻子,然后生殖器,
接着一根又一根脚趾和手指,
若干年后一只手臂再另一只,
左大腿,右大腿,
肩膀,髋部,头,屁股,
所有剥离的从此成为碎片,
成为粗石,瓦砾,沙子。
活人如果以此方式死去,
每一击都会涌出大量的血。
大理石雕像死了依然白,
但不一定全白。
讨论中的案例只有躯干还在,
仿佛尽力保住的一口气,
因为从此它得
为自己
找回
遗失了的部位
优雅和庄严。
它做到了,
目前为止做到了,
做到了,表现亮眼,
亮眼且会持续……
时间同样值得嘉许,
因为它提早收工,
《不读》
我们的寿命变长,
精确度却减小,
句子也变得更短。
我们旅行得更快,更远,更频繁,
带回的不是回忆而是投影片。
留一些以后再做。
《公路事故》
若有人站在窗口
望向天空,
他可能会看到自车祸现场
飘来的云朵。
虽已碎烂零散,
对它们却稀松平常。
月亮和六便士
[英]William Somerset Maugham
译者: 傅惟慈
制造神话是人类的天性。对那些出类拔萃的人物,如果他们生活中有什么令人感到诧异或者迷惑不解的事件,人们就会如饥似渴地抓住不放,编造出种种神话,而且深信不疑,近乎狂热。这可以说是浪漫主义对平凡暗淡的生活的一种抗议。
探索心灵秘密的人能够看到不好用语言表达出来的东西,心理病理学家却看到了根本不能表达的事物。
同情体贴本是一种很难得的本领,但是却常常被那些知道自己有这种本领的人滥用了。他们一看到自己的朋友有什么不幸就恶狠狠地扑到人们身上,把自己的全部才能施展出来,这就未免太可怕了。同情心应该像一口油井一样喷薄自出;惯爱表同情的人让它纵情奔放,反而使那些受难者非常困窘。有的人胸膛上已经沾了那么多泪水,我不忍再把我的洒上了。
“牛奶很好吃,特别是加上几滴白兰地。但是母牛却巴不得赶快让它淌出去。肿胀的乳头是很不舒服的。”
她用这个词一点儿也没有贬抑的意思,相反地,倒是怀着一股深情,好像由她自己说出他最大的缺点就可以保护他不受她朋友们的挖苦似的。
女太太们因为知道自己的气派,所以并不太讲究衣着,而且因为知道自己的地位,也不想去讨人高兴。
这一定是世间无数对夫妻的故事。这种生活模式给人以安详亲切之感。它使人想到一条平静的小河,蜿蜒流过绿茸茸的牧场,与郁郁的树荫交相掩映,直到最后泻入烟波浩渺的大海中。但是大海却总是那么平静,总是沉默无言、声色不动,你会突然感到一种莫名的不安。也许这只是我自己的一种怪想法(就是在那些日子这种想法也常在我心头作祟),我总觉得大多数人这样度过一生好像欠缺一点什么。我承认这种生活的社会价值,我也看到了它的井然有序的幸福,但是我的血液里却有一种强烈的愿望,渴望一种更狂放不羁的旅途。这种安详宁静的快乐好像有一种叫我惊惧不安的东西。我的心渴望一种更加惊险的生活。只要在我的生活中能有变迁——变迁和无法预见的刺激,我是准备踏上怪石嶙峋的山崖,奔赴暗礁满布的海滩的。
像我现在这样写,这两个人好像是一幅古旧挂毯上的两个人形,同背景很难分辨出来;如果从远处看,那就连轮廓也辨别不出,只剩下一团花花绿绿的颜色了。我只有一种辩解:他们给我的就是这样一个印象。有些人的生活只是社会有机体的一部分,他们只能生活在这个有机体内,也只能依靠它而生活,这种人总是给人以虚幻的感觉;思特里克兰德夫妇正是这样的人。他们有如体内的细胞,是身体所决不能缺少的,但是只要他们健康存在一天,就被吞没在一个重大的整体里。
在我当时年幼无知,睥睨一切的目光中,一个人陷入爱情而又不使自己成为笑柄,三十五岁是最大的年限。
我看不透她要自己丈夫回来是爱他呢,还是怕别人议论是非;我怀疑她肠断心伤的失恋之痛是否也掺杂着虚荣心受到损害的悲伤;这种疑心也使我很惶惑。我那时还不了解人性多么矛盾,我不知道真挚中含有多少做作,高尚中蕴藏着多少卑鄙,或者,即使在邪恶里也找得着美德。
如果想从感情上说动一个人,在午饭以前是很少会成功的。在那些年代里,我自己就常常遐想一些爱情的事,但是只有吃过晚茶后我才能幻想美好婚姻的幸福。
这会儿正是克里舍林荫路最热闹的时刻,只需要发挥一点儿想象力,就能够在过往行人中发现不少庸俗罗曼司中的人物。小职员和女售货员,宛如从巴尔扎克的小说中走出来的老古董,靠着人性的弱点赚钱糊口的一些行当的男女成员。在巴黎的一些贫穷地区,街道上总是人群熙攘,充满无限生机,使你血流激动,随时准备为你演一出意想不到的好戏。
本来我预备说服他、打动他、规劝他、训诫他、同他讲道理,如果需要的话还要斥责他,要发一通脾气,要把他冷嘲热讽个够;但是如果罪人对自己犯的罪直认不讳,规劝的人还有什么事情好做呢?我对他这种人一点也没有经验,因为我自己如果做错了事总是矢口否认。
他表白自己似乎非常困难,倒好像言语并不是他的心灵能运用自如的工具似的。你必须通过他的那些早被人们用得陈腐不堪的词句、那些粗陋的俚语、那些既模糊又不完全的手势才能猜测他的灵魂的意图。但是虽然他说不出什么有意义的话来,他的性格中却有一种东西使你觉得他这人一点也不乏味。或许这是由于他非常真挚。
我怀疑是否在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直到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必须采取行动,毫无反抗能力。杜鹃把蛋下到别的鸟巢里,当雏鸟孵出以后,就把它的异母兄弟们挤出巢外,最后还要把庇护它的巢窝毁掉。但是奇怪的是,这种创作欲竟会抓住了一个头脑有些迟钝的证券经纪人,可能导致他的毁灭,使那些依靠他生活的人陷入不幸。但是如果同上帝的玄旨妙义有时竟也把人们抓住这一点比起来,倒也不足为奇。这些人有钱有势,可是上帝却极其警觉地对他们紧追不舍,直到最后把他们完全征服,这时他们就抛弃掉世俗的欢乐、女人的爱情,甘心到寺院中过着凄苦冷清的生活。皈依能以不同的形态出现,也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有一些人通过激变,有如愤怒的激流把石块一下子冲击成齑粉;另一些人则由于日积月累,好像不断的水滴,迟早要把石块磨穿。思特里克兰德有着盲信者的直截了当和使徒的狂热不羁。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他主动谈起他的生活来。但是由于他太无口才,对他自己这一段时间的经历讲得支离破碎,许多空白都需要我用自己的想象去填补。对于这样一个我深感兴趣的人只能了解个大概,这真是一件吊人胃口的事,简直像读一部残缺不全的稿本。我的总印象是,这个人一直在同各式各样的困难艰苦斗争;但是我发现对于大多数人说来似乎是根本无法忍受的事,他却丝毫不以为苦。思特里克兰德与多数英国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完全不关心生活上的安乐舒适。叫他一辈子住在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里他也不会感到不舒服,他不需要身边有什么漂亮的陈设。我猜想他从来没有注意到我第一次拜访他时屋子的糊墙纸是多么肮脏。他不需要有一张安乐椅,坐在硬靠背椅上他倒觉得更舒服自在。他的胃口很好,但对于究竟吃什么却漠不关心。对他说来他吞咽下去的只是为了解饥果腹的食物,有的时候断了顿儿,他好像还有挨饿的本领。从他的谈话中我知道他有六个月之久每天只靠一顿面包、一瓶牛奶过活。他是一个耽于饮食声色的人,但对这些事物又毫不在意。他不把忍饥受冻当作什么苦难。他这样完完全全地过着一种精神生活,不由你不被感动。
“我没有时间干这种无聊的事。生命太短促了,没有时间既闹恋爱又搞艺术。”
他们的生活从某一方面看像是一曲牧歌,具有一种独特的美。戴尔克·施特略夫的一言一行必然会表现出的荒诞滑稽都给予这首牧歌添上一个奇怪的调子,好像一个无法调整的不谐和音,但是这反而使这首乐曲更加现代化,更富于人情味,像是在严肃的场景中插入一个粗俗的打诨,更加激化了美所具备的犀利的性质。
“亲爱的孩子,他是有天才的。不要认为我相信自己也有天才。我倒希望我有呢。但是别人谁是天才我看得出来,我从心眼里尊重这种人。天才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对于他们本人说来,天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我们对这些人必须非常容忍,非常耐心才行。”
施特略夫太太的脸上泛上一层淡淡的红晕,接着又变白——变得惨白;你会觉得她身上的血液都从表面收缩回去,连两只手也一点血色没有了。她全身颤抖起来。画室寂静无声,好像那寂静已经变成了实体,只要伸出手就摸得到似的。
几天以后,思特里克兰德就下地了。他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衣服穿在身上就像稻草人披着一件破褂子似的。他的胡须凌乱,头发很长,鼻子眼睛本来就生得比一般人大,因为害过这场病,更显得大了一号;他的整个外表非常奇特,因为太古怪了,反而不显得那么丑陋。他的笨拙的形体给人以高大森严之感。我真不知道该如何确切地表达他给我的印象。最触目的一点倒不一定是他的裸露无遗的精神世界(虽然屏蔽着他精神的肉体几乎像是透明的),而是他脸上的那种蛮野的欲念。说来也许荒谬,这种肉欲又好像是空灵的,使你感到非常奇异。他身上散发着一种原始性;希腊人曾用半人半兽的形象,像生着马尾的森林之神啊,长着羊角、羊腿的农牧神啊,来表现大自然的这种神秘的力量,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就有这样一种力量。他使我想到马尔塞亚斯,因为他居然敢同大神比赛音乐,所以被活剥了皮。思特里克兰德的心里好像怀着奇妙的和弦同未经探索过的画面。我预见到他的结局将是遭受痛苦的折磨和绝望。我心里又产生了一种他被魔鬼附体的感觉;但你却不能说这是邪恶的魔鬼,因为这是在宇宙混沌、善恶未分之前就存在的一种原始的力量。
他表白自己似乎非常困难,倒好像言语并不是他的心灵能运用自如的工具似的。你必须通过他的那些早被人们用得陈腐不堪的词句、那些粗陋的俚语、那些既模糊又不完全的手势才能猜测他的灵魂的意图。但是虽然他说不出什么有意义的话来,他的性格中却有一种东西使你觉得他这人一点也不乏味。或许这是由于他非常真挚。
我怀疑是否在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着,却一直在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正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直到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必须采取行动,毫无反抗能力。杜鹃把蛋下到别的鸟巢里,当雏鸟孵出以后,就把它的异母兄弟们挤出巢外,最后还要把庇护它的巢窝毁掉。但是奇怪的是,这种创作欲竟会抓住了一个头脑有些迟钝的证券经纪人,可能导致他的毁灭,使那些依靠他生活的人陷入不幸。但是如果同上帝的玄旨妙义有时竟也把人们抓住这一点比起来,倒也不足为奇。这些人有钱有势,可是上帝却极其警觉地对他们紧追不舍,直到最后把他们完全征服,这时他们就抛弃掉世俗的欢乐、女人的爱情,甘心到寺院中过着凄苦冷清的生活。皈依能以不同的形态出现,也可以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有一些人通过激变,有如愤怒的激流把石块一下子冲击成齑粉;另一些人则由于日积月累,好像不断的水滴,迟早要把石块磨穿。思特里克兰德有着盲信者的直截了当和使徒的狂热不羁。
“为什么你认为美——世界上最宝贵的财富——会同沙滩上的石头一样,一个漫不经心的过路人随随便便地就能够捡起来?美是一种美妙、奇异的东西,艺术家只有通过灵魂的痛苦折磨才能从宇宙的混沌中塑造出来。在美被创造出以后,它也不是为了叫每个人都能认出来的。要想认识它,一个人必须重复艺术家经历过的一番冒险。他唱给你的是一个美的旋律,要是想在自己心里重新听一遍就必须有知识、有敏锐的感觉和想象力。”
他主动谈起他的生活来。但是由于他太无口才,对他自己这一段时间的经历讲得支离破碎,许多空白都需要我用自己的想象去填补。对于这样一个我深感兴趣的人只能了解个大概,这真是一件吊人胃口的事,简直像读一部残缺不全的稿本。我的总印象是,这个人一直在同各式各样的困难艰苦斗争;但是我发现对于大多数人说来似乎是根本无法忍受的事,他却丝毫不以为苦。思特里克兰德与多数英国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完全不关心生活上的安乐舒适。叫他一辈子住在一间破破烂烂的屋子里他也不会感到不舒服,他不需要身边有什么漂亮的陈设。我猜想他从来没有注意到我第一次拜访他时屋子的糊墙纸是多么肮脏。他不需要有一张安乐椅,坐在硬靠背椅上他倒觉得更舒服自在。他的胃口很好,但对于究竟吃什么却漠不关心。对他说来他吞咽下去的只是为了解饥果腹的食物,有的时候断了顿儿,他好像还有挨饿的本领。从他的谈话中我知道他有六个月之久每天只靠一顿面包、一瓶牛奶过活。他是一个耽于饮食声色的人,但对这些事物又毫不在意。他不把忍饥受冻当作什么苦难。他这样完完全全地过着一种精神生活,不由你不被感动。
“我没有时间干这种无聊的事。生命太短促了,没有时间既闹恋爱又搞艺术。”
他们的生活从某一方面看像是一曲牧歌,具有一种独特的美。戴尔克·施特略夫的一言一行必然会表现出的荒诞滑稽都给予这首牧歌添上一个奇怪的调子,好像一个无法调整的不谐和音,但是这反而使这首乐曲更加现代化,更富于人情味,像是在严肃的场景中插入一个粗俗的打诨,更加激化了美所具备的犀利的性质。
“亲爱的孩子,他是有天才的。不要认为我相信自己也有天才。我倒希望我有呢。但是别人谁是天才我看得出来,我从心眼里尊重这种人。天才是世界上最奇妙的东西。对于他们本人说来,天才是一个很大的负担。我们对这些人必须非常容忍,非常耐心才行。”
施特略夫太太的脸上泛上一层淡淡的红晕,接着又变白——变得惨白;你会觉得她身上的血液都从表面收缩回去,连两只手也一点血色没有了。她全身颤抖起来。画室寂静无声,好像那寂静已经变成了实体,只要伸出手就摸得到似的。
几天以后,思特里克兰德就下地了。他瘦得只剩下皮包骨头,衣服穿在身上就像稻草人披着一件破褂子似的。他的胡须凌乱,头发很长,鼻子眼睛本来就生得比一般人大,因为害过这场病,更显得大了一号;他的整个外表非常奇特,因为太古怪了,反而不显得那么丑陋。他的笨拙的形体给人以高大森严之感。我真不知道该如何确切地表达他给我的印象。最触目的一点倒不一定是他的裸露无遗的精神世界(虽然屏蔽着他精神的肉体几乎像是透明的),而是他脸上的那种蛮野的欲念。说来也许荒谬,这种肉欲又好像是空灵的,使你感到非常奇异。他身上散发着一种原始性;希腊人曾用半人半兽的形象,像生着马尾的森林之神啊,长着羊角、羊腿的农牧神啊,来表现大自然的这种神秘的力量,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就有这样一种力量。他使我想到马尔塞亚斯,因为他居然敢同大神比赛音乐,所以被活剥了皮。思特里克兰德的心里好像怀着奇妙的和弦同未经探索过的画面。我预见到他的结局将是遭受痛苦的折磨和绝望。我心里又产生了一种他被魔鬼附体的感觉;但你却不能说这是邪恶的魔鬼,因为这是在宇宙混沌、善恶未分之前就存在的一种原始的力量。
她对自己的丈夫从来就没有什么感情,过去我认为她爱施特略夫,实际上只是男人的爱抚和生活的安适在女人身上引起的自然反应。大多数女人都把这种反应当做爱情了。这是一种对任何一个人都可能产生的被动的感情,正像藤蔓可以攀附在随便哪株树上一样。因为这种感情可以叫一个女孩子嫁给任何一个需要她的男人,相信日久天长便会对这个人产生爱情,所以世俗的见解便断定了它的力量。但是说到底,这种感情是什么呢?它只不过是对有保障的生活的满足,对拥有家资的骄傲,对有人需要自己沾沾自喜,和对建立起自己的家庭洋洋得意而已;女人们禀性善良、喜爱虚荣,因此便认为这种感情极富于精神价值。但是在冲动的热情前面,这种感情是毫无防卫能力的。
我不能相信思特里克兰德会爱上了勃朗什·施特略夫。我根本不相信这个人会爱上一个人。在爱这种感情中主要成分是温柔,但思特里克兰德却不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不懂得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懦。而这些性格特点都不是我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所能找到的。爱情要占据一个人莫大的精力,它要一个人离开自己的生活专门去做一个爱人。即使头脑最清晰的人,从道理上他可能知道,在实际中却不会承认爱情有一天会走到尽头。爱情赋予他明知是虚幻的事物以实质形体,他明知道这一切不过是镜花水月,爱它却远远超过喜爱真实。它使一个人比原来的自我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又使他比原来的自我更狭小了一些。他不再是一个人,他成了追求某一个他不了解的目的的一件事物、一个工具。爱情从来免不了多愁善感,而思特里克兰德却是我认识的人中最不易犯这种病症的人。我不相信他在任何时候会害那种爱情的通病——如醉如痴、神魂颠倒;他从来不能忍受外界加给他的任何桎梏。如果有任何事物妨碍了他那无人能理解的热望(这种热望无时或止地刺激着他,叫他奔向一个他自己也不清楚的目标),我相信他会毫不犹疑把它从心头上连根拔去,即使忍受莫大痛苦,弄得遍体鳞伤、鲜血淋漓也在所不惜。如果我写下的我对思特里克兰德的这些复杂印象还算得正确的话,我想下面的断语读者也不会认为悖理:我觉得思特里克兰德这个人既伟大、又渺小,是不会同别人发生爱情的。
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貌同他的灵魂这么不相称,这实在是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施特略夫就是这样:他心里有罗密欧的热情,却生就一副托比·培尔契爵士的形体。他的禀性仁慈、慷慨,却不断闹出笑话来;他对美的东西从心眼里喜爱,但自己却只能创造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感情非常细腻,但举止却很粗俗。他在处理别人的事务时很有手腕,但自己的事却弄得一团糟。大自然在创造这个人的时候,在他身上揉捏了这么多相互矛盾的特点,叫他面对着令他迷惑不解的冷酷人世,这是一个多么残忍的玩笑啊。
但是人们经常说的那句俗话“自作自受”,实在是最没有道理的。生活的经验让我们看到的是,尽管人们不断地做一些必然招灾惹祸的事,但总能找个机会逃避掉这些蠢事带来的后果。
女人们不断为了爱情而自寻短见,但是一般说来她们总是做得很小心,不让自杀成为事实。通常这只是为了引起她们情人的怜悯或者恐怖而做的一个姿态。
他的语气里有一种冷漠、轻蔑的味道。对他说来,勃朗什·施特略夫显然不过是即将列入巴黎这一年自杀未遂的统计表中的一个数字。
“世界是无情的、残酷的。我们生到人世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我们死后没有人知道到何处去。我们必须自甘卑屈。我们必须看到冷清寂寥的美妙。在生活中我们一定不要出风头、露头角,惹起命运对我们注目。让我们去寻求那些淳朴、敦厚的人的爱情吧。他们的愚昧远比我们的知识更为可贵。让我们保持着沉默,满足于自己小小的天地,像他们一样平易温顺吧。这就是生活的智慧。”
人们动不动就谈美,实际上对这个词并不理解;这个词已经使用得太滥,失去了原有的力量;因为成千上万的琐屑事物都分享了“美”的称号,这个词已经被剥夺掉它的崇高的含义了。一件衣服,一只狗,一篇布道词,什么东西人们都用“美”来形容,当他们面对面地遇到真正的美时,反而认不出它来了。他们用以遮饰自己毫无价值的思想的虚假夸大使他们的感受力变得迟钝不堪。正如一个假内行有时也会感觉到自己是在无中生有地伪造某件器物的精神价值一样,人们已经失掉了他们用之过滥的赏识能力。但是施特略夫,这位本性无法改变的小丑,对于美却有着真挚的爱和理解,正像他的灵魂也是诚实、真挚的一样。对他来说,美就像虔诚教徒心目中的上帝一样;一旦他见到真正美的事物,他变得恐惧万分。
作家对那些吸引着他的怪异的性格本能地感兴趣,尽管他的道德观不以为然,对此却无能为力;直到习惯已成自然,他的感觉变得迟钝以后,这种本能常常使他非常狼狈。他喜欢观察这种多少使他感到惊异的邪恶的人性,自认这种观察是为了满足艺术的要求;但是他的真挚却迫使他承认:他对于某些行为的反感远不如对这些行为产生原因的好奇心那样强烈。一个恶棍的性格如果刻画得完美而又合乎逻辑,对于创作者是具有一种魅惑的力量的,尽管从法律和秩序的角度看,他决不该对恶棍有任何欣赏的态度。我猜想莎士比亚在创作埃古时可能比他借助月光和幻想构思苔丝德梦娜怀着更大的兴味。说不定作家在创作恶棍时实际上是在满足他内心深处的一种天性,因为在文明社会中,风俗礼仪迫使这种天性隐匿到潜意识的最隐秘的底层下;给予他虚构的人物以血肉之躯,也就是使他那一部分无法表露的自我有了生命。他得到的满足是一种自由解放的快感。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女人可以原谅男人对她的伤害,”他说,“但是永远不能原谅他对她做出的牺牲。”
“我不需要爱情。我没有时间搞恋爱。这是人性的一个弱点。我是个男人,有时候我需要一个女性。但是一旦我的情欲得到了满足,我就准备做别的事了。我无法克服自己的欲望,我恨它,它囚禁着我的精神。我希望将来能有一天,我会不再受欲望的支配,不再受任何阻碍地全心投到我的工作上去。因为女人除了谈情说爱不会干别的,所以她们把爱情看得非常重要,简直到了可笑的地步。她们还想说服我们,叫我们也相信人的全部生活就是爱情。实际上爱情是生活中无足轻重的一部分。我只懂得情欲。这是正常的,健康的。爱情是一种疾病。女人是我享乐的工具,我对她们提出什么事业的助手、生活的侣伴这些要求非常讨厌。”
我曾经幻想,看过他的图画以后,我也许多少能够了解一些他的奇怪的性格,现在我知道我的想法错了。他的画只不过更增加了他已经在我心中引起的惊诧。我比没看画以前更加迷惘了。只有一件事我觉得我是清楚的——也许连这件事也是我的幻想——那就是,他正竭尽全力想挣脱掉某种束缚着他的力量。但是这究竟是怎样一种力量,他又将如何寻求解脱,我一直弄不清楚。我们每个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独的。每个人都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只能靠一些符号同别人传达自己的思想;而这些符号并没有共同的价值,因此它们的意义是模糊的、不确定的。我们非常可怜地想把自己心中的财富传送给别人,但是他们却没有接受这些财富的能力。因此我们只能孤独地行走,尽管身体互相依傍却并不在一起,既不了解别人也不能为别人所了解。我们好像住在异国的人,对于这个国家的语言懂得非常少,虽然我们有各种美妙的、深奥的事情要说,却只能局限于会话手册上那几句陈腐、平庸的话。我们的脑子里充满了各种思想,而我们能说的只不过是像“园丁的姑母有一把伞在屋子里”这类话。
或许一个人如果想体会到生活中的浪漫情调就必须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演员;而要想跳出自身之外,则必须能够对自己的行动抱着一种既超然物外又沉浸于其中的兴趣。
性的饥渴在思特里克兰德身上占的地位很小,很不重要,或毋宁说,叫他感到很嫌恶。他的灵魂追求的是另外一种东西。他的感情非常强烈,有时候欲念会把他抓住,逼得他纵情狂欢一阵,但是对这种剥夺了他宁静自持的本能他是非常厌恶的。我想他甚至讨厌他在淫逸放纵中那必不可少的伴侣;在他重新控制住自己以后,看到那个他发泄情欲的女人,他甚至会不寒而栗。他的思想这时会平静地飘浮在九天之上,他对那个女人感到又嫌恶又可怕,也许那感觉就像一只翩翩飞舞于花丛中的蝴蝶,见到它胜利地蜕身出来的肮脏的蛹壳一样。
我们大多数人受不住各种引诱,总要对世俗人情做一些让步;你却无法赞扬思特里克兰德抵拒得住这些诱惑,因为对他说来,这种诱惑是根本不存在的。他的脑子里从来没有想到要做任何妥协、让步。他住在巴黎,比住在底比斯沙漠里的隐士生活还要孤独。对于别的人他没有任何要求,只求人家别打扰他。他一心一意追求自己的目标,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不仅甘愿牺牲自己——这一点很多人还是能做到的——而且就是牺牲别人也在所不惜。他自己有一个幻境。
我认为有些人诞生在某一个地方可以说未得其所。机缘把他们随便抛掷到一个环境中,而他们却一直思念着一处他们自己也不知道坐落在何处的家乡。在出生的地方他们好像是过客;从孩提时代就非常熟悉的浓荫郁郁的小巷,同小伙伴游戏其中的人烟稠密的街衢,对他们说来都不过是旅途中的一个宿站。这种人在自己亲友中可能终生落落寡合,在他们唯一熟悉的环境里也始终孑身独处。也许正是在本乡本土的这种陌生感才逼着他们远游异乡,寻找一处永恒定居的寓所。说不定在他们内心深处仍然隐伏着多少世代前祖先的习性和癖好,叫这些彷徨者再回到他们祖先在远古就已离开的土地。有时候一个人偶然到了一个地方,会神秘地感觉到这正是自己栖身之所,是他一直在寻找的家园。于是他就在这些从未寓目的景物里,从不相识的人群中定居下来,倒好像这里的一切都是他从小就熟稔的一样。他在这里终于找到了宁静。
门外汉要表示对艺术的欣赏,最好的方法就是免开尊口,大大方方地掏出支票薄。
把艺术看作只有名工巧匠才能完全理解的艺术技巧,其实是一种荒谬的误解。艺术是什么?艺术是感情的表露,艺术使用的是一种人人都能理解的语言。
只有诗人同圣徒才会坚信,在沥青路面上辛勤浇水会培植出百合花来。
他的灵魂中深深埋藏着某种创作的欲望,这种欲望尽管为他的生活环境掩盖,却一直毫不留情地膨胀壮大,像肿瘤在有机组织中不断长大一样,直到最后完全把他控制住,逼得他必须采取行动,毫无反抗能力。杜鹃把蛋下到别的鸟巢里,雏鸟孵出后就把它异母的兄弟们挤出巢外,最后还要把庇护它的巢穴毁掉。
「我想他临终的时候叫我去,我也准备去。我会像一个母亲那样看护他,最后还会告诉他,过去的事我不记在心里,我一直爱他,我原谅他。」女人们总喜欢在她们所爱的人临终前表现的宽宏大量,有时候我甚至觉得她们不愿意男人寿命太长,就是怕把演出这幕好戏的机会拖得太晚。
当我发现这样一个温柔可爱的女性报复心居然这么重的时候,我感到很丧气。那时候我还没认识到一个人的性格是极其复杂的。今天我已经认识到这一点了:卑鄙与伟大、恶毒与善良、仇恨与热爱是可以胡不排斥地并存在同一颗心里的。
「我知道自己不是个伟大的画家,」他对我说,「我不是米开朗琪罗,不是的,但是我有自己的东西。」
施特略夫:我爱她远远超过了爱我自己。我觉得,在爱情的事上如果考虑其自尊心来,那只能有一个原因:实际上你还是最爱自己。
在爱这种情感中主要成分是温柔,但斯特里克兰德却不论对自己或对别人都不懂得温柔。爱情中需要有一种软弱无力的感觉,要有体贴爱护的要求,有帮助别人、取悦别人的热情——如果不是无私,起码是巧妙地遮掩起来的自私;爱情包含着某种程度的腼腆怯弱。
作家更关心的是了解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
在我看来,一个人因为看到另外一种生活方式更有重大的意义,只经过半小时的考虑就甘愿抛弃一生的事业前途,这才需要很强的个性。贸然走出这一步,以后永不后悔,那需要的个性就更多了。
做自己最想做的事,生活在自己喜爱的环境里,淡泊宁静、与世无争,这难道是糟蹋自己吗?与此相反,做一个著名的外科医生,年薪一万镑,娶一位美丽的妻子,就是成功吗?我想,这一切取决于一个人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取决于他认为对社会应尽什么义务,对自己有什么要求。
在我们那个小岛上,日子可以说比较平淡,我们离开文明社会非常遥远——你可以想象一下,就是到塔希提来一趟,在路上也要走四天,但我们过得很幸福。世界上只有少数人能够最终达到自己的理想。我们生活得很单纯、很简朴。我们并不野心勃勃,如果说我们也有骄傲的话,那是因为在想到通过双手获得的劳动成果时的骄傲。我们对别人既不嫉妒,更不怀恨。唉,我亲爱的先生,有人认为劳动的幸福是句空话,对我来说可不是这样。我深深感到这句话的重要意义。我是个很幸福的人。
有人说灾难不幸可以使人性高贵,这句话并不对;叫人做出高尚行动的有时候反而是幸福得意,灾难不幸在大多数情况下只能使人们变得心胸狭小、报复心更强。
有时候一个人的外貌同他的灵魂这么不相称,这实在是一件苦不堪言的事。施特略夫就是这样:他心里有罗密欧的热情,却生就一副托比·培尔契爵士的形体。他的禀性仁慈、慷慨,却不断闹出笑话来:他对美的东西从心眼里喜爱,但自己却只能创造出平庸的东西;他的感情非常细腻,但举止却很粗俗。他在处理别人的事务时很有手腕,但自己的事却弄得一团糟。大自然在创造这个人的时候,在他身上揉捏了这么多相互矛盾的特点,叫他面对着令他迷惑不解的冷酷人世,这是一个多么残忍的玩笑啊。
他画了许多树,椰子树、榕树、火焰花、鳄梨……所有那些我天天看到的;但是这些树经他一画,我再看的时候就完全不同了,我仿佛看到它们都有了灵魂,都各自有一个秘密,仿佛它们的灵魂和秘密眼看就要被我抓到手里,但又总是被它们逃脱掉。那些颜色都是我熟悉的颜色,可是又有所不同;它们都具有自己的独特的重要性。而那些赤身裸体的男男女女,他们既都是尘寰的、是他们揉捏而成的尘土,又都是神灵。人的最原始的天性赤裸裸地呈现在你眼前,你看到的时候不由得感到恐惧,因为你看到的是你自己。
王小波
《代价论》、乌托邦与圣贤
乌托邦是前人犯下的一个错误。不管哪种乌托邦,总是从一个人的头脑里想像出来的一个人类社会,包括一个虚拟的政治制度、意识形态、生活方式,而非自然形成的人类社会。假如它是本小说,那倒没什么说的。要让后世的人都到其中去生活,就是一种极其猖狂的狂妄。现世独裁者的狂妄无非是自己一颗头脑代天下苍生思想,而乌托邦的缔造者是用自己一次的思想,代替千秋万代后世人的思想,假如不把后世人变得愚蠢,这就无论如何也不可能成功。现代社会的实践证明,不要说至善至美的社会,就是个稍微过得去的社会,也少不了亿万人智力的推动。无论构思乌托邦,还是实现乌托邦,都是一种错误,所以我就不明白它怎能激励人们向上。我们曾经经历过乌托邦鼓舞出的蓬勃朝气,只可惜那是一种特殊的愚蠢而已。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
什么叫失败?也许可以说,人去做一件事情,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这就是失败。但是,那些与命运斗争的人,那些做接近自己限度的斗争的人,却天生地接近这种失败。老人到海上去,不能期望天天有鱼来咬他的钩,于是他常常失败。一个常常在进行着接近自己限度的斗争的人总是会常常失败的,一个想探索自然奥秘的人也常常会失败,一个想改革社会的人更是会常常失败。只有那些安于自己限度之内的生活的人才总是“胜利”,这种“胜利者”之所以常胜不败,只是因为他的对手是早已降伏的,或者说,他根本没有投入斗争。在人生的道路上,“失败”这个词还有另外的含义,即是指人失去了继续斗争的信心,放下了手中的武器。人类向限度屈服,这才是真正的失败。而没有放下手中武器,还在继续斗争,继续向限度挑战的人并没有失败。如此看来,老人没有失败。老人从未放下武器,只不过是丧失了武器。老人没有失去信心,因此不应当说他是“失败了的英雄”。那么,什么也没有得到的老人竟是胜利的么?我确是这样看的。我认为,胜利就是战斗到最后的时刻。老人总怀着无比的勇气走向莫测的大海,他的信心是不可战胜的。
正像老人每天走向大海一样,很多人每天也走向与他们的限度斗争的战场,仿佛他们要与命运一比高低似的。他们是人中的强者。人类本身也有自己的限度,但是当人们一再把手伸到限度之外,这个限度就一天一天地扩大了。人类在与限度的斗争中成长。他们把飞船送上太空,他们也用简陋的渔具在加勒比海捕捉巨大的马林鱼。这些事情是同样伟大的。做这样不可思议的事情的人都是英雄。而那些永远不肯或不能越出自己限度的人是平庸的人。
不新的《万历十五年》
善良要建立在真实的基础上,所以让我去选择道德的根基,我愿选实事求是。
《科学与邪道》
有件事正在使我忧虑:中国人和德国人不同。中国人对证明自己的种族优越从来就不很在意的,他们真正在意的是想要证明自己传统文化的优越性。
中国数学、中国物理和中国化学,都不用特别发明出来,老祖宗都替我们发明好了:中国物理是阴阳,中国化学是五行,中国数学是八卦。到了那时,我们又退回到中世纪去了。
《迷信与邪门书》
我以为,一个人在胸中抹煞可信和不可信的界限,多是因为生活中巨大的压力。走投无路的人就容易迷信,而且是什么都信(马林诺夫斯基也是这样来解释巫术的)。虽然原因让人同情,但放弃理性总是软弱的行径。
《高考经历》
我对事情实际的一面比较感兴趣:如果你说的是种状态,我马上就能明白是怎样一种情形;如果你说的是种过程,我也马上能理解照你说的,前因如何,后果则会如何。不但能理解,而且能记住。因此,数理化对我来说,还是相对好懂的。最要命的是这类问题:一件事,它有什么样的名分,应该怎样把它纳入名义的体系——或者说,对它该用什么样的提法。众所周知,提法总是要背的,我怕的就是这个。文科的鼻祖孔老夫子说,必也正名乎。我也知道正名重要,但我老觉得把一件事搞懂更重要——我就怕名也正了,言也顺了,事也成了,最后成的是什么事情倒不大明白。我层次很低,也就配去学学理科。
《谦卑学习班》
但我以为,真不真的不要紧,要紧的是要有教育意义——中国常有人不惜代价,冒了被踩死的危险,挤进体育馆一类的地方,去见见大名人,在里面涕泪直流,出来后又觉得上当。这道理是这样的:用不着花很多钱,受很多罪,跑好远的路,洗耳恭听别人说你是傻×。自己知道就够了。
《关于崇高》
自打孔孟到如今,我们这个社会里只有两种人。一种编写生活的脚本,另一种去演出这些脚本。前一种人是古代的圣贤,七十年代的政工干部;后一种包括古代的老百姓和近代的知青。所谓上智下愚、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就是这个意思吧。从气质来说,我只适合当演员,不适合当编剧,但是看到脚本编得太坏时,总禁不住要多上几句嘴,就被当落后分子来看待。这么多年了,我也习惯了。
事实上,有些崇高是人所共知的虚伪,这种东西比堕落还要坏。
在煽情的伦理流行之时,人所共知的虚伪无所不在;因为照那些高调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饿死——高调加虚伪才能构成一种可行的生活方式。从历史上我们知道,宋明理学是一种高调。理学越兴盛,人也越虚伪。从亲身经历中我们知道,七十年代的调门最高。知青为了上大学、回城,什么事都干出来了。有种虚伪是不该受谴责的,因为这是为了能活着。现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还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后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人性的逆转》
七十年代对于大多数中国人来说,是个极痛苦的年代。很多年轻人做出了巨大的自我牺牲,而且这种牺牲毫无价值。想清楚了这些事,我们再来谈谈崇高的问题。就七十年代这个例子来说,我认为崇高有两种:一种是当时的崇高,领导上号召我们到农村去吃苦,说这是一种光荣。还有一种崇高是现在的崇高,忍受了这些痛苦、做出了自我牺牲之后,我们自己觉得这是崇高的。我觉得这后一种崇高比较容易讲清楚。弗洛伊德对受虐狂有如下的解释:假如人生活在一种无力改变的痛苦之中,就会转而爱上这种痛苦,把它视为一种快乐,以便使自己好过一些。对这个道理稍加推广,就会想到:人是一种会自己骗自己的动物。我们吃了很多无益的苦,虚掷了不少年华,所以有人就想说,这种经历是崇高的。这种想法可以使他自己好过一些,所以它有些好作用。很不幸的是它还有些坏作用:有些人就据此认为,人必须吃一些无益的苦、虚掷一些年华,用这种方法来达到崇高。这种想法不仅有害,而且是有病。
《我看国学》
读完了《论语》闭目细思,觉得孔子经常一本正经地说些大实话,是个挺可爱的老天真。自己那几个学生老挂在嘴上,说这个能干啥,那个能干啥,像老太太数落孙子一样,很亲切。老先生有时候也鬼头鬼脑,那就是“子见南子”那一回。出来以后就大呼小叫,一口咬定自己没“犯色”。总的来说,我喜欢他,要是生在春秋,一定上他那里念书,因为那儿有一种“匹克威克俱乐部”的气氛。至于他的见解,也就一般,没有什么特别让人佩服的地方。至于他特别强调的礼,我以为和“文化革命”里搞的那些仪式差不多,什么早请示晚汇报,我都经历过,没什么大意思。对于幼稚的人也许必不可少,但对有文化的成年人就是一种负担。不过,我上孔老夫子的学,就是奔那种气氛而去,不想在那里长什么学问。《孟子》我也看过了,觉得孟子甚偏执,表面上体面,其实心底有股邪火。比方说,他提到墨子、杨朱,“无君无父,是禽兽也”,如此立论,已然不是一个绅士的作为。至于他的思想,我一点都不赞成。有论家说他思维缜密,我的看法恰恰相反。他基本的方法是推己及人,有时候及不了人,就说人家是禽兽、小人;这股凶巴巴恶狠狠的劲头实在不讨人喜欢。至于说到修辞,我承认他是一把好手,别的方面就没什么。我一点都不喜欢他,如果生在春秋,见了面也不和他握手。我就这么读过了孔、孟,用我老师的话来说,就如“春风过驴耳”。我的这些感慨也只是招得老师生气,所以我是晚生。
二战期间,有一位美国将军深入敌后,不幸被敌人堵在了地窖里,敌人在头上翻箱倒柜,他的一位随行人员却咳嗽起来。将军给了随从一块口香糖让他嚼,以此来压制咳嗽。但是该随从嚼了一会儿,又伸手来要,理由是:这一块太没味道。将军说:没味道不奇怪,我给你之前已经嚼了两个钟头了!我举这个例子是要说明,四书五经再好,也不能几千年地念;正如口香糖再好吃,也不能换着人地嚼。当然,我没有这样地念过四书,不知道其中的好处。有人说,现代的科学、文化,林林总总,尽在儒家的典籍之中,只要你认真钻研。这我倒是相信的,我还相信那块口香糖再嚼下去,还能嚼出牛肉干的味道,只要你不断地嚼。我个人认为,我们民族最重大的文化传统,不是孔孟程朱,而是这种钻研精神。过去钻研四书五经,现在钻研《红楼梦》。我承认,我们晚生一辈在这方面差得很远,但也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四书也好,《红楼梦》也罢,本来只是几本书,却硬要把整个大千世界都塞在其中。我相信世界不会因此得益,而是因此受害。
任何一门学问,即便内容有限而且已经不值得钻研,但你把它钻得极深极透,就可以挟之以自重,换言之,让大家都佩服你;此后假如再有一人想挟这门学问以自重,就必须钻得更深更透。此种学问被无数的人这样钻过,会成个什么样子,实在难以想象。那些钻进去的人会成个什么样子,更是难以想象。古宅闹鬼,树老成精,一门学问最后可能变成一种妖怪。
《论战与道德》
现在,任何一个有理智的人都不会认为,讨论问题的正当方式是把对方说成反动派、毒蛇,并且设法去捉他们的奸。然而,假如是有关谁好谁坏的争论,假如不是因外力而中止,就会得到这种结果。因为你觉得自己是好的,对方是坏的,而对方持有相反的看法,每一句辩驳都会加深恶意。恶意到了一定程度,就会诉诸行动:假设你有权力,就给对方组织处理;有武力,就让对方头破血流;什么都没有的也会恫吓检举。一般来说,真理是越辩越明,但以这种方式争论,总是越辩越不明,你在哪个领域争论,哪个领域就遭到损害。争论的结果既然是有人好,有人坏;那么好人该有好报,坏人该有坏下场,当然是不言自明。前苏联曾在遗传学方面展开了这种争论,给生物学和生物学家带来了很大的损害。我国在文化领域里有过好多次这种论争,得到了什么结果,也很容易看出来。
我现在既不看国产电影,也不看国产电视剧,而且不看中国当代作家的小说。比方说,贾平凹先生的《废都》,我就坚决不肯看,生怕看了以后会喜欢——虽然我在性道德上是无懈可击的,但我深知,不是每个人都像我老婆那样了解我。事实上,你只要关心文化领域的事,就可能介入了论战的某一方,自身也不得清白,这种事最好还是避免。假如人人都像我这样,我国的文化事业前景堪虞,不过我也管不了这么多。不管影视也好,文学也罢,倘若属于艺术的范畴,人就可以放心大胆地去欣赏,至不济落个欣赏水平低的评价;一扯到道德问题,就让人裹足不前了。这种怯懦并不是因为我们不重视道德问题,而恰恰是因为我们很重视道德问题。假如我干了不道德的事,我乐于受到指责,并且负起责任;但这种不道德决不能是喜欢或不喜欢某个电影。
现在有很多文人下了海,不再从事文化事业。不管在商界、产业界还是科技界,人们以聪明才智、辛勤劳动来进行竞争。唯独在文化界,赌的是人品、爱国心、羞耻心。照我看来,这有点像赌命,甚至比赌命还严重。这种危险的游戏有何奖品?只是一点小小的文名。所以,你不要怪文人下海。
《道德堕落与知识分子》
在一个社会里,大众所信奉的价值观,是不是该成为知识分子的金科玉律呢?我认为这是可以存疑的。当年罗素先生在纽约教书,有学生问他对同性恋有何看法。他用他那颗伟大学者的头脑考虑后,回答了。这回答流传了出去,招来一个没甚文化的老太太告了他一状,说他诲盗诲淫,害得他老人家失了教席,灰头土脸地回到了英格兰去。这个故事说明的是:不能强求知识分子与一般人在价值观方面一致,这是向下拉齐。除了价值观的基本方面,知识分子的价值体系应该有点独特的地方。举例来说,画家画裸体模特,和小流氓爬女浴室窗户不可以等量齐观,虽然在表面上这两种行为有点像。
科学家维纳认为,人在做两种不同性质的事,一类如棋手,成败由他的最坏状态决定,也就是说,一局里只要犯了错误就全完了。还有一类如发明家,只要有一天状态好,做成了发明,就成功了,在此之前犯多少次糊涂都可以。
《跳出手掌心》
现在我又想起了另一件事,乍看上去离题甚远:八十年代,美国通过了一个计划,拨出几百亿美元的资金,要在最短时间之内攻克癌症,结果却不令人满意。有些人甚至说该计划贻人笑柄,因为花了那么多钱,也没找出一种特效疗法。这件事说明,有了使不尽的钱,也不见得能做出突破性的发现。实际上,人类历史上任何一种天才的发现都不是金钱直接作用的结果。金钱、权力,这在现世上是最重要的东西,是人类生活的一面,但还有另一面。说到天才的发现,我们就要谈到天才、灵感、福至心灵、灵机一动等等,决不会说它们是某些人有了钱、升了官,一高兴想出来的。我要说的就是:沉默地思索,是人类生活的另外一面。就以攻克癌症为例,科学家默默地想科学、做科学,不定哪一天就做出一个发现,彻底解决了这个问题。但是,如果要约定一个期限,则不管你给多少钱也未必能成功。对于现代科技来说,资金设备等等固然重要,但天才的思想依然是最主要的动力。一种发现或发明可以赚到很多钱,但有了钱也未必能造出所要的发明。思索是一道大门,通向现世上没有的东西,通到现在人类想不到的地方。以科学为例,这个道理就是明明白白的。
身为一个中国人,最大的痛苦是忍受别人“推己及人”的次数,比世界上任何地方的人都要多。
一个知识分子在面对文化遗产时,必定会觉得它浩浩洋洋,仰之弥高。这些东西是数千年来人类智慧的积累,当然是值得尊重的。不过,我以为它的来源更值得尊重,那就是活着的人们所拥有的智慧。这种东西就如一汪活水,所有的文化遗产都是它的沉积物。这些活水之中的一小份可以存在于你我的脑子里,照我看来,这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事情。保存在文化遗产里的智慧让人尊敬,而活人头脑里的智慧更让人抱有无限的期望。我喜欢看到人们取得各种成就,尤其是喜欢看到现在的中国人取得任何一种成就。智慧永远指向虚无之境,从虚无中生出知识和美;而不是死死盯住现时、现事和现在的人。我认为,把智慧的范围限定在某个小圈子里,换言之,限定在一时、一地、一些人、一种文化传统这样一种界限之内是不对的;因为假如智慧是为了产生、生产或发现现在没有的东西,那么前述的界限就不应当存在。不幸的是,中国最重大的文化遗产,正是这样一种界限,就像如来佛的手掌一样,谁也跳不出来;而现代的主流文化却诞生在西方。
《积极的结论》
从理性和乐观两样东西里选择理性颇不容易。理性就像贞操,失去了就不会再有;只要碰上了开心的事,乐观还会回来的。不过这一点很少有人注意到。从逻辑上说,从一个错误的前提什么都能推出来;从实际上看,一个扯谎的人什么都能编出来。所以假如你失去了理性,就会遇到大量令人诧异的新鲜事物,从此迷失在万花筒里,直到碰上了钉子。
《知识分子的不幸》
说到马基雅弗利,一般人都急于和他划清界线,因为他胆敢把道义、信仰全抛开,赤裸裸地谈到利害;但是真正的知识分子对他的评价不低,赤裸裸地谈利害,就接近于理智。但我还是不当马基雅弗利分子——我是墨子的门徒,这样把自己划在本民族的圈子里面,主要是想防个万一。
我对墨子的崇拜有两大原因:其一,他思路缜密,有人说他发现了小孔成像——假如是真的,那就是发现了光的直线传播,比朱子只知阴阳二气强了一百多倍——只可惜没有完备的实验记录来证明。另外,他用微积分里较老的一种方法来论证无穷(实际是论兼爱是可能的。这种方法叫德尔塔—依伏赛语言),高明无比;在这方面,把孔孟程朱捆在一起都不是他的个儿。其二,他敢赤裸裸地谈利害。我最佩服他这后一点。但我不崇拜他兼爱无等差的思想,以为有滥情之嫌。不管怎么说,墨子很能壮我的胆。有了他,我也敢说自己是中华民族的赤诚分子,不怕国学家说我是全盘西化了。
作为墨子门徒,我认为理智是伦理的第一准则,理由是:它是一切知识分子的生命线。出于利害,它只能放到第一。当然,我对理智的定义是:它是对知识分子有益,而绝不是有害的性质。——当然还可以有别的定义,但那些定义里一定要把我的定义包括在内。在古希腊,人最大的罪恶是在战争中砍倒橄榄树。在现代,知识分子最大的罪恶是建造关押自己的思想监狱。砍倒橄榄树是灭绝大地的丰饶,营造意识形态则是灭绝思想的丰饶;我觉得后一种罪过更大——没了橄榄油,顶多不吃色拉;没有思想人就要死了。信仰是重要的,但要从属于理性——如果这是不许可的,起码也该是鼎立之势。要是再不许可,还可以退而求其次——你搞你的意识形态,我不说话总是可以的吧。最糟的是某种偏激之见主宰了理性,聪明人想法子自己来害自己。我们所说的不幸,就从这里开始了。
我对国学的看法是:这种东西实在厉害。最可怕之处就在那个“国”字。顶着这个字,谁还敢有不同意见?这种套子套上脖子,想把它再扯下来是枉然的;否则也不至于套了好几千年。它的诱人之处也在这个“国”字,抢到这个制高点,就可以压制一切不同意见;所以它对一切想在思想领域里巧取豪夺的不良分子都有莫大的诱惑力。你说它是史学也好,哲学也罢,我都不反对——倘若此文对正经史学家哲学家有了得罪之处,我深表歉意——但你不该否认它有成为棍子的潜力。想当年,像姚文元之类的思想流氓拿阶级斗争当棍子,打死打伤了无数人。现在有人又在造一根漂亮棍子。它实在太漂亮了,简直是完美无缺。我怀疑除了落进思想流氓手中变成一种凶器之外,它还能有什么用场。鉴于有这种危险,我建议大家都不要做上帝梦,也别做圣人梦,以免头上鲜血淋漓。
对于什么叫美好道德、什么叫善良,我有个最本分的考虑:认真地思索,真诚地明辨是非,有这种态度,大概就可算是善良吧。说具体些,如罗素所说,不计成败利钝地追求客观真理,这该是种美德吧?知识本身该算一种善吧?科学知识分子说这就够了,人文知识分子却来扳杠。他们说,这种朴素的善恶观,造成了多少罪孽!现代的科技文明使人类迷失了方向,科学又造出了毁灭世界的武器。好吧,这些说法也对。可是翻过来看看,人文知识分子又给思想流氓们造了多少凶器、多少混淆是非的烟雾弹!翻过来倒过去,没有一种知识分子是清白无辜的。
《思维的乐趣》
除此之外,还得不到思想的乐趣。我相信这不是我一个人的经历:傍晚时分,你坐在屋檐下,看着天慢慢地黑下去,心里寂寞而凄凉,感到自己的生命被剥夺了。当时我是个年轻人,但我害怕这样生活下去,衰老下去。在我看来,这是比死亡更可怕的事。
谈到思想的乐趣,我就想到了我父亲的遭遇。我父亲是一位哲学教授,在五六十年代从事思维史的研究。在老年时,他告诉我,自己一生的学术经历,就如一部恐怖电影。每当他企图立论时,总要在大一统的官方思想体系里找自己的位置,就如一只老母鸡要在一个大搬家的宅院里找地方孵蛋一样。结果他虽然热爱科学而且很努力,在一生中却没有得到思维的乐趣,只收获了无数的恐慌。他一生的探索,只剩下了一些断壁残垣,收到一本名为《逻辑探索》的书里,在他身后出版。众所周知,他那一辈的学人,一辈子能留下一本书就不错。这正是因为在那些年代,有人想把中国人的思想搞得彻底无味。我们这个国家里,只有很少的人觉得思想会有乐趣,却有很多的人感受过思想带来的恐慌。所以现在还有很多人以为,思想的味道就该是这样的。
然而,某个人被剥夺了学习、交流、建树这三种快乐,仍然不能得到我最大的同情。这种同情我为那些被剥夺了“有趣”的人保留着。
假如一个人每天吃一样的饭,干一样的活,再加上把八个样板戏翻过来倒过去地看,看到听了上句知道下句的程度,就值得我最大的同情。我最赞成罗素先生的一句话:“须知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大多数的参差多态都是敏于思索的人创造出来的。当然,我知道有些人不赞成我们的意见。他们必然认为,单一机械,乃是幸福的本源。老子说,要让大家“虚其心而实其腹”,我听了就不是很喜欢;汉儒废黜百家,独尊儒术,在我看来是个很卑鄙的行为。摩尔爵士设想了一个细节完备的乌托邦,但我像罗素先生一样,决不肯到其中去生活。在这个名单的末尾是一些善良的军代表,他们想把一切从我头脑中驱除出去,只剩一本270页的小红书。在生活的其他方面,某种程度的单调、机械是必须忍受的,但是思想决不能包括在内。胡思乱想并不有趣,有趣是有道理而且新奇。在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最大的不幸就是有些人完全拒绝新奇。
我认为自己体验到最大快乐的时期是初进大学时,因为科学对我来说是新奇的,而且它总是逻辑完备,无懈可击,这是这个平凡的尘世上罕见的东西。与此同时,也得以了解先辈科学家的杰出智力。这就如和一位高明的棋手下棋,虽然自己总被击败,但也有机会领略妙招。在我的同学里,凡和我同等年龄、有同等经历的人,也和我有同样的体验。某些单调机械的行为,比如吃、排泄、性交,也能带来快感,但因为过于简单,不能和这样的快乐相比。艺术也能带来这样的快乐,但是必须产生于真正的大师,像牛顿、莱布尼兹、爱因斯坦那样级别的人物,时下中国的艺术家,尚没有一位达到这样的级别。恕我直言,能够带来思想快乐的东西,只能是人类智慧至高的产物。比这再低一档的东西,只会给人带来痛苦;而这种低档货,就是出于功利的种种想法。
有必要对人类思维的器官(头脑)进行“灌输”的想法,时下正方兴未艾。我认为脑子是感知至高幸福的器官,把功利的想法施加在它上面,是可疑之举。有一些人说它是进行竞争的工具,所以人就该在出世之前学会说话,在三岁之前背诵唐诗。假如这样来使用它,那么它还能获得什么幸福,实在堪虞。知识虽然可以带来幸福,但假如把它压缩成药丸子灌下去,就丧失了乐趣。当然,如果有人乐意这样来对待自己的孩子,那不是我能管的事,我只是对孩子表示同情而已。还有人认为,头脑是表示自己是个好人的工具,为此必须学会背诵一批格言、教条——事实上,这是希望使自己看上去比实际上要好,十足虚伪。这使我感到了某种程度的痛苦,但还不是不能忍受的。最大的痛苦莫过于总有人想要用种种理由消灭幸福所需要的参差多态。这些人想要这样做,最重要的理由是道德;说得更确切些,是出于功利方面的考虑。因此他们就把思想分门别类,分出好的和坏的,但所用的标准很是可疑。他们认为,假如人们脑子里灌满了好的东西,天下就会太平。因此他们准备用当年军代表对待我们的态度,来对待年轻人。假如说,思想是人类生活的主要方面,那么,出于功利的动机去改变人的思想,正如为了某个人的幸福把他杀掉一样,言之不能成理。
有些人认为,人应该充满境界高尚的思想,去掉格调低下的思想。这种说法听上去美妙,却使我感到莫大的恐慌。因为高尚的思想和低下的思想的总和就是我自己;倘若去掉一部分,我是谁就成了问题。假设有某君思想高尚,我是十分敬佩的;可是如果你因此想把我的脑子挖出来扔掉,换上他的,我绝不肯,除非你能够证明我罪大恶极,死有余辜。人既然活着,就有权保证他思想的连续性,到死方休。更何况那些高尚和低下完全是以他们自己的立场来度量的,假如我全盘接受,无异于请那些善良的思想母鸡到我脑子里下蛋,而我总不肯相信,自己的脖子上方,原来是长了一座鸡窝。想当年,我在军代表眼里,也是很低下的人,他们要把自己的思想方法、生活方式强加给我,也是一种脑移植。菲尔丁曾说,既善良又伟大的人很少,甚至是绝无仅有的,所以这种脑移植带给我的不光是善良,还有愚蠢。在此我要很不情愿地用一句功利的说法:在现实世界上,蠢人办不成什么事情。我自己当然希望变得更善良,但这种善良应该是我变得更聪明造成的,而不是相反。更何况赫拉克利特早就说过,善与恶为一,正如上坡和下坡是同一条路。不知道何为恶,焉知何为善?所以他们要求的,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
愚蠢是一种极大的痛苦;降低人类的智能,乃是一种最大的罪孽。所以,以愚蠢教人,那是善良的人所能犯下的最严重的罪孽。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决不可对善人放松警惕。假设我被大奸大恶之徒所骗,心理还能平衡;而被善良的低智人所骗,我就不能原谅自己。
我虽然已活到了不惑之年,但还常常为一件事感到疑惑:为什么有很多人总是这样地仇恨新奇,仇恨有趣。古人曾说:天不生仲尼,万古长如夜。但我有相反的想法。假设历史上曾有一位大智者,一下发现了一切新奇,一切有趣,发现了终极真理,根绝了一切发现的可能性,我就情愿到该智者以前的年代去生活。这是因为,假如这种终极真理已经被发现,人类所能做的事就只剩下了依据这种真理来做价值判断。从汉代以后到近代,中国人就是这么生活的。我对这样的生活一点都不喜欢。
在一切价值判断之中,最坏的一种是:想得太多、太深奥、超过了某些人的理解程度是一种罪恶。我们在体验思想的快乐时,并没有伤害到任何人;不幸的是,总有人觉得自己受了伤害。诚然,这种快乐不是每一个人都能体验到的,但我们不该对此负责任。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要取消这种快乐,除非把卑鄙的嫉妒计算在内——这世界上有人喜欢丰富,有人喜欢单纯;我未见过喜欢丰富的人妒恨、伤害喜欢单纯的人,我见到的情形总是相反。假如我对科学和艺术稍有所知的话,它们是源于思想乐趣的浩浩江河。虽然惠及一切人,但这江河绝不是如某些人所想象的那样,为他们而流,正如以思想为乐趣的人不是为他们而生一样。
对于一位知识分子来说,成为思维的精英,比成为道德精英更为重要。人当然有不思索、把自己变得愚笨的自由;对于这一点,我是一点意见都没有的。问题在于思索和把自己变聪明的自由到底该不该有。喜欢前一种自由的人认为,过于复杂的思想会使人头脑昏乱,这听上去似乎有些道理。假如你把深山里一位质朴的农民请到城市的化工厂里,他也会因复杂的管道感到头晕,然而这不能成为取消化学工业的理由。所以,质朴的人们假如能把自己理解不了的事情看作是与己无关的事,那就好了。
《中国知识分子与中古遗风》
中国知识分子关注社会的伦理道德,经常赤膊上阵,论说是非;而外国的知识分子则是以科学为基点,关注人类的未来;就是讨论道德问题,也是以理性为基础来讨论。弗罗姆、马尔库塞的书,国内都有译本,大家看看就明白了。
我们知识分子的正面形象则是:谢绝了国外的高薪聘请,回国服务。想要崇高,首先要搞到一份高薪聘请,以便拒绝掉,这也太难为人了;在知识分子里也没有普遍意义。所以,除了树立形象,还该树立个森严的道德体系,把大家都纳入体系。从道德上说事,就人人都能被说着了。
现在中国知识分子在关注社会时,批判找不着目标,颂扬也找不着目标,只一件事找得着目标:呼吁速将大任降给我们,这大任乃是我们维护价值体系的责任,没有它我们就丧失了存在的意义。要论价值体系的形成,从自然地理到生活方式都有一份作用,其功能也是关系到每一个人,维护也好,变革也罢,总不能光知识分子说了算哪。要社会把这份责任全交给你,得有个理由。总不能说我除了这件事之外旁的干不来吧?凭我妙笔生花,词儿多?那就是把别人当傻子了。凭我是个好人?这话人人会说,故而不能认真对待。我知道有人很想说,历史上就是我们负这责任。这不是个道理,历史上男子可以三妻四妾,妇女还裹脚哪,咱们可别讲出这种糊涂油蒙了心的话来找挨骂。再说,拉着历史车轮逆转,咱们这些人是拉不动的。说来说去,只能说凭我清楚明白。那么我只能凭思维能力来负这份责任,说那些说得清的事;把那些说不清的事,交付给公论。现代的欧美知识分子就是这么讨论社会问题:从人类的立场,从科学的立场,从理性的立场,把价值的立场剩给别人。咱们能不能学会?
《沉默的大多数》
这些事使我想到了福柯先生的话:话语即权力。这话应该倒过来说:权力即话语。就以上面的例子来说,你要给人讲“五讲四美”,最好是戴上个红箍。根据我对事实的了解,红箍还不大够用,最好穿上一身警服。
总而言之,从小我对讲出来的话就不大相信,越是声色俱厉,嗓门高亢,我越是不信,这种怀疑态度起源于我饥饿的肚肠。和任何话语相比,饥饿都是更大的真理。
在我小时候,话语好像是一池冷水,它使我一身一身起鸡皮疙瘩。但不管怎么说吧,人来到世间,仿佛是来游泳的,迟早要跳进去。我可没有想到自己会保持沉默直到四十岁,假如想到了,未必有继续生活的勇气。不管怎么说吧,我听到的话也不总是那么疯,是一阵疯,一阵不疯。所以在十四岁之前,我并没有终身沉默的决心。
从我短短的人生经历来看,它是一座声名狼藉的疯人院。当时我怀疑的不仅是说过亩产三十万斤粮、炸过精神原子弹的那个话语圈,而是一切话语圈子。假如在今天能证明我当时犯了一个以偏概全的错误,我会感到无限的幸福。
我说自己多年以来保持了沉默,你可能会不信。这说明你是个过来人。你不信我从未在会议上“表过态”,也没写过批判稿。这种怀疑是对的:因为我既不能证明自己是哑巴,也不能证明自己不会写字,所以这两件事我都是干过的。但是照我的标准,那不叫说话,而是上着一种话语的捐税。我们听说,在过去的年代里,连一些伟大的人物都“讲过一些违心的话”,这说明征税面非常的宽。因为有征话语捐的事,不管我们讲过什么,都可以不必自责:话是上面让说的嘛。但假如一切话语都是征来的捐税,事情就不很妙。拿这些东西可以干什么?它是话,不是钱,既不能用来修水坝,也不能拿来修电站;只能搁在那里臭掉,供后人耻笑。当然,拿征募来的话语干什么,不是我该考虑的事,也许它还有别的用处我没有想到。我要说的是:征收话语捐的事是古已有之。说话的人往往有种输捐纳税的意识,融化在血液里,落实在口头上。在这方面有个例子,是古典名著《红楼梦》。在那本书里,有两个姑娘在大观园里联句,联着联着,冒出了颂圣的词句。这件事让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两个十几岁的小姑娘,躲在后花园里,半夜三更作几句诗,都忘不了颂圣,这叫什么事?仔细推敲起来,毛病当然出在写书人的身上,是他有这种毛病。这种毛病就是:在使用话语时总想交税的强迫症。
我认为,可以在话语的世界里分出两极。一极是圣贤的话语,这些话是自愿的捐献。另一极是沉默者的话语,这些话是强征来的税金。在这两极之间的话,全都暧昧难明:既是捐献,又是税金。在那些说话的人心里都有一个税吏。中国的读书人有很强的社会责任感,就是交纳税金,做一个好的纳税人——这是难听的说法。好听的说法就是以天下为己任。
所谓弱势群体,就是有些话没有说出来的人。就是因为这些话没有说出来,所以很多人以为他们不存在或者很遥远。
《我的精神家园》 千万丈的大厦总要有片奠基石,最初的爱好无可替代。所有的智者、诗人,也许都体验过儿童对着星光感悟的一瞬。我总觉得,这种爱好对一个人来说,就如性爱一样,是不可少的。
《写给新的一年》
九十年代之初,我们的老师——一位历史学家——这样展望二十一世纪:理想主义的光辉已经暗淡,人类不再抱着崇高的理想,想要摘下天上的星星,而是把注意力放到了现实问题上去,当一切都趋于平淡,人类进入了哀乐中年。我们都不是历史学家,不会用这样宏观的态度来描述世界,但这些话也触动了我们的内心。过去,我们也想到过要摘下天上的星星,而现在我们的生活也趋于平淡。这是不是说,我们也进入了哀乐中年?假设如此,倒是件值得伤心的事。一位法国政治家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人在二十岁时如果不是激进派,那他一辈子都不会有出息;假如他到了三十岁还是个激进派,那他也不会有什么大出息。我们这样理解他的话:一味的勇猛精进,不见得就有造就;相反,在平淡中冷静思索,倒更能解决问题。
很多年轻人会说:平淡的生活哪里有幸福可言。对此,我们倒有不同的意见。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幸福来自于建设性的工作。人能从毁灭里得到一些快乐,但这种快乐不能和建设带来的快乐比。只有建设的快乐才能无穷无尽,毁灭则有它的极限。夸大狂和自恋都不能带来幸福,与此相反,它正是不幸的源泉。我们希望能远离偏执,从建设性和创造性的工作中获取幸福。创造性工作的快乐只有少数人才能获得,而我们恰恰有幸得到了可望获得这种快乐的机会——那就是做一个知识分子。
随着新年钟声响起,我们都又长了一岁。这正是回顾和总结的时机。对于过去的一年,还有我们在世上生活的这些年,总要有句结束语:虽然人生在世会有种种不如意,但你仍可以在幸福与不幸中作选择。
作为一个知识分子,我对文化、浪潮等等抱有充分的尊敬,对哲学和文化人类学也很有兴趣。我不满意的只是在知识领域里的这种古怪现象:它和超声波哨子、打鸡血是同一类的东西。热起来人人都在搞,过后大家都把它忘掉。最后只剩下我一个人记着这些事情,感觉很是寂寞。
我说起种种古怪的事来,总该有个结论。据我所见,诀窍和真正的知识是不同的。真正的知识不仅能说明一件事应该怎样做,还能说明为什么要这样做。而那些诀窍呢,从来就说不出为什么,所以是靠不住的。能使人变聪明的诀窍是没有的。倒是有种诀窍能使人觉得自己变聪明了,实际上却变得更笨。人应该记住自己做过的聪明事,更该记得自己做的那些傻事——更重要的是记住自己今年几岁了,别再搞小孩子的把戏。岁末年初,总该讲几句吉利话:但愿在新的一年里,我们能远离一切古怪的事,大家都能做个健全的人——我实在想不出有什么话比这句话更吉利。
《有关贫穷》
如果说贫穷是种生活方式,拣垃圾和挑大粪只是这种方式的契机。生活方式像一个曲折漫长的故事,或者像一座使人迷失的迷宫。很不幸的是,任何一种负面的生活都能产生很多烂七八糟的细节,使它变得蛮有趣的。人就在这种趣味中沉沦下去,从根本上忘记了这种生活需要改进。用文化人类学的观点来看,这些细节加在一起,就叫做文化。有人说,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好的,都必须尊重。就我们谈的这个例子来说,我觉得这解释不对。在萧伯纳的《英国佬的另一个岛》里,有一位年轻人这么说他的穷父亲:“一辈子都在弄他的那片土、那只猪,结果自己也变成了一片土、一只猪。”要是一辈子都这么兴冲冲地弄一堆垃圾、一桶屎,最后自己也会变成一堆垃圾、一桶屎。
《个人尊严》
人有无尊严,有一个简单的判据,是看他被当作一个人还是一个东西来对待。这件事有点两重性,其一是别人把你当做人还是东西,是你尊严之所在。其二是你把自己看成人还是东西,也是你的尊严所在。挤火车和上公共厕所时,人只被当身体来看待。这里既有其一的成分,也有其二的成分,而且归根结蒂,和我们的文化传统有关说来也奇怪,中华礼仪之邦,一切尊严,都从整体和人与人的关系上定义,就是没有个人的位置。一个人不在单位里、不在家里,不代表国家、民族,单独存在时,居然不算一个人,就算是一块肉。这种算法当然是有问题。我的算法是:一个人独处荒岛而且谁也不代表,就像鲁滨逊那样,也有尊严,可以很好的活着。这就是说,个人是尊严的基本单位。知道了这一点,火车上太挤了之后,我就不会再挤进去而且浑然无觉。
《门前空地》
我们左面住了一家意大利人。男主人黝黑黝黑,长了一头银发,遇上我跑步回来,总要拉着我嘀咕一阵,说他要把花坛好好弄弄。照我看,这花坛还不坏,只是砖护墙有些裂缝,里面的土质也不够好,花草都半死不活。这位老先生画了图给我看,那张图画得太过规范,叫我怀疑他是土木工程师出身。其实他不是,他原来是卖比萨饼的。这件事他筹划来筹划去,迟迟不能开工。
后来,我的意大利邻居终于规划好了一切,开始造他的花坛。那天早上来了很多黑头发的白种男人,在人行道上大讲意大利语。他们从一辆卡车上卸下一大堆混凝土砌块来,打着嘟噜对行人说sorry,因为挡了别人走路。说来你也许不信,他们还带来几样测绘仪器,在那里找水平面呢。总共五米见方的地面,还非弄得横平竖直不可。然后,铺上了袋装腐殖土,种了一园子玫瑰花,路过的人总禁不住站下来看,但这是以后的事。花坛刚造好时,是座庄严的四方形建筑。是一本正经建造的,不是胡乱堆的。过往的行人看到,就知道屋主人虽然老了,但也不是苟活在世上。
《明星与癫狂》
笔者在海外留学时,有一次清早起来跑步,见到一些人带着睡袋在街头露宿。经询问,是大影星埃迪·摩菲要到这座城市来巡回演出,影迷在等着买票。摩菲的片子我看过几部,觉得他演得不坏。但花几十块钱买一张票到体育场里看他,我觉得无此必要,所以没有加入购票的行列,而是继续跑步,这样我就在明星崇拜的面前当了一回冷血动物——坦白地说,我一直是这样的冷血动物。顺便说一句,那座城市不大,倒有个很大的体育馆,所以票是富裕的,白天也能买到,根本用不着等一夜。而且那些人根本不是去等买票、而是终夜喝啤酒、放音乐、吵闹不休,最安静的人也在不停地格格傻笑,搞得邻居很有意见。凭良心说,正常人不该是这个样子。至于他们进了体育馆,见到了摩菲之后,闹得就更厉害,险些把体育馆炸掉了。所以我觉得他们排队买票时是在酝酿情绪,以便晚上纵情地闹。此种情况说明,影迷(或称追星族)是有计划、有预谋地把自己置于一场癫狂之中。这种现象并不少见,每有美式足球比赛,或是摇滚歌星的演唱会,就会有人做出这种计划和预谋。当时我很想给埃迪·摩菲写封信,告诉他这些人没见到他时就疯掉了,以免他觉得这么多人都是他弄疯的,受到良心的责备。后来一想,这事他准是知道的,所以就没有写。
《欣赏经典》
经典作品是好的,但看的次数不可太多。看的次数多了不能欣赏到艺术——就如《红楼梦》说饮茶:一杯为品,二杯是解渴的蠢物,三杯就是饮驴了。当然,不管是品还是饮驴,都不过是物质存在的方式而已,在这个方面,没有高低之分……
《商业片与艺术片》
作为一个文化人,我认为好莱坞商业片最让人倒胃之处是落俗套。五六十年代的电影来不来的张嘴就唱,抬腿就跳,唱的是没调的歌,跳的是狗撒尿式的踢踏舞。我在好莱坞电影里看到男女主人公一张嘴或一抬腿,马上浑身起鸡皮疙瘩、抖作一团。你可能没有同样的反应,那是因为没有我看得多。到了七十年代,西部片大行其道,无非是一个牛仔拔枪就打,全部情节就如我一位美国同学概括的:Kill everybody——把所有的人都杀了。等到观众看到牛仔、左轮手枪就讨厌,才换上现在最大的俗套,也就是我们正在看的:炸房子,摔汽车,一直要演到你一看到爆炸就起鸡皮疙瘩,才会换点别的。除了爆炸,还有很多别的俗套。说实在的,我真有点佩服美国片商炮制俗套时那种恬不知耻的劲头。举个例子,有部美国片子《洛基》,起初是部艺术片,讲一个穷民,生活就如一潭死水——那叙事的风格就像怪腔怪调的布鲁斯,非常得地道。有个拳王挑对手,一下挑到他头上,这是因为他的名字叫“洛基”,在英文的意思里是“经揍”……这电影可能你已经看过了,怪七怪八的,很有点意思。我对它评价不低。假如只拍一集,它会给人留下很好的印象,别人也爱看。无奈有些傻瓜喜欢看电影里揍人的镜头,就有混账片商把它一集集地拍了下去,除了揍人和挨揍,一点别的都没了。我离开美国时好像已经拍到了《洛基七》或者《洛基八》,弄到了这个地步,就不是电影,根本就是大粪。好莱坞商业片看多了,就会联想到《镜花缘》里的直肠国。那里的人消化功能差,一顿饭吃下去,从下面出来,还是一顿饭。为了避免浪费,只好再吃一遍(再次吃下去之前,可能会回回锅,加点香油、味精)。直到三遍五遍,饭不像饭而像粪时,才换上新饭。这个比方多少有点恶心,但我想不到更好的比方了。好莱坞的片商就是直肠国的厨师,美国观众就是直肠国的食客。
拿破仑曾说:世间各种书中,我独爱以血写成者。
青年的动人之处,就在于勇气,和他们的远大前程。
年轻时读萧伯纳的剧本《巴巴拉少校》,有场戏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工业巨头安德谢夫老爷子见到了多年不见的儿子斯泰芬,问他对做什么有兴趣。这个年轻人在科学、文艺、法律等一切方面一无所长,但他说自己有一项长处:会明辨是非。老爷子把自己的儿子暴损了一通,说这件事难倒了一切科学家、政治家、哲学家,怎么你都不会,就会一个明辨是非?
我年轻时所见的人,只掌握了一些粗浅(且不说是荒谬)的原则,就以为无所不知,对世界妄加判断,结果整个世界都深受其害。直到年登不惑,才明白萧翁的见解原有偏颇之处;但这是后话——无论如何,萧翁的这些议论,对那些浅薄之辈、狂妄之辈,总是一种解毒剂。
假设有一个领域,谦虚的人、明理的人以为它太困难、太暧昧,不肯说话,那么开口说话的就必然是浅薄之徒、狂妄之辈。这导致一种负筛选:越是傻子越敢叫唤。
我认识很多明理的人,但他们都在沉默中,因为他们都珍视自己的清白。但我以为,伦理问题太过重要,已经不容我顾及自身的清白。
一个只会明辨是非的人总是凭胸中的浩然正气做出一个判断,然后加上一句:难道这不是不言而喻的吗?任何受过一点科学训练的人都知道,这世界上简直找不到什么不言而喻的事,所以这就叫做愚蠢。
我反对愚蠢,不是反对天生就笨的人,这种人只是极少数,而且这种人还盼着变聪明。在这个世界上,大多数愚蠢里含有假装和弄假成真的成分。
在社会伦理的领域里我还想反对无趣,也就是说,要反对庄严肃穆的假正经。据我的考察,在一个宽松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优雅,收获到精雕细琢的浪漫;在一个呆板的社会里,人们可以收获到幽默——起码是黑色的幽默。就是在我待的这个社会里,什么都收获不到,这可是件让人吃惊的事情。看过但丁《神曲》的人就会知道,对人来说,刀山、剑树、火海、油锅都不算严酷,最严酷的是寒冰地狱,把人冻在那里一动都不动。假如一个社会的宗旨就是反对有趣,那它比寒冰地狱又有不如。在这个领域里发议论的人总是在说:这个不宜提倡,那个不宜提倡。仿佛人活着就是为了被提倡。要真是这样,就不如不活。罗素先生说,参差多态乃是幸福的本源——弟兄姐妹们,让我们睁开眼睛往周围看看,所谓的参差多态,它在哪里呢?
《我是哪一种女权主义者》
一个人的生活不能单纯地依赖社会保障,还要靠自身的努力,而且一个人得到的社会保障越多,自身的努力往往就越少。正如其他女权主义门派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女权主义向社会寻求保障的同时,也就承认了自己是弱者,这是一个不小的失策。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得到较多保障的人总是值得羡慕的——我年轻时,大家都羡慕国营企业的工人,因为他们最有保障。但保障和尊严是两回事。
我们国家总是从社会主义女权理论的框架出发去关怀女性,分配给她各种东西,包括代表名额。我以为这种关怀是不够的。真正的成就是自己争取来的,而不是分配来的东西。
西方还有一种激进的女权主义立场,认为女性比男性优越,女人天性热爱和平、关心生态,就是她们优越的证明。据说女人可以有比男人更强烈、持久的性高潮,也是一种优越的证明,我很怀疑这种证明的严肃性。虽然女人热爱自己的性别是值得赞美的,但也不可走火入魔。一个人在坐胎时就有男女之分,我以为这种差异本身是美好的。别人也许不同意,但我以为,见到一种差异,就以为这里有优劣之分,这是一种市侩心理——生为一个女人,好像占了很多便宜。
《有关“给点气氛”》
我相信,总有些人会渴望有趣的事情,讨厌呆板无趣的生活。假如我有什么特殊之处,那就是:这是我对生活主要的要求。大约十五年前,读过一篇匈牙利小说,叫做《会说话的猪》,讲到有一群国营农场的种猪聚在一起发牢骚——这些动物的主要工作是传种。在科技发达的现代,它们总是对着一个被叫做“母猪架子”的人造母猪传种。该架子新的时候大概还有几分像母猪,用了十几年,早就被磨得光秃秃的了——那些种猪天天挺着大肚子往母猪架子上跳,感觉有如一坨冻肉被摔上了案板,难免口出怨言,它们的牢骚是:哪怕在架子背上粘几撮毛,给我们点气氛也好!这故事的结局是相当有教育意义的:那些发牢骚的种猪都被劁掉了。但我总是从反面理解问题:如果连猪都会要求一点气氛,那么对于我来说,一些有趣的事情干脆是必不可少。
我常听人说:这世界上哪有那么多有趣的事情。人对现实世界有这种评价、这种感慨,恐怕不能说是错误的。问题就在于应该做点什么。这句感慨是个四通八达的路口,所有的人都到达过这个地方,然后在此分手。有些人去开创有趣的事业,有些人去开创无趣的事业。
《生活和小说》
做题时,有时你会发现各种千奇百怪的结果不断地涌现,这就是说,你已经出了一个错,正在假的前提上推理。在这种情况下,你不仅可以推出三角形的内角之和超过了一百八十度,还可以把现有的几何学知识全部推翻。从做题的角度出发,你应该停止推论,从头检查全部过程,找到出错的地方,把那以后的推论全部放弃。这种事谁都不喜欢。所以我选择了与真伪无关的职业——写小说。凭良心说,我喜欢千奇百怪的结果——我把这叫做浪漫。但这不等于我就没有能力明辨是非了。
生活里浪漫的事件很多。举例言之,二十四年前,我作为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去了。以此为契机,我的生活里出现了无数千奇百怪的事情,故而我相信这些事全都出自一个错误的前提。现在我能够指出错出在什么地方:说我当时是知识青年,青年是很够格的(十六岁),知识却不知在哪里。用培根的话来说,知识就是力量,假如我们真有知识,到哪里都有办法。可怜那时我只上了七年学,如果硬说我有什么知识,那只能是对“知识”二字的污蔑。不管怎么说,这个错误不是我犯的,所以后来出了什么事,都不由我负责。
因为生活对我来说,不是算草纸,可以说撕就撕,所以到后来我不再上山下乡时,已经老了好多。但是我的生活对于某些人来说却的确是算草纸,可以拿来乱写乱画。其实我又算得了什么,不过是千万人中的一个。像上山下乡这样的事,过去有,现在有,将来保不准还会有的。对此当然要有个正确的态度,用上纲上线的话来说,就叫做“正确对待”。这种态度我已经有了。
现在的人不大看小说了,专喜欢看纪实文学。这说明我们的生活很有趣味,带有千奇百怪的特征。不管怎么说,有趣的事多少都带点毛病,不信你看有趣的纪实文学,总是和犯罪之类的事有关系。
至于小说越来越不好看,则有另外的原因。这是因为有人要求它带有正确性、合理性、激励人们向上等等,这样的小说肯定无趣。换言之,那些人用现实所应有的性质来要求小说、电影等等。我听人说,这样做的原因是小说和电影比现实世界容易管理,如此说来,这是出于善良的动机,正如堂·吉诃德挑风车也是出于善良的动机。但是这样做的结果却很不幸。因为现实世界的合理性里就包括有有趣的小说和电影,故而这样做的结果是使现实世界更加不合理了。由于这些人士的努力,世界越来越不像世界,小说越来越不像小说。我们的处境正如老美说的,在middle of nowhere。这是小说发生的地方,却不是写小说的地方。
《我看老三届》
坦白地说,身为老三届,我也有没有平常心的时候,那就是在云南挖坑时。当时我心里想:妈的!比我们大的可以上大学,我们就该修理地球?真是不公平!这是一类想法。这个想法后来演变成:比我们小的也直接上大学,就我们非得先挖坑后上学,真他妈的不公平。另一类想法是:我将来要当作家,吃些苦可能是大好事,陀思妥耶夫斯基还上过绞首台哪。这个想法后来演变成:现在的年轻人没吃苦,也当不了作家。这两种想法搅在一起,会使人彻底糊涂。现在我出了几本书,但我却以为,后一种想法是没有道理的。假定此说是有理的,想当作家的人就该时常把自己吊起来,想当历史学家的人就该学太史公去掉自己的男根,想当音乐家的人就该买个风镐来家把自己震聋——以便像贝多芬,想当画家的人就该割去自己的耳朵——混充凡·高,什么都想当的人就得把什么都去掉,像个梆子,听起来就不是个道理。总的来说,任何老三届优越的理论都没有平常心。当然,我也反对任何老三届恶劣的说法。老三届正在壮年,耳朵和男根齐备,为什么就不如人。在身为老三届这件事上,我也有了平常心:不就是荒废了十年学业吗?这个彩老子也认了。现在不过四十来岁,还可以努力嘛。
罗素先生曾说,真正的伦理原则把人人同等看待。我以为这个原则是说,当语及他人时,首先该把他当个寻常人,然后再论他的善恶是非。这不是尊重他,而是尊重“那人”,从最深的意义上说,更是尊重自己——所有的人毕竟属同一物种。人的成就、过失、美德和陋习,都不该用他的特殊来解释。You are special,这句话只适于对爱人讲。假如不是这么用,也很肉麻。
《苏东坡与东坡肉》
我在美国上学时还遇见过一件类似的事:有一回在课堂上,有个胖乎乎的女同学在打瞌睡,忽然被老师叫起来提问。可怜她根本没听,怎么能答得上来。在美国,不但老师可以问学生,学生也可以问老师。万一老师被问住,就说一句:问得好!不回答问题,接着讲课。这位女同学迷迷糊糊,拖着长声说道:This is a good question(问得好)……差点把大家的肚皮笑破。
另一个有趣的逻辑学家是维特根斯坦,罗素请他来英国,研究一下出书的问题。维特根斯坦没有路费,又不肯朝罗素借。最后罗素买下了维特根斯坦留在剑桥的一些旧家具——我觉得他们俩都很逗。
我对数学也有过兴趣,这种兴趣是从对方程的兴趣发展来的。人们老早就知道二次方程有公式解,但二次以上的方程呢?在十九世纪以前,人们是不知道的。在十七世纪,有个意大利数学家,又是一位教授,他对三次方程的解法有点心得。有天下午,外面下着雨,在教室里,他准备对学生讲讲这些心得。忽听“喀嚓”一声巨响,天上打下来个落地雷,擦着教室落在花园里——青色的电光从狭窄的石窗照进来,映得石墙上一片惨白。教授手捂着心口,对学生们转过身来,说道:先生们,我们触及了上帝的秘密……我读到这个故事时,差点把肠子笑断了。三次方程算个啥,还值得打雷——教授把上帝看成个小心眼了。
《驴和人的新寓言》
文章写到了这里,我忽然想到要做点自我介绍。我是个半老不老的学究,已经活满了四张,正往五张上活着。我现在是个自由撰稿人,过着清贫的生活。我挣钱不多,和大多数中国人一样,既没有洋房,也没有汽车。我的稿子发在刊物上,只有光秃秃的一个名字,没有一对括号,里面写着美国。
《摆脱童稚状态》
这种事情背后隐含着一个逻辑,就是我们国家的出版事业必须就低不就高。一本书能不能出,并不取决于它将有众多的有艺术鉴赏力或者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应该对他们有益,而是取决于社会上存在着一些没有鉴赏力或没有专业知识的读者,这本书不能对他们有害。对我来说,书刊审查不是个性环境,而是个知识环境问题,对其他知识分子也是这样的。这一点是《性社会学》上没有提到的。二三十年代,有头脑的美国人,如海明威等,全在欧洲待着。后来希特勒把知识分子又都撵回到美国去,所以美国才有了科学发达、人文荟萃的时代。假如希特勒不在欧洲烧书、杀犹太人,我敢说现在美国和欧洲相比,依然是个土得掉渣的国家。我不敢说国内人才凋零是书刊检查之故,但是美国如果现在出了希特勒,我们国内的人才一定会多起来。
《我为什么要写作》
有人问一位登山家为什么要去登山——谁都知道登山这件事既危险,又没什么实际的好处,他回答道:“因为那座山峰在那里。”我喜欢这个答案,因为里面包含着幽默感——明明是自己想要登山,偏说是山在那里使他心里痒痒。除此之外,我还喜欢这位登山家干的事,没来由地往悬崖上爬。它会导致肌肉疼痛,还要冒摔出脑子的危险,所以一般人尽量避免爬山。用热力学的角度来看,这是个减熵现象,极为少见。这是因为人总是趋利避害,热力学上把自发现象叫做熵增现象,所以趋害避利肯定减熵。
我们家的家训是不准孩子学文科,一律去学理工。因为这些缘故,立志写作在我身上是个不折不扣的减熵过程。我到现在也弄不明白自己为什么要干这件事,除了它是个减熵过程这一点。
有关我立志写作是个减熵过程,还有进一步解释的必要。写作是个笼统的字眼,还要看写什么东西。写畅销小说、爱情小诗等等热门东西,应该列入熵增过程之列。我写的东西一点不热门,不但挣不了钱,有时还要倒贴一些。
《我对小说的看法》
我对现代小说的看法,就是被《情人》固定下来的。现代小说的名篇总是包含了极多的信息,而且极端精美,让读小说的人狂喜,让打算写小说的人害怕。在经典作家里,只有俄国的契诃夫(Chekhov, A.P.)偶尔有几笔写成这样,但远不是通篇都让人敬畏。
就是写过一些名篇的现代小说家,平常写的小说也是很一般的。瑞士作家迪伦马特(Durrenmatt.F.)写完了他的名篇《法官和他的刽子手》之后,坦白说,这个长中篇耗去了他好几年的光阴,而且说,今后他不准备再这样写下去了。此后他写了很多长篇,虽然都很好看,但不如《法官和他的刽子手》精粹。杜拉斯也说,《情人》经过反的修改,每一段、每一句都重新安排过。照我看,她的其他小说都不如《情人》好。他们的话让人看了放心,说明现代小说家也不是一群超人。他们有些惊世骇俗的名篇,但是既不多,也不长。虽然如此,我还是认为,现代小说中几个中篇,如《情人》之类,比之经典作家的鸿篇巨制毫不逊色。爱好古典文学的人也许不会同意我的看法,我也没打算说服他们。但我还是要说,我也爱好过古典文学,而在影视发达的现代,如果没有现代小说,托尔斯泰并不能让我保持阅读的习惯。
《小说的艺术》
朋友给我寄来了一本昆德拉的《被背叛的遗嘱》,这是本谈小说艺术的书。书很长,有些地方我不同意,有些部分我没看懂(这本书里夹杂着五线谱,但我不识谱,家里更没有钢琴),但还是能看懂能同意的地方居多。我对此书有种特别的不满,那就是作者丝毫没有提到现代小说的最高成就:卡尔维诺、尤瑟娜尔、君特·格拉斯、莫迪阿诺,还有一位不常写小说的作者,玛格丽特·杜拉斯。早在半世纪以前,茨威格就抱怨说,哪怕是大师的作品,也有纯属冗余的成分。假如他活到了现在,看到现代小说家的作品,这些怨言就没有了。
前不久在报上看到一种论点,说现在杂文取代了小说,负起了社会道义的责任。假如真是如此,那倒是件好事——小说来负道义责任,那就如希腊人所说,鞍子扣到头上来了——但这是仅就文学内部而言。从整个社会而言,道义责任全扣在提笔为文的人身上还是不大对头。从另一方面来看,负道义责任可不是艺术标准,尤其不是小说艺术的标准。这很重要啊。
任何一门艺术只有从作品里才能看到——套昆德拉的话说,只喜欢看杂文、看评论、看简介的人,是不会懂得任何一种艺术的。
《《怀疑三部曲》序》
有一本书叫做Word is Out,虽然我对书里的内容不能赞同,但是我赞成这个题目。有些话仿佛永远讲不出口,仅仅是因为别人已经把反对它的话讲了出来。因此这些话就成了心底的暗流,形不成文字,也形不成话语,甚至不能形成有条理的思路——它就变成了郁结的混沌。而已经讲出的话则被人们一再重复,结构分明地架在混沌之上。我看到一个无智的世界,但是智慧在混沌中存在;我看到一个无性的世界,但是性爱在混沌中存在;我看到一个无趣的世界,但是有趣在混沌中存在。我要做的就是把这些讲出来。
《关于文体》
如前所说,文体对于作者,就如性对寻常人一样重要。我应该举个例子说明我对恶劣文体的感受。大约是在七〇年,盛夏时节,我路过淮河边上一座城市,当时它是一大片低矮的平房。白天热,晚上更热。在旅馆里睡不着,我出来走走,发现所有的人都在树下乘凉。有件事很怪:当地的男人还有些穿上衣的,中老年妇女几乎一律赤膊。于是,水银灯下呈现出一片恐怖的场面。当时我想:假如我是个天阉,感觉可能会更好一点。恶劣的文字给我的感受与此类似:假如我不识字,感觉可能会更好。
《关于格调》
坦白地说,我对色情文学的历史有一点了解。任何年代都有些不争气的家伙写些丫丫乌的黄色东西,但是真正有分量的色情文学都是出在“格调最高”的时代。这是因为食色性也,只要还没把小命根一刀割掉,格调不可能完全高。比方说,英国维多利亚时期出了一大批色情小说,作者可以说有相当的文学素质;再比方说,“文化革命”里流传的手抄小说,作者的素质在当时也算不错。要使一个社会中一流的作者去写色情文学,必须有极严酷的社会环境和最不正常的性心理。在这种情况下,色情文学是对假正经的反击。我认为目前自己尚写不出真正的色情文学,也许是因为对环境感觉鲁钝。前些时候我国的一位知名作者写了《废都》,我还没有看。有人说它是色情文学,但愿它不是的,否则就有说明意义了。
《关于幽闭型小说》
本文的主旨,不是谈张爱玲,也不是谈航海小说,而是在谈小说里幽闭、压抑的情调。家庭也好,海船也罢,对个人来说,是太小的囚笼,对人类来说,是太小的噩梦。更大的噩梦是社会,更准确地说,是人文生存环境。假如一个社会长时间不进步,生活不发展,也没有什么新思想出现,对知识分子来说,就是一种噩梦。这种噩梦会在文学上表现出来。这正是中国文学的一个传统。这是因为,中国人相信天不变道亦不变,在生活中感到烦躁时,就带有最深刻的虚无感。这方面最好的例子,是明清的笔记小说,张爱玲的小说也带有这种味道:有忧伤,无愤怒;有绝望,无仇恨;看上去像个临死的人写的。我初次读张爱玲,是在美国,觉得她怪怪的。回到中国看当代中青年作家的作品,都是这么股味。这时才想到:也许不是别人怪,是我怪。
所谓幽闭类型的小说,有这么个特征:那就是把囚笼和噩梦当作一切来写。或者当媳妇,被人烦;或者当婆婆,去烦人;或者自怨自艾;或者顾影自怜。总之,是在不幸之中品来品去。这种想法我很难同意。我原是学理科的,学理科的不承认有牢不可破的囚笼,更不信有摆不脱的噩梦。人生唯一的不幸就是自己的无能。举例来说,对数学家来说,只要他能证明费尔马定理,就可以获得全球数学家的崇敬,自己也可以得到极大的快感,问题在于你证不出来。物理学家发明了常温核聚变的方法,也可马上体验幸福的感觉,但你也发明不出来。由此就得出这样的结论,要努力去做事,拼命地想问题,这才是自己的救星。
《文明与反讽》
据说在基督教早期,有位传教士(死后被封为圣徒)被一帮野蛮的异教徒逮住,穿在烤架上用文火烤着,准备拿他做一道菜。该圣徒看到自己身体的下半截被烤得嗞嗞冒泡,上半截还纹丝未动,就说:喂!下面已经烤好了,该翻翻个了。烤肉比厨师还关心烹调过程,听上去很有点讽刺的味道。那些野蛮人也没办他的大不敬罪——这倒不是因为他们宽容。人都在烤着了,还能拿他怎么办。如果用棍子去打、拿鞭子去抽,都是和自己的午餐过不去。烤肉还没断气,一棍子打下去,将来吃起来就是一块淤血疙瘩,很不好吃。这个例子说明的是:只要你不怕做烤肉,就没有什么阻止你说俏皮话。但那些野蛮人听了多半是不笑的:总得有一定程度的文明,才能理解这种幽默——所以,幽默的圣徒就这样被没滋没味的人吃掉了。
本文的主旨不是拿人做烤肉,而是想谈谈反讽——照我看,任何一个文明都该容许反讽的存在,这是一种解毒剂,可以防止人把事情干到没滋没味的程度。谁知动笔一写,竟写出件烧烤活人的事,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让我们进入正题,且说维多利亚女王时期,英国的风气极是假正经,上等人说话都不提到腰以下的部位,连裤子这个字眼都不说,更不要说屁股和大腿。为了免得引起不良的联想,连钢琴腿都用布遮了起来。还有桩怪事,在餐桌上,鸡胸脯不叫鸡胸脯,叫做白肉,鸡大腿不叫鸡大腿,叫做黑肉——不分公鸡母鸡都是这么叫。这么称呼鸡肉,简直是脑子有点毛病。照我看,人若是连鸡的胸脯、大腿都不敢面对,就该去吃块砖头。问题不在于该不该禁欲,而在于这么搞实在是没劲透了。英国人就这么没滋没味地活着,结果是出了件怪事情:就在维多利亚时期,英国出现了一大批匿名出版的地下小说,通通是匪夷所思的色情读物。直到今天,你在美国逛书店,假如看到书架上钉块牌子,上书维多利亚时期,架子上放的准不是假正经,而是真色情……
我总觉得文学的使命就是制止整个社会变得无趣……当然,你要说福尔斯是反色情的义士,我也没什么可说的。你有权利把任何有趣的事往无趣处理解。但我总觉得福尔斯要是生活在维多利亚时期,恐怕也不会满足于把鸡腿叫做黑肉,他总要闹点事,写地下小说或者还不至于,但可能像王尔德一样,给自己招惹些麻烦。我觉得福尔斯是个反无趣的义士。
《奸近杀》
这就叫我想起了近二十年前的事:当时巴黎歌剧院来北京演《茶花女》,有些观众说:这个茶花女是个妓女啊!男主角也不是什么好东西,玛格丽特和阿芒,两个凑起来,正好是一对卖淫嫖娼人员!要是小仲马在世,听了这种评价,一定要气疯。法国的歌唱家知道了这种评论,也会说:我们到这里演出,真是干了件傻事。演一场歌剧是很累的,唱来唱去,底下看见了什么?卖淫嫖娼人员!从那时到现在,已经过了十几年。我总觉得中国的观众应该有点长进——谁知还是没有长进。
那些古怪又让人忧心的问题
Randall Munroe/兰道尔·门罗
100万年前,在最近一次大冰川期之前,世界还是相当温暖的。那时正处于第四纪中期,现代大冰川期在几百万年前已经开始,不过在冰川进退之间存在着一段平静时期,那期间气候相对来说比较稳定。我们之前见识到了跑得飞快的以叉角羚为食的各种猎食动物,现在马上就会看到另一种残暴的食肉动物,一种长得很像现代狼的长腿土狼。土狼曾经主要在非洲和亚洲活动,随着海平面的下降,有一个种类的土狼跨过白令海峡进入了北美地区。由于它们是唯一一种跨过海峡的土狼,人们给它起了个名字叫豹鬣狗,拉丁名意为“见过海峡的土狼”。
没有了人类,地质活动依然会继续进行。风雨和呼啸的沙子会逐渐分解并掩埋我们文明的印记,人类造成的气候影响很有可能会延后下一次冰河期,但我们不会终结冰河期的循环。最终,冰川会继续向前进发。几百万年后,没有多少人造物体还能保存下来。人类存留时间最长的遗物可能是我们埋在地球各处的塑料片。我们挖掘出原油,对其进行加工生产出持久耐用的聚合物,然后把它们散布到地表各处,由此留下的印记将会比其他任何事物留存更长的时间。我们留下的塑料会被撕碎并掩埋,或许一些微生物会进化出消化塑料的能力。很可能在几百万年后,一层无处可去的碳氢化合物处理品——包括洗发水瓶子和购物袋转化后形成的碎片——会成为我们文明存在过的化学纪念碑。
随着地球变得越来越热,我们最终会失去所有的水,大气中将充满岩石蒸汽,因为地壳自身也开始沸腾了。几十亿年后,我们最终将被不断膨胀的太阳所吞没。那时地球将被焚毁,而曾经组成时代广场的许多分子都会被垂死的太阳吹走,这些粉尘云会在太空中飘荡,或许还会坍缩形成新的行星和恒星。如果那时人类已经逃出太阳系,目睹太阳的死去,那么我们的后代就将生活在这些新形成的星球上。那些曾经组成时代广场、被太阳之心循环利用过的原子,将会形成我们新的身体。
日本之镜,A Japanese Mirror: Heroes and Villains of Japanese Culture
[荷]Ian Buruma/伊恩·布鲁姆
970年自杀身亡的小说家三岛由纪夫曾称,“祭”是“人与永恒的一场下流交媾,二者只能通过‘祭’这种虔诚的龌龊行为才能完成圆房”。还在孩提时代的三岛就震惊于“这种世上最放荡、最露骨的表达狂热的方式……”,并显然为之深深着迷。
我们没有理由认为传统的包办式婚姻一定会比浪漫的西式婚姻更容易破裂,前一种模式不存在浪漫期许带来的压力,而后一种里,妻子既要当圣母玛利亚,又要当妓女。
沟口身上有时也洋溢着一股浓厚的宗教气息。他参加电影节时都会随身携带佛教日莲上人的许愿像。沟口的审美观融汇了日本人所谓的“物哀”(物の哀れ),内涵近似于拉丁文中的lacrimae rerum(万事皆堪落泪)。这是一种受佛教听天由命思想感染而生的惆怅甚至是悲凉的情绪。生活是很凄惨,但又能怎么办呢?再说了,悲伤本身难道不是一种美么?多数日本艺术作品中均蕴含这一道理。沟口电影中的女性受害者总是跪伏在地(这也是他最喜爱的画面),受尽了生活的艰辛,从而成了怅然之绝美的象征。
日本人普遍害怕孤独,担心与人疏远。克服这点的办法似乎是隐姓埋名地混迹于人群中。人们通过合群,却又不真正与人交流来获得心理宽慰:于是,我们每日在东京见到数以千计张毫无表情的面孔,人们在柏青哥弹珠机前流连忘返,或静坐在一排排长椅上,像是神情恍惚的流水线工人。
无论多么卑贱,妓女在荷风的想象中所扮演的角色同她们几个世纪以来在日本艺术中扮演的角色大致相同:她是一种理想,一种幻象,一种审美遐想的载体。她的个性远不及她营造出的氛围来得那么重要;她的发型与和服比姿色更重要。实际上,她让人联想起荷风钟爱的浮世绘中的那些艺伎:那些没有脸孔的女人,或者更确切地说,那些长着同一张脸的女人:这是一种淡淡的素描,刚刚好够发梦。
伊凡·莫里斯指出,日本英雄几乎永远都在为失败的事业而战。事业越是不可维系,就越能显出其动机之纯。既然无利可图,损失巨大,那么动机只能是单纯的。很大程度上,四十七位忠心耿耿的浪人之所以铤而走险,实为环境所迫。他们受过教育,但失业了,并与社会脱节。他们自感无用且多余。也许正是因为这样,他们时刻准备赴死。可是,他们的事业在过去,乃至现在,都被认为是很崇高的。同样的话也可以用来形容日本的现代“浪人”(其中不乏女性)“赤军”恐怖分子。一些引领潮流的人当中一样有他们的崇拜者,不是出于意识形态,而是因为钦佩他们在一个腐化社会里还能保持道德毅力。
江户时代曾出现过一种对政府非常有利的传统,人们可以向政府请愿调查某些冤情,比如让乡村饿殍遍野的苛捐杂税。问题在于,只有请愿者甘愿赴死,官府才会对案情展开调查。政府此举可谓一石二鸟:请愿者的真诚被确证无疑,同时官府又摆脱了一名潜在的捣乱者。当代日本的英雄崇拜依然带有上述烙印。人们崇拜叛逆者和狂热的标新立异者(越狂热越好)。但是最终这类英雄必须自我毁灭,就像近松笔下那些门不当户不对的恋人。叛逆者一头跳进河中时会掀起水花,但是淹死了就确保水面恢复平静。简言之,日本观众喜欢看英雄殒命。不循规蹈矩的人最终必然会受罚,冒头的钉子也势必会被敲回原位,这多少让人感到欣慰。这为那些害怕无着无落的人的生活勾勒出了固定的界限,令他们清楚哪些是无法逾越的雷池。
这种对盲目、冲动行为的重视揭示了日本文化中某对最为显著的矛盾:具体而言,一个墨守成规、痴迷于礼节和社会规范的民族理应受到内心深处感情的支配。但转念一想也许二者根本没有那般矛盾,因为正是这种倾向才让克制和礼貌变得如此必要。不过这确实为义理和其他社会义务蒙上了一层有趣的色彩。因为尽管义理在表面上是社会制度的一部分,用来抑制较为狂野和难以预测的情感,它也可以轻而易举地被当成宽纵这些情感的借口。毕竟,任何狂热都能以义理为名获得宽恕,这主要是由于理性不光毫无必要,甚至令人生厌。
事实上,可以这么说,在一个死板的集体化社会中,性爱和死亡是唯一获得容许的个人行为。我们之前提到过,性在江户时代是追寻自由的一种努力——尽管这要以许多年轻女子沦为奴隶为代价——而时至今日,性依旧被当作一种颠覆社会的形式。死亡在日本还有着西方所不具备的意义:这是脱离集体专制却又不打破它的一种办法。(同样的情况也发生在许多自杀率较高的国家,可惜这些国家的政府不够聪明,没有将自愿求死定性为一种美德。)换言之,死亡也许是终极的自由,是纯洁性的巅峰,但也是终究要偿还的一笔最重要的债。
日本戏剧表演——不管是歌舞伎还是黑帮片——的死戏里,慷慨陈词是重要的一环。这项传统循例也是在江户时代形成的。那时公开表明想法要冒风险,而且还被认为有些粗俗。这种看法延续至今。感情只能意会,不可言传;观点可以有,但不应说出口。偏激的看法有损社会和谐,因此,据称日本社交的一大特色是无言的交流。急于向无知的外国人解释日本文化的热心人士仍然乐于对此大谈特谈。这就好像说每个日本人都配备了一台无声的感情发射器,只有其他日本人才能接收到发出的信号。似乎只有在临近死亡关头,才能让先前并不健谈的人打开话匣子。对此,常见的一种解释是既然注定一死,临终前就会释放自我,道出真情实感。因此,在日本影视作品中,著名的遗言总是最后的一段话,因为大段的独白都要留到最后。
而在日本,区别男子汉和毛头小子的办法就是看他们是否接受宿命。这在好莱坞或许难以想象,因为社会流动和凸显自我历来就是一种理想。
日本同世界各地一样,共同的符号是维系团体凝聚力的一种黏合剂。符号越是隐秘和复杂,就越容易将外人排除在外,将自己人纳入进来。一个例证是,崇尚传统的日本师傅无论教授什么(从插花到传统烹饪,无所不包),都喜欢祭出那套故弄玄虚的老法子。与之相似的还有那种认为各行各业都要耗费无穷无尽的时间操练基本功的老思想。尽管这些“老法子”能给包括日本人和外国人在内的大部分人留下深刻印象,但是故弄玄虚总的来说不过是迫使人们服从团体内部等级秩序的一种手段罢了。诚如能剧大家世阿弥在1400年撰文所言,其作用还在于保护团体本身。
醉心于杀戮之事的日本美学家并不觉得有必要为自己辩白。他们的审美观同道德无涉,因为他们认同王尔德的看法,即美本身就是不道德的,正如英雄和神明本身就是不道德的一样。另外,他们作品中毫无来由的残忍再次凸显了命运无情之殇。这并不是说日本观众性情残忍,或者是施虐狂。他们或许只是比别的地方的人更能容忍极端暴力而已:电视上暴虐至极的儿童节目似乎印证了这点。其中原因在于,在日本,并不存在与暴力相对立的绝对道德原则。不同于萨德侯爵(Marquis de Sade),日本的虚无主义者并没有要与之对抗的基督教道德观。
世界各地的男人在一定程度上都要受公开身份的约束,并且认为有必要视情况决定是去胜任还是辜负这些身份。因为公开身份在日本富有戏剧性,以至于公与私之间的差距似乎分外鲜明。公开身份越高,矫揉造作也就越滑稽。
在日本,哪怕最受追捧的外国主人公也是流浪者。查理·卓别林扮演的流浪汉依然风靡日本,且比任何本土或国外喜剧角色更深入人心。(他的地位如此崇高,以至于日本人在战时曾一度认真考虑过暗杀他,心想这么做铁定能叫美国人放弃抵抗。)
鼓励人们在幻想中释放暴虐冲动,而在真实生活中加以打压,这是维持秩序的一种有效手段。归根到底,戏剧的一大功能就在于将想象中的犯罪付诸实践。只要守住等级、礼仪和规矩的“建前”,郁闷的公司男职员想怎么欣赏被绳子捆住的女人的照片,都是他自己的事。
日本公司的每个部门会定期在夜晚外出,以融洽同事间关系。一般刚开始会比较克制,只在就近酒吧喝几杯啤酒,接下来众人就会转战一家有陪酒女的夜总会。这些女人会听人诉苦,并巧妙地用手安抚对方,发出令人宽慰的声音,表示完全赞同男人的看法,以此来让后者放松。当他们完全放开后,就会退化到幼儿时代的做派:几个小时里,不会再有什么廉耻之心。有些人嘴张得大大的,由陪酒女用筷子给他们夹菜,其他的只穿内裤,手舞足蹈;有几个则黯然神伤,哭鼻子不算,还彼此勾肩搭背。个别人甚至有可能借酒撒泼,必须拉住他们,某个同事的脑袋才不至于遭殃。然而,当资格最老的前辈示意要走时,这一切会戛然而止。该发泄的发泄了,该玩的玩了,等级尊卑重新树立,到了第二天早上,除了可能有点头痛外,一切都会成为过去式。就连前一晚互相侮辱过的人,表面上又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人人都很识时务。
菊与刀,The Chrysanthemum and the Sword
[美]Ruth Benedict/鲁思·本尼迪克特
日本人,将矛盾的气质诠释到极致:富有侵略性却又毫无威胁,奉行军国主义却也不乏审美情趣,粗野蛮横却又彬彬有礼,冥顽不化却又与时俱进,柔顺软弱却又不甘受欺,忠诚而又奸诈,英勇而又胆怯,保守而又迎新。
人类学家更多地把差异当作助力,而不是包袱。制度和人越是奇怪离谱,反而更要集中注意力。在研究部落生活时任何事都不能当作是理所当然的,一切都值得关注。在研究西方国家时,没有受过比较文化训练的人容易忽略整片领域的行为。他太过自以为是以至于忽略日常生活的细枝末节和家常事务中的约定俗成。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放大到全国,比外交官签署的条约更能影响国家的未来。
二十世纪的一大弊病就是我们依然抱有模糊而又极度的偏见。
二战中,日本的广播更极端。他们甚至宣传战斗中人的精神可以克服肉体的死亡。曾有广播这样描述一名英雄飞行员和他征服死亡的奇迹:当空战结束后,日本飞机以三架或四架一组的小队型飞回了基地。最先回来的人中有一名大尉,从飞机里下来后便站在地上透过望远镜盯着天空看,点数他的下属归来的飞机。他看上去十分苍白,站得却很稳。当最后一架飞机着陆后,他写了一个报告就去总部汇报。当他向长官汇报完毕后却突然倒在了地上。在场的军官们急忙施救,他却已经死了。检查他的尸体才发现尸身早已冰冷,胸部中了致命的一弹。刚死的人不可能像这名大尉一样浑身冰冷。他一定早已殒命,只是他的灵魂支撑着回来汇报。这样的奇迹一定来自于大尉深重的责任心。美国人当然会觉得这个故事荒唐之极,但受过教育的日本人却不觉得可笑。他们认为日本的听众也不会觉得这个故事是编造的。首先他们指出广播真实地提到了这名大尉的事迹是个“奇迹”。再说为什么不可能?灵魂是可以训练的,很显然这个大尉是个自我训练的大师。如果全日本都知道一个淡定的灵魂可以千年不散,那么一个责任至上的空军大尉用灵魂去支撑肉体几个小时又有什么困难呢?日本人相信特定的训练方式可以强大人的精神力量。这位大尉显然深得其道,受益匪浅。
日本人只有假设自己预见了一切并作了充分的准备,才能自欺欺人地宣称一切都是他们要求的,而不是别人强加给他们的。“我们不应该认为自己被动地受了攻击,应该想这是我们主动地把敌人引向我们。”“敌人,想来就来吧!我们不会说‘该来的终于要来了’。相反,我们会说:‘我们等待已久的终于来临了。我们很高兴这一天的到来。’”海军大臣在国会上这样引用十九世纪七十年代伟大的日本武士西乡隆盛的一番话:“世上的机会有两种,一种是碰巧凑上的,一种是我们创造的。面临大难时,我们必须自己创造机会。”据广播报道,当美军进军马尼拉时,山下(奉文)将军大笑着说:“现在敌人已入我们腹地…”,“继敌人在仁牙因湾登陆后,马尼拉迅速沦陷,这些都在山下将军的神机妙算之中。将军的部署正在取得不断的进展。”换句话说,失败才是胜利。
美国人一辈子都在面对来自环境的不断挑战,所以时刻准备着应战。日本的生活方式讲究事先计划安排一切,并视未知为最大威胁,这样他们才能放心。
日本人看待整个国际关系问题和他们看待自己国内问题一样,都是从他们对等级制度的理解出发。在过去的十来年里,他们自认为正在接近国际势力金字塔的顶端,而现在西方国家却取代了他们理想中的位置。正是因为他们对等级制度的认同使日本人甘心接受这一现状。他们的国际文件无数次证明了他们对等级制度的看重程度。1940年日本与德、意缔结为“三国同盟”。同盟条约的序言写道:“大日本帝国政府,德意志政府和意大利政府认为万邦各得其所是持久和平的先决条件…”在该条约签订时颁布的天皇诏书也重申了这一点:宣扬大义于八方,统一乾坤为一宇,实乃皇祖皇宗之大训,亦朕夙夜之所念。而今世局动乱不知何止,人类蒙祸不知何极。朕惟愿早日勘定祸乱,光复和平,轸念极切…兹三国间盟约既成,朕心甚悦。惟万邦各得其所,兆民悉安其业,此旷古大业,前途尚远。
相比其他任何主权国家,日本人都更加习惯生活在一个细枝末节都有章可循,个人地位被明确规定的世界里。两个世纪以来,这个世界的法律和秩序都是靠铁腕和强权来维持的,因而日本人渐渐把这个细细划分的等级系统等同于安全和保障。只要他们不出格,安分地履行自己的义务,这个世界就是可靠的。
我一直相信不诚(insincerity)是这个世界上最大的罪行,而不诚之最莫过于嘲笑!别人发火,我总是谅解,因为生气是人的本性。要是有人对我说谎,我通常也能原谅,因为人性软弱,很多时候人没有足够坚定的意志来面对困难,说出真相。如果有人无中生有,编造关于我的谣言或八卦,我也会原谅,因为人云亦云,这种诱惑很难抵抗。甚至连杀人犯,我有时候都能酌情体谅。但是嘲笑罪不可赦。只有故意不诚的人,才会嘲笑无辜。让我给你讲讲我对两个词的定义。杀人犯:杀死他人肉体的人。嘲笑者:杀死他人灵魂和心的人。灵魂和心远比肉体重要,所以嘲笑是最恶劣的罪行。
新渡户稻造,这个日本最博爱的人之一在1900年写道:“复仇这一行为有些什么东西,能够满足人的正义感。我们的复仇直觉就好像数学计算能力那样精确,方程两边若是不能等项,我们总觉得有什么事情没有干完。”
日本人对失败、诋毁和排斥的脆弱使他们很容易陷入自我谴责,而不是责怪他人。他们的小说反复描述了过去几十年来受过教育的日本人是怎样钻进牛角尖不能自拔,一会儿郁郁寡欢,一会儿怒不可遏。这些故事的主人公普遍厌世。他们厌倦了生活的步调,厌倦了自己的家庭,厌倦了城市,厌倦了乡村。但是这种厌倦不是因为目标遥不可及,也不是因为现实和理想的差距。日本人一旦有了对重大使命的憧憬,他们就不再觉得厌倦。不管这个目标是多么的遥远,他们也绝对会完全摒弃厌倦情绪。这种日本人特有的倦怠情绪其实是一个过于敏感脆弱的民族所表现出来的病态。对被排斥的恐惧成为他们自我攻击的武器和行动的阻力。日本小说里描写的厌世状态和我们熟悉的俄国小说不同。在俄国小说里,现实和理想的对比是造成主人公倦怠生涯的根本原因。乔治·桑塞姆爵士(Sir George Sansom)曾经说过,日本人缺乏现实和理想的对比感。他不是在说这是日本人厌世的潜在原因,而是说他们是怎样形成自己对生活的哲学和基本态度的。诚然,日本和西方基本观点的巨大反差远不止这里提到的特例,但是这个例子和日本人备受抑郁困扰的情况有种特别的联系。日本和俄国都同样喜欢在小说里描写厌倦状态,这一点和美国形成鲜明对比。美国的小说里很少见到这个主题。我们的小说家总是把主人公的苦难归咎于性格上的缺陷或冷酷世界的摧残;他们很少描写纯粹的无聊。个人对环境的不适应总要有一个起因,还有一个发展过程,要能打动读者从道义上谴责男女主人公的某些缺陷,或者社会秩序的某些弊端。日本也有关于无产阶级的小说,谴责城市中严峻的经济状况和商业渔船上的恐怖,但是他们的人物小说里描述的是这样一个世界,人物的情绪经常说来就来,用一名作者的话来说,就好比一阵飘忽的氯气。不管是人物本身还是作者,都觉得没有必要分析当时的情况或主人公的生平来解释这团阴云。它说来就来,说去就去。人都是脆弱的,旧式英雄曾经用来攻击敌人的锐气,在他们这里都被用来折腾自己,于是他们觉得自己的抑郁毫无来由。他们也可能会归咎于某件小事,但是旁人会觉得奇怪,这件小事在他们看来不过是个符号而已。
日本人典型的情绪不稳定是从极端的专注一下子变成极端的厌倦,这种日本传统方式的精神崩溃让不少日本知识分子备受折磨。
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中,也有不少人从中脱身而出,用的还是传统的方法:他们热切地接受了民族主义的目标,再次把攻击对外,不再朝向自己。他们通过对外的极权主义侵略,终于又“找到了自我”。他们摆脱了坏心情,感受到内在有了全新的巨大力量。他们无法在自己的人际关系里做到的,却相信能够以征服者的身份做到。
整个国家似乎都在微笑着挥手致意,把自己的事务搁置不顾。然而就是同一个国家,在明治早期实现了复兴的奇迹,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如此精力充沛地准备军事扩张,他们的士兵是如此奋不顾身,在整个太平洋地区,一个岛接一个岛地死战。但这的确是同一个民族。他们的反应是典型的。从极度的努力到消磨时光,对他们来说这是再自然不过的情绪转换。此刻日本人关心的主要是如何在战败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名誉,他们觉得表示友好就能实现这一目标。推论下来,很多人觉得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依赖美国。再进一步,就有了努力会招来怀疑的想法,还不如消磨时光。消沉态度就这样传开来。
名誉是日本人永久的追求。这是赢得别人尊敬的必要条件。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所采取的手段则可以视时机而定。一旦情况有变,日本人就会改变姿态,重新选择道路。他们和西方人不同,并不把变化立场当作道德问题来看。我们讲究的是“原则”及意识形态上的信念。哪怕失败,立场并不改变。欧洲失利之后到处都是团结起来的地下反抗运动。在日本,除了少数几个顽固分子,没有人觉得有必要组织反抗运动或者在地下反对美国的占领军。他们不觉得在道义上有必要坚持旧主张。从占领一开始,美国人哪怕单身,也可以安全地搭乘拥挤的火车去日本的偏远乡下,所到之处,都有官员礼貌的接待,尽管他们都曾经是民族主义者。没有人想到要复仇。当我们的吉普车从村里穿过时,孩子们夹道高喊“你好”和“再见”。婴儿还太小,母亲就挥动他们的小手向美国士兵致意。
日本人则用另一种方式产生攻击力。他们迫切需要得到全世界的尊重。他们看到强国曾经以武力赢得了敬意,就想效仿他们迎头赶上。由于资源匮乏,技术原始,他们只能以比希律王更残暴的手段制胜。一旦失败,所有的努力付诸东流,对他们来说,这就意味着原来暴力不是通向名誉的捷径。道义一直以来都有双重含义,除了使用暴力,还有遵守互敬互重的关系。于是战败后的日本人从一者转向了另一者,一点心理挣扎也没有。他们的目标还是名誉。
日本在其他历史场合也有过类似行为,让西方人一直十分困惑。1862年,封建时期长期闭关锁国的帘幕才刚刚拉开,一个叫理查森(Richardson)的英国人在萨摩遇害。该藩是鼓动驱除白夷的热土,萨摩的武士也以傲慢好斗冠绝日本著称。英国派兵征讨,轰炸了萨摩的重要港口鹿儿岛。整个德川时代,日本人一直在制造火器,但是他们仿造的是古旧的葡萄牙式火枪,鹿儿岛自然不是英国军舰的对手。这番狂轰乱炸的结果却出人意料。萨摩不但没有誓死向英国报复,反而寻求结交。他们目睹了对手的强大,就想向对手学习。于是他们和英国建立了贸易关系,第二年还在萨摩建了一所学校,据当时一个日本人描述,学校教授“西方科学和知识的奥秘…由生麦事件而生的友谊在不断发展”。生麦事件就是英国对萨摩的讨伐和对鹿儿岛的轰炸。
这并不是一个孤立事例。另一个和萨摩一样以好战和痛恨洋人著称的藩是长州。两藩都是率先推动天皇复辟的首领。没有正式权力的天皇朝廷曾颁发敕令,以1863年5月11日为限,要求将军把所有的夷狄赶出日本的土地。将军无视这道命令,长州却没有。它从堡垒里向过往下关海峡的西方商船开炮。日本的火枪、火药太过粗劣,无法伤到商船,但是为了给长州一个教训,一支西方的国际联合舰队很快摧毁了那些堡垒。轰炸的结果一如萨摩那样奇怪,这还是在西方列强要求三百万美元赔偿的情况下。正如诺曼就萨摩和长州事件所言:“不管这些攘夷派领袖急速改换立场的背后有着多么复杂的动机,这种行动所表现出来的脚踏实地和沉着镇定还是不得不让人佩服。”
这种随机应变的现实主义是日式“对名声的道义”的光明面。道义就像月亮一样,有光明的一面,也有阴暗的一面。其阴暗面驱使日本人把美国的限制移民法案和海军裁军条约看作是对日本民族的莫大侮辱,进而把日本推向了灾难性的战争计划。其光明面又使日本能够在1945年带着友好的意愿接受投降的后果。日本依然是在按本色行事。
一个对日本人知之甚深的西方人这样写道:“当你来到日本,就不能再认为为了明天的工作,今晚有责任好好睡觉休息。每个人必须把睡觉和恢复、休息及放松等概念区分开来。”睡觉就是睡觉,和工作提议一样,都只应“自成一体,无关任何已知的生死之事”。美国人习惯性地认为睡眠是为了保持精力。我们大多数人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件事就是计算晚上睡了多少小时。睡眠的长度能够告诉我们白天能拥有多少精力和效率。日本人睡觉是为了别的原因。他们就是喜欢睡觉,只要情况允许,就会欣然入眠。
同理,他们牺牲起睡眠来也极其无情。准备考试的学生没日没夜地复习,完全没有睡得好对考试更有帮助的想法。在陆军的训练里,睡眠更是纪律的牺牲品。哈罗德·杜德(Harold Doud)上校在1934年到1935年间隶属日本陆军,他提起过手岛大尉和自己的一次对话:在和平时期的拉练中,部队“有两次三天两夜连续急行军,中间只有十分钟的小憩和短暂的休息可以打个盹,除此之外完全不能睡觉。有时候士兵边走边睡。一个少尉睡熟了,迎面撞到路边的一堆木头上去,让大家乐了一番”。最后扎营的时候,还是没人有机会睡觉,每个人都被派去站岗巡逻。“可是为什么不让一部分人睡觉呢?”我问道。“哦,不行!”他回答,“那没有必要。他们早就知道怎么睡觉。他们需要的训练是怎么保持清醒。”这话很好地总结了日本人的观点。
只有上层阶级能够负担得起情妇,但是大多数男人都或多或少狎玩过艺伎或妓女。这样的出行完全不用偷偷摸摸。他的妻子还可能会为他整理服饰,为他夜晚出去放松做准备。他到访的妓院可以把账单送到他的妻子那里,妻子理所当然地为他结账,就算为此不高兴,也是她自己的事。找艺伎要比找一般妓女更贵,但是艺伎的一夜之资并不包括性行为。他享受的是受过精心训练的女孩子们衣着精美、举止合宜的款待。要是想见某一个特定的艺伎,那个男人必须先成为她的恩客,并且签下合同认她做自己的情妇。不然他就得靠自己的魅力来吸引那个艺伎,使她自愿投怀送抱。当然,与艺伎共度一夜之欢也绝对不会不涉及情欲。根据传统,她们的舞蹈、应答、歌曲和仪态都是暗含挑逗,精心安排,以展现上层社会的妻子们所不能展现的风情。她们“属于人情界”,是对“孝界”的一种解脱,没有理由不去尽情享受,但是两个领域所属不同。
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是好人正是因为他们“选择了自己善良的那一半”,与为恶的敌人作斗争。正如我们所说,“美德必胜”。幸福的结局理所当然,善良的人应该得到奖励。日本人百听不厌的却是这类“反面事例”:主人公既迫于社会,又迫于名声,不能两全,最终只能选择一死了之。要是在其他文化中,这类故事的用意都在于劝人认命。但在日本恰恰不是如此。他们宣扬的是主观能动性和不顾一切的无情决心。主人公竭尽全力完成了肩负的某项义务,这样做的同时,他们忽略了另一项义务。但是最终他们与被忽略的“界”了结了前债。
“诚”在佛教著名宗派禅宗的教义里有着类似的意思。铃木大拙在他所著的禅宗纲要里记载了一段师傅与徒弟的对话:和尚:吾知狮子扑敌,不论兔耶象耶,皆倾力而为;请教此为何力?师傅:诚意(字面上的解释就是诚实的力量)。诚者,不欺也。意即全身以赴,禅宗云“全身而动”…无保留,无矫饰,无浪费。人若如此,可谓之金毛狮;为刚、诚、纯之表征,神人也。
日本的人生轨迹与美国的恰好相反。它是个大大的浅底U字,婴儿和老人享有最大程度的自由和纵容。婴儿期一过,限制就渐渐多了起来,自主能力在结婚前后降至最低线。这个低谷要在青壮年时期持续许多年,但是此后这根曲线终于又开始渐渐上升,到六十岁以后,老人几乎可以像孩子一样不受廉耻约束。在美国,我们所经历的曲线正好颠倒。幼儿要服从严格的纪律,随着孩子的成长,纪律逐渐松弛,直到他有了工作从而能够自力更生并建立自己的家庭,从此开始完全主宰自己的生活。青壮年对我们来说是自由和进取心的鼎盛时期。当我们年老力衰,日渐迟钝并且赖人照料,我们又开始受到约束。按照日本方式安排的人生轨迹生活,这是美国人连想都不能想象的。在我们看来那是完全背离现实的。
然而,事实证明,尽管美国和日本对人生轨迹的安排绝然不同,但是事实上两者都同样保证了各自的个体在青壮年时期都精力充沛地参与了自己的文化。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美国人依赖在这段时期增加人的自由选择。日本人则依赖把对个人的约束最大化。尽管此时个人的体力和挣钱能力均处于巅峰期,但他无法为自己的人生做主。日本人坚信,这种约束能够修身养性,自由的生活是无法取得同样效果的。但是,虽然日本人在最富生产力的时期所受到的约束增加,这些约束并不就此贯穿他们的一生。童年和老年就是“自由地带”。
作为一种理想的爱情形式,同性恋早在少女漫画或宝冢歌剧团出现之前就已存在。几个世纪以来,同性恋不仅受到宽容,甚至因为其象征了一种更为纯粹的爱情而得到鼓励。以斯巴达和普鲁士这两个最显著的代表为例,同性恋是武士传统的一部分:同性恋者可以成为出色的军人,至少人们希望如此。在镰仓时代,武士的势力盛极一时,女人被贬低为下等生物,是用来传宗接代的“借用的洞”。只有男人之间的爱情才被认为配得上真正的武士。
三岛在他名作之一的《禁色》中塑造了邪恶美少年的范本,一位同谷崎润一郎笔下原型相似的男性版“奈绪美”。悠一是完美的男性艺术品。一位厌恶女人的老作家教会他如何佯装感情,虚情假意地去爱女人——“扮演他人是创作的最高境界”(三岛语)——目的是打击她们。他既美得天然,也假得到家,和“女形”的美是一回事。可是这种美无法维系长久,这恰恰是其意义所在。
同性恋问题学者兼专家的稻垣足穗曾写道:“女人的美随着时光流逝越来越有味道,而少男的生命仅如夏季里的一天,是花开的前一天。下次再见到他时,他只不过是一片枯叶。他一旦长成男青年,散发出生殖器的味道,一切就都完了。
在《男色大鉴》(1687)中,西鹤写道:“要是少男能永葆青春,那可真是好极了。远州这个老淫棍过去常说,少男和盆栽应该永远都不要长大。”日语里的盆栽指的是人工栽培的矮树,在幼苗阶段因为受到折压和弯曲而停止生长,这一审美符号有时也被拿来形容日本人自己。总而言之,盆栽同将青春定格在纯真瞬间的梦想必然有所关联。然而,不同于只要医学条件许可便竭力维持青春假象的美国人,日本人总体而言较为有风度地接受了青春短暂的本质。事实上,青春之所以美,正是缘于其短暂。在日本,樱花的花期只有一周左右,“樱花热”和迷恋美少年是一个道理,二者还常被拿来做对比。
再往前迈一小步就是死亡崇拜。按照《叶隐》的说法:“迷恋少男的终极意义就是崇拜死亡。”西鹤的某部讲述同性情爱的作品开篇写道:“最美丽的芳草和树木因为花开得绚烂多姿而枯萎衰亡。而人类也是一样;许多人香消玉殒,是因为他们太美了。”同一则故事里,年轻的主人公身穿绣有秋花的白色丝绸和服,自语道:“世间的美无法长久。我很庆幸能在自己芳华绝代、容颜尚未像花朵般凋谢前就死去。”说罢便用匕首剖开了自己的肚子。不管人们如何解读三岛死时极为困苦的表情,他在做出惊人的自杀之举时,脑海里一定闪现过类似的想法。
同理,在大好青春年华便一命呜呼的神风飞行员也会激发大众的想象力。漫画和电影依然对他们大加歌颂,他们也总被人比作樱花。一点不假,载着他们撞向美国战舰的“爆裂的棺材”就叫“樱花”。
第22条军规
[美] 约瑟夫·海勒
他早已拿定主意,要活得长久,不行就死在求生的努力之中,于是他每次上天的唯一任务就是活着下来。
锦旗并没有带来金钱,也没有带来等级特权,就跟奥林匹克奖章和网球赛奖杯一样,它们不过表明得主做了一件无益于任何人的事情,只是做得比其他人胜任些罢了。
约塞连——他一看到这个名字就浑身战栗。名字里有那么多的S。它只能是颠覆性的,就像颠覆这个词本身。它也像煽动和阴险这两个词,又像社会主义者、可疑、法西斯分子和共产主义者这些词。这是一个丑恶、陌生、令人反感的名字,一个就是无法激发信任感的名字。它根本不像卡思卡特、佩克姆和德里德尔这些干净、爽脆、诚实的美国名字。
在死亡这样一个可怕、神秘的场合,假充庄重、故作悲伤、伪称对死后之事有超自然的知识,似乎是罪过中之最可耻的。
他真希望自己也能年轻、快活。而且,他们勇敢、自信、无忧无虑,这也不是他们的错。他只须对他们耐心一些,等其中一两个阵亡,剩下的受伤以后,他们就全都变正常了。
医院的病人,永远不会像克莱文杰那样离奇地消失在一片云层中,不会被炸成血淋淋的肉块,不会被淹死,不会遭雷劈,不会被机器轧得血肉模糊或在山崩中摔得粉身碎骨;也不会在遭遇拦路抢劫时被击毙,在强奸中被扼死,在酒吧里被捅死,被亲人用斧头劈死甚至窒息而死,或遭上帝天罚而一命呜呼。在医院,人们或因流血过多在手术台上像绅士一般死去,或在氧气帐里突然断了气而一声不吭,但不管怎样死,都没有外边流行的那种“这会儿你见到我过会儿就见不到我”的变戏法似的死法,也没有“这会儿我还在过会儿就完蛋”的不可思议的死法。医院没有洪水或饥荒,孩子们不会闷死在摇篮或冰箱中,也不会跌倒在卡车轮下;没有人被活活打死;没有人把谁的脑袋伸进开着煤气的烤箱里;没有人跳到疾驶的地铁列车前方,或像大铅錘一样带着呼呼风声从列车窗口骤然跌落,以每秒三十二英尺的加速度垂直下落,扑通一声,像装满草莓冰激凌的羊驼口袋一样,令人胆寒地摔在人行道上,献血淋漓,殷红的脚趾抽动着,死于众目睽睽之下。
厨房里的人类学家
庄祖宜
人类学原是盛产变节者的学科,因为人类学家讲究进入田野,想方设法混进研究对象,学当地人的语言,穿他们的衣服,吃他们的食物,甚至用当地人的脑子去思考去感觉。然后他必须跳出来,回复自己的学者身份,再把之前一切体会、一切经历化成研究题材。这一跳甚是关键,有人移情移得过火,到了彼岸之后乐而忘返。于是才有变成了北美印第安巫师的人类学家,用西西里方言在街上收保护费的人类学家。
这跟写博士论文时的我差别多大啊!几个月前我埋首与论文搏斗,呕心沥血、口干舌燥,几乎每写一个句子就必须喝一杯水,每十分钟跑一次厕所,一天下来进出厕所少说二十来次。此外我头痛、眼睛痛、背痛、肚子痛,头顶还生了一小丛白发,夜晚常做噩梦、盗汗心悸。有一回我梦到脑子长肿瘤,医生宣布必须在二十分钟内开刀方有存活希望,但手术风险极大。我梦里慌张地试着跟家人联络,未果,最后孤单地进了手术房。心里唯一的安慰就是——如果死了就不用写论文了!
以前每次跟人家说我是念人类学的,得到的回应往往是:“好深奥哦!”口气中夹杂着景仰、不解与同情。现在告诉别人我是个厨师,社交简直无往不利——不管是哈佛学生、家庭主妇、干洗店老板,还是水电工人,人人都表示出高度兴趣与善意。而当他们得知我放弃博士学位追求厨艺,反应几乎都是:“好极了!”老实说,我刚开始有一点惊讶,后来想想,这毕竟是美国,求新求变与追逐梦想比坚忍不拔和光宗耀祖重要。
由于分工精细,几乎没有一个人有机会从头到尾完整地制作一道菜。呈盘上菜的过程很像工厂的生产线,有人淋酱汁,有人抹盘缘,有人堆砌蔬菜——还真的是用“堆砌”的,层层叠叠的嫩叶、奶酪片、柠檬皮、香草、坚果等等,必须达到完美的平衡,多了太俗气,少了太寒酸,角度和间隔若没算好则崩塌陷落,功亏一篑。在这样的部队编制里,只有大厨能享受创作的乐趣。大厨是味觉与美感的设计师,调配口感的层次与色泽布局;底下的人则是听命行事的工匠,务求精准,没有挥洒的空间。老实说,这样做菜感觉很疏离,把烹饪过程中最令人满足爽快的部分都抽掉了。虽说只有这样反复练习才能锻炼扎实的功力,但当我埋首一堆完美的嫩叶与细丝里时,有时真恨不得自己身在一家破烂小餐馆里,一个人管四个炉台五个锅子,快炒,然后“唰唰”上菜。
在厨艺学校里,大厨们也常常强调,技巧与理论固然重要,但做菜最终得凭感觉。就拿生菜沙拉做例子吧,原则上沙拉酱的油与醋比例应是三比一,但如果生菜叶属于深绿、较苦的种类,如西洋菜(watercress)或菊花叶(dandelion leaf),那么醋的分量可以重一点,盐也要多一点,葱、蒜、芥末、香料、奶酪都可酌量添加,橄榄油也可以换成更浓郁的胡桃油,以此类推。反之,如果生菜是青翠甜淡的种类,酸味可以减少,可能几滴柠檬、一点盐和胡椒就够了。调好的酱汁不论多美味,拌入蔬果后一定要再次品尝,因为两样东西加在一起,口味的平衡又变了,很可能需要细部调整。
Braising的基本步骤① 肉切大块,表面水分擦干,拍上薄薄一层面粉,撒盐与胡椒。② 选一个面积较大、略有深度且有盖的平底锅,以中火预热,加奶油或植物油。③ 肉下锅,煎至每面金黄,如果锅子不够大最好分批煎,才不会因为水汽过盛使表面煎不成金黄色。④ 肉先起锅,锅里的油倒掉,只保留一匙,继续煎炒预备好的蔬菜,如洋葱、大蒜、红萝卜等等,直到表面微黄、释出香气,这时可继续加入辛香料,如肉桂、八角、红椒、咖喱、百里香、月桂叶等等。⑤ 注入汁水:可以用纯水、高汤、水加酒、汤加酒、西红柿罐头、果汁、椰浆、鲜奶油、啤酒等等(选择无穷无尽,比如这几年美国很流行用咖啡炖整块带骨的厚切牛小排,加一点有烟熏味的墨西哥式干辣椒,非常香浓够味)。汁水一次不要下太多,先倒个半杯,滚了以后用铲子把锅底焦黄的部分刮起融入汤料中,这叫做“deglazing”。肉放回锅内,最好平铺一层,继续倒入汁水直至肉侧边一半到三分之二的高度,不要掩盖过肉!在此也不要加太多盐,因为汁水会挥发,越煮越咸,所以最好留到最后再调整盐分。⑥ 锅盖扣上,以最小火炖煮。其实炉台上的火不管多小都太热,最好是整锅放进烤箱,以120~135摄氏度/250~275华氏度的超小火微微炖煮,让汤汁保持表面懒懒地起泡、要滚又不滚的状态最为理想。炖煮当中每小时可以翻搅一下以确保受热均匀,肉一煮烂即关火,撇浮油、浮沫,斟酌调味,撒上新鲜香草,起锅。
越南交通之混乱我早有所闻,但亲眼目睹还是叹为观止——马路上四面八方都是车流,红绿灯没人管,喇叭声不绝于耳。我遵循旅游手册上的指示,假想自己是摩西,一脚踏出去“汹涌的摩托车潮自然会开出一条通道”,果真屡试不爽!
装出英伦范儿
一个真正的英国人在危机中能够保持头脑冷静(keep his head)。大难临头,他咬紧牙关(with a stiff upper lip),泰然自若(doesn’t bat an eyelid)。他自力更生(stands on his own two feet),靠辛勤劳作(the sweat of his brow)养活自己,偶尔也会做做重活(elbow grease)。虽然有时候他也想一走了之(leg it),过着奢侈的生活(live in the lap of luxury),但他知道最好是严守规则(toe the line),让步屈服(knuckle down),努力工作。他知道不应该乱打听(poke your nose into)别人的事情。所以,虽然他非常热情(warm-hearted),他还是会与周围的人保持适当的距离(at arm’s length)。有时候这个秘密憋得太难受,他也会吐露心声(make a clean breast of it)。不过要小心了。当他说话特别严肃时,他可能只是在跟你开玩笑(pull your leg)。但有时候他看起来板着脸(straight-faced),仔细一看——他只是在搞笑(tongue is in his cheek)!
英语中有大量的动词。以“拿(take)”这个动作来举例,在其他语言中,你也能找到一个表示拿的动词,如果运气好,你可能会发现两个。但是看看英语:clutch(抓住;紧握)、clasp(抓紧)、cling(紧握)、get(拿来)、grab(抓住)、grasp(抓住)、snatch(夺得)、seize(抓住)、snaffe(偷窃)、collar(套住)和appropriate(挪用),而这些也只是九牛一毛而已。那么在学习英语时,外国人(即使你是最勤奋的那个)要怎样才能掌握这么庞大的词汇量呢?交一个英国朋友吧,让他(她)帮你练习,这是唯一靠谱的方式。在这条语言学习的崎岖道路上,最有用的一种朋友就是情人——和一个正宗的英国人肩并肩、手拉手、脸贴脸、心连心地学习英语吧。但有一个忠告:可不要将这种浪漫的关系朝着真的和英国人结婚的方向去发展。这个国家的已婚夫妇并不常常与对方说话,他们一般只是一瞥、一皱眉、一咳、吹个口哨,或者有时在早餐桌上留张便条——如此来交流——而这其中没有一个是对英语学习有帮助的。
重要的国王和女王们(Essential Kings and Queens)1.布迪卡女王(公元1世纪)女王战士:第一位驾驶刀轮战车的女性(参见Word Rage)。抵制罗马人引入的热水浴、大马路和穿凉鞋的时候穿袜子。2.亚瑟王(公元6世纪):用真理和正义的宝剑统一英国。发誓有一天会回来但目前仍迷失在时间的迷雾中。3.阿尔弗雷德大帝(871—899):证明了丹麦人是可以抵御的,还有,相比在家做料理,盎格鲁-撒克逊人更擅长战场厮杀。4.征服者威廉(1066—1087):诺曼人国王,1066年用不公平的方式——要求每个人必须学习一门外语,战胜了盎格鲁-撒克逊人。5.亨利五世(1413—1422):为1066年的失败雪耻,在阿金库尔战役中击败了傲慢的法国贵族。证明了英国士兵在对方人数至少是其十倍时才最厉害。6.亨利八世(1509—1547):提升了家庭观念,促进了婚姻的流行——为了继承权连续娶了六任妻子。7.伊丽莎白一世(1558—1603):在西班牙国王不合时宜地向她求婚之后烧掉了他的胡须,打败了西班牙无敌舰队,奠定了英国人的海上霸权。8.查理一世(1625—1649):因沉迷骑士时尚而不受人待见。坚持自己是神圣的,而议会砍了他的头证明他不是。9.维多利亚(1837—1901):她教会我们:如果你是世界霸主,你就需要为他人树立榜样;既然你掌控着从属国,就要穿戴朴素稳重,即便听到低俗笑话也不能笑。
你一定爱读的极简欧洲史
John Hirst
古典时代之前的人对死后的生命其实没有那么看重,对人在地球上的所作所为关注更多,他们对人的力量和能耐欢喜拥抱,不会满脑子想的尽是人的邪恶堕落。文艺复兴学者现在进入了一个思想奔放的世界。怎样生活最好,想些什么最好,古代哲学家和道德家早就百花齐放,在观点上百家争鸣,但他们的辩证和推论并没有被传承下来,因为基督教会已经给人民的思想紧紧裹上了束缚衣。
文艺复兴学者并没有直接攻击基督教。他们的个人态度或有不同,但大致上对基督教采取的观点颇类似于古人的宗教观,那就是:宗教是个基本的存在,大体而言是件好事或者说有存在的必要,只是世界上还有更多的事情值得关注。宗教不该钳制生活和思想的一切,而这正是教会一贯的目的。这样的钳制一旦被打破,欧洲的思想反而变得比过去更大胆开阔、天马行空。
文艺复兴的结果是,身处于某种文化和传统的人,靠着思想让自己迈入另一种文化和传统。一旦跨过这条分界线,你就永远不一样了。
科学革命带来的信息是:希腊人错了。对古典的极力尊崇就此打破,我们不但追平了他们,甚且超越了他们。这些科学家多么聪明啊,可是他们的聪明带来了什么?他们发现,人类并不是宇宙的中心;人类其实微不足道。这是西方普遍面对的困境:我们很聪明,可是我们不断在发现自己的无足轻重。但更惨的还在后头,19世纪,达尔文把这个论点延伸得更远:人类跟猿猴来自同一个祖先。这对人类本身和人类的傲慢来说,都是更大的棒喝。我们不是宇宙的中心,不是什么特别的生物,我们只是借由一种偶然机制,从动物王国里繁衍出来的后代。
对一切事物充满质疑,人会迷失方向,我们不能光靠理性过日子,一定要靠风俗、习惯和宗教对个人指点迷津,才可能成就一个社会。
罗马人判决有罪无罪是以证据和证人为准,日耳曼民族则是用火烧、水淹等酷刑或打仗。例如,把嫌疑犯的手臂泡在沸水里,如果三天后这只手臂没有痊愈,这人就是有罪;或是把犯人丢进水里,浮起来就是有罪,沉下去就是无罪。双方若是因土地起争执可以开战,打胜的一方可以名正言顺宣称所有权。
这个议会的领袖都是启蒙运动的代表,有着非常清晰的自由与平等观念。他们提出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该议会并以《人类与人民权利宣言》(Declaration of the Rights of Man and of the Citizen)为题发出文告,其中的权利不只法国人能享有,更普及天下所有的人。 这是一份光彩耀目的文件,是现代民主的奠基文献,可是它注定要引发一场不光彩的革命。
拟定这些自由原则用以支持这场国会政变的是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他的著作《政府论》(Two Treatises on Government)出版于1690年,彼时革命才刚尘埃落定。洛克的主张是:依据罗马自然法的观念,每个人都拥有与生俱来的生存权、财产权和自由权,而透过政府的成立,人民有如和政府签下契约:人民授予政府权力,为的是让自己的权利得到保护;如果政府不能保护人民的这些权利,人民有权解散政府,重新建立新的政府。过去有关国王如神癨一般的地位、臣民服从君命的义务,这些观念通通都被扫到一边,成立政府已与签订一纸商业契约无异。
拉丁文本身就饶富词尾变化,无须借助in或of这类的介词。英文的“公元”由六个单词组成:in the year of the Lord,拉丁文只需两个单词:anno domini,这就是拉丁文适合当座右铭的原因之一——如此言简意赅。你不会在关键词之间发现拉拉杂杂的赘词。拉丁文里也不需要定冠词the或不定冠词a,an。annus既是指特定的一年(the yeas),也可指任何一年(a year)。
拉丁文是整个欧洲饱学男士(女性不读拉丁文)之间的强韧系带。它是他们共同的第二语言,既是一种社会连结,也算是一种通关密码。在英国的下议院,发言者每每出口成章,以拉丁文引用一段经典名言而不翻译。如果你听不懂,那代表你不该出现在那里。关于“性”的字眼不宜印成白纸黑字,但用拉丁文印出来就可以,这样平民百姓就看不懂,也就不会被带坏。如此这般,你看一本书正看得津津有味,突然就出现了外星文。
人间失格 (No Longer Human)
太宰治 (Osamu Dazai)
我这一生,尽是可耻之事。
一旦别人问起自己想要什么,那一刹那反倒什么都不想要了。怎么样都行,反正不可能有什么让我快乐的东西——这种想法陡然掠过我的脑海。
世界上所有人的说话方式,都是这么麻烦,并带点朦胧且微妙到让人想逃脱般的复杂。
于是,我琢磨出来的对策,就是扮演小丑。
这是我对人类最后的求爱。因为我虽然对人类极度恐惧,却不能对他们彻底死心。这样做,我就可以借着表演这条细线,与人类联系起来了。我表面上虽然总是对别人笑脸相迎,实际上却是在心里拼尽全力,仿佛成败在此一举般汗流浃背地为他们服务。
当然,没有人在遭受别人责备与训斥时,会觉得愉快,但我从生气的人们脸上看到了比狮子、鳄鱼、巨龙更可怕的动物本性。平时他们都将这些本性隐藏着,可一旦遇到机会,就会像那些温顺的卧在草原上睡觉的牛,突然甩动自己的尾巴抽死肚子上的牛虻一样凶狠。突然看到人类在生气时暴露出来的这种丑恶本性,我总是感到毛骨悚然般的战栗,一想到这种本性或许是人类赖以生存下去的一种资格,便对自己几近绝望。
对于“受人尊敬”这种观念我非常惧怕。近乎完美无缺地蒙人,后来被某个全知全能之人识破,当众揭穿,而蒙受比死亡更难堪的羞辱——这就是我对“受人尊敬”这一状态做出的定义。即使依靠蒙骗赢得了别人的尊敬,早晚也会有人识破真相,过不多久,那个人就会告诉其他的人。
什么“迷恋”、“被迷恋”的,这些词语都给人感觉俗不可耐、嘲弄挖苦、猥琐不堪。无论多么“严肃”的场合,只要这个词语一探头,忧郁的伽蓝顷刻间便土崩瓦解,变得了无情趣。但倘若不使用“被迷恋上的烦恼”之类的俗语,而是换成“被爱的不安”等文学术语,就不会破坏忧郁的伽蓝了,这真是奇妙至极。
对待耍活宝,女人似乎比男人更能够享受。当我扮演滑稽角色时,男人们从不会哈哈大笑个不停,而且我也知道,如果在男人面前得意忘形,表演过了火的话,肯定会倒霉,所以我总是估摸着差不多了,就中止表演。而女人却不知道什么是“适可而止”,总是没完没了地要我搞笑。为了满足她们那无休无止的要求,我直累得筋疲力尽。她们的确很爱笑。说到底,女人们似乎比男人能够更多地吞噬快乐。
她说完这些不着边际的话,又嘤嘤哭泣起来,就这样说一会儿哭一会儿折腾了好半天。好在我不是第一次见识女人的这种表演,所以,对表姐的夸张表达并不感到惊讶,反倒是对她那些陈词滥调和无聊的表演技巧感到扫兴。于是,我轻轻地从被窝中爬出来,拿起桌子上的柿子削了皮,递给表姐一块。表姐一边啜泣着,一边吃起柿子来。
我根本无法过那种所谓集体生活,什么青春的感动啦、什么年轻人的骄傲啦等豪言壮语,只会让我浑身发冷,那种“高中生的意气风发”是我无法追随的。
此外,和堀木交往还有一大好处,那就是堀木完全无视对方的感受,只顾听凭激情的驱使(或许所谓“激情”就是无视对方的立场),一天到晚絮叨着种种无聊的话题,因此,我完全不用顾虑两个人逛累了会陷入尴尬的沉默。与人交往时,为了预防那种可怕的沉默局面,天生不爱说话的我才会拼命说笑话,以求渡过难关。而这个傻瓜堀木,却无意中主动承担了那个滑稽角色,使我只需对他的话随口附和两句,或是偶尔笑着说一句“真的吗”就足够了。
在我的眼里,妓女这种生物,既不是人,也不是女人,就像是白痴或疯子。在她们的怀抱里,我反倒能安心入睡。因为她们全都没有一点儿欲望,以至于到了令人悲哀的地步。或许因此使我从她们身上发现了同类的亲近感吧,那些妓女常常向我表现出不让我感到压力的自然的好意。这毫无算计之心的好意,绝不强加于人的好意,对于露水之情的好意,使我在黑夜中,从白痴或疯子般的妓女那里,亲眼看到了圣母马利亚的圣洁光环。
比目鱼说话——不,世上所有的人说话,都是这样拐弯抹角,云山雾罩的,有种类似遁词般的无法形容的复杂性。对于他们这种近乎徒劳无益的过度的戒备心和数不胜数的琐细算计,我总是感到惶惑不已,无可奈何,因而,要么采取以滑稽的玩笑来对付,要么采取默默地服从,任由对方决定的所谓犬儒者的态度。
我无法忘记当时比目鱼缩着脖子怪笑的狡黠样子。倘若把人世间比作一片大海,我仿佛看见了在深深的海底晃动着那种近于轻蔑却又不同于轻蔑的怪异无比的影像。我正是透过那种怪笑,窥见了成年人生活的最隐秘之处。
慢慢地我对世间不再小心翼翼了。我渐渐觉得,所谓的世间这个地方并非那么可怕了。换言之,迄今为止的那种恐怖感很有点杞人忧天的味道,就好比担心春风里有成千上万的咳细菌,担心澡堂里隐藏着成千上万导致人双目失明的细菌,担心理发店里潜伏着秃头病的病菌,担心生鱼片和生烤猪肉牛肉里埋伏着涤虫的幼虫啦、肝蛭啦,还有什么虫卵等等,担心赤脚走路时会有小小的玻璃渣扎破脚心,而那玻璃渣竟会进入体内循环,刺破眼珠,使人失明。的确,所谓“成千上万的细菌在那儿蠕动”或许从“科学”的角度看准确无误,但同时我开始懂得:只要我彻底抹煞他们的存在,他们也就成了和我毫无关联,转瞬即逝的“科学的幽灵”。人们常说,如果饭盒里剩下三粒饭,一千万人一天都剩三粒,那就等于白白浪费了好几袋大米;还有如果一千万人一天都节约一张擤鼻涕纸,就会汇聚成多么大的一池纸浆啊。这种“科学的统计”曾经使我多么胆战心惊啊。每当我吃剩一粒米饭时,或是擤一次鼻涕,我就觉得自己白白浪费了堆积如山的大米和纸浆。这种错觉死死地攫住我,使我黯然神伤,仿佛自己正犯下重大的罪孽一样。但这恰恰是“科学的谎言”、“统计的谎言”、“数学的谎言”。在黑灯瞎火的厕所粒,人们踩虚脚掉进粪坑里的事,会在多少次中出现一次呢?还有,乘客不小心跌进车站出入口与月台边缘缝隙中的事,又是会在多少人中有一个人发生呢?统计这种可能性是愚蠢可笑的,与此相同,三粒米饭也是不可能被汇集一处的。即使作为乘法除法的应用题,这也是过于原始而低能的题目。尽管它的确有可能发生,但真正在厕所的茅坑上踩虚了脚而受伤的事例却从没有听说过。不过,这样一种假设却被作为“科学的事实”灌输进我的大脑。直到昨天我还完全把它作为现实来接受并担惊受怕。我觉得自己是那么天真可爱,忍不住想笑。我开始一点一点地了解“世间”的实体了。
人们彼此并不了解,相互截然不同,却自以为是亲密无间的挚友,一辈子也没有觉察到彼此的殊异。待等对方死去,不是还哭哭啼啼地念一番悼词吗?
不久我们便结婚了。尽管因结婚而获得的快乐并非多么大,但其后降临的悲哀却是用凄惨至极都不足以形容,巨大得超出了想象的程度。对于我来说,“世间”的确是一个深不可测的可怕的地方,决不是通过“一决胜负”等便可以一劳永逸那么简单的地方。
我俩互相蔑视却又经常交往,而且一起自我糟蹋,倘若这就是世上所谓“朋友”的真面目,那么我和堀木的关系就属于真正的“朋友”。
就在我刚要忘却之际,一只怪鸟飞了过来,用它的尖嘴啄破了我记忆的伤口。于是,转眼之间,过去那些耻辱和罪恶的记忆又清晰地浮现在脑海里,使我恐惧得想要高声喊叫,不能够再平静地坐下去了。
然后我们俩玩起了喜剧名词和悲剧名词的猜字游戏。这是我发明的一种游戏。既然所有的名词都有阴性名词、阳性名词、中性名词之分,同样,也应该有喜剧名词与悲剧名词之分。比如说,轮船和火车属于悲剧名词,而市营电车和公共汽车属于喜剧名词。至于为什么这样划分,倘若连这个都不懂得的人,哪里有资格奢谈什么艺术。作为一个剧作家,哪怕是喜剧中只夹杂了一个悲剧名词,也会因此而丧失资格的。当然,悲剧的场合也是一样。
堀木盘着腿坐在我面前,微笑着说道,那笑容显出从未有过的温柔,以至于令我感激不尽,终于忍不住背过身去潸然泪下。那他一点点温柔的微笑,就把我彻底打碎了,彻底埋葬了。
女生徒
太宰治 (Osamu Dazai)
最近查了一下洛可可这个词,它被定义为徒有华丽外表,内容空虚的装饰样式。真好笑!这真是绝妙的回答。美丽还需要什么内容吗?纯粹的美丽,总是无意义、无道德的,无可争辩。因此,我喜欢洛可可。
没有必要对那样的人讲礼貌,不不,奉承什么的。烦死人了!我再也无法装模作样下去了!我已经尽力而为了。妈妈不是也对我今天努力表现出的热情态度感到高兴吗?那个程度就足够了吧。那么,是坚持自我,自信地应对和处理事情,把与人交际和坚持自我清楚地区分开比较好呢?还是即便被人说坏话,也绝不失去自我,不隐藏真实想法比较好呢?我不知道怎么做是对的。我好羡慕那些可以一辈子在和我一样软弱、体贴、温和的人群中生活的人。如果能够不用受任何苦,过完一生的话,就不必为了追求什么理想而吃苦了——还是这样比较好。
胆小鬼连幸福都会惧怕!棉花都能让他们受伤!我说不定会被幸福所伤。
我们根本不知道其他人的苦恼。现在立刻变成大人的话,说不定我们可以淡然地回忆曾经的那些苦恼、寂寞多么可笑了。可是,在成为大人前,我们该如何度过这段漫长而讨厌的时间呢?没有人告诉我们。难道像对待出麻疹一样,只能放任不管吗?可是,有人会因麻疹而死,或因麻疹而失明的,放任不管是不对的。像我们每天这样闷闷不乐、发脾气,其中有的人会发展到不慎失足,从此堕落下去,给自己造成无法挽回的伤害,一生潦倒的。还有的人,心一横而自杀。等到悲剧酿成之后,世上的人们就会惋惜地说:“啊!再长大一点就懂得了,再成熟一些,自然就会明白了!”无论众人如何惋惜,从当事者来说,却是很痛苦、很痛苦的,好容易熬到那个时候,拼命地侧耳倾听,试图从这世上获取某些东西时,反复听到的却是似是而非的训诫,或是一味的安慰,我们总是被大人敷衍塞责,令人羞耻。虽然我们不是享乐主义者,但是若遥指着那遥远的山峰,说是走到那边会有好风景的话,虽然我们知道是真的,绝对不是谎言,可是此刻我们的肚子剧痛起来,对于我们腹痛,人们视而不见,只是告诉我们:“再坚持一下,只要爬上山顶的话,就是胜利。”一定是有人搞错了,不对的是你们。
房思琪的初恋乐园
刘怡婷很小的时候就体会到,一个人能够经验过最好的感觉,就是明白自己只要付出努力就一定有所回报。这样一来,无论努不努力都很愉快。功课只有她教别人,笔记给人抄,帮写毛笔字、做劳作,也不用别人跑合作社来换。她在这方面总是很达观。不是施舍的优越感,作业簿被传来传去,被不同的手复写,有的字迹圆滑如泡泡吹出来,有的疙瘩如吃到未熟的面条,作业簿转回自己手上,她总是幻想着作业簿生了许多面貌迥异的小孩。有人要房思琪的作业抄,思琪总是郑重推荐怡婷:“她的作业风流。”两人相视而笑,也不需要他人懂。
第一个上门的是一个爷爷,身上不能说是衣服,顶多是布条。风起的时候,布条会油油招摇,像广告纸下边联络电话切成待撕下的细长条子。爷爷踉踉走过来,整个人就是待撕下的样子。她又想,噢,我没有资格去譬喻别人的人生是什么形状。
他的沉默像颗宝石衬在刚刚吵闹的红绸缎里,显得异常沉重,压在他们身上。
冷风像一个从不信中医的人在遍尝西医疗法而无效之后去给针灸了满脸。
有的人戴眼镜,仿佛是用镜片搜集灰尘皮屑,有的人眼镜的银丝框却像勾引人趴上去的栅栏。有的人长得高,只给你一种揠苗助长之感,有的人就是风,是雨林。
真的觉得心动是那次他台风天等她下课,要给她惊喜。出学校大门的时候看到瘦高的身影,逆着黑头车的车头灯,大伞在风中癫痫着,车灯在雨中伸出两道光之触手,触手里有雨之蚊蚋狂欢。光之手摸索她、看破她。她跑过去,雨鞋在水洼里踩出浪。“真的很不好意思,我不知道你今天会来,早知道……我们学校很会淹水的。”上车以后看见他的蓝色西装裤直到小腿肚都湿成靛色,皮鞋从拿铁染成美式咖啡的颜色。很自然想到三世因缘里蓝桥会的故事——期而不来,遇水,抱梁柱而死。马上告诉自己,“心动”是一个很重的词。很快就订婚了。
思琪知道,一个搪瓷娃娃小女孩卖弄聪明,只会让容貌显得张牙舞爪。而怡婷知道,一个丑小女孩耍小聪明,别人只觉得疯癫。好险有彼此。否则她们都要被自己对世界的心得噎死了。
一维哥哥穿着燕尾服,整个人乌黑到有一种光明之意。西装外套的剑领把里面的白衬衫削成极尖的铅笔头形状。她们不知道为什么感觉到那燕尾很想要剪断红地毯。
新娘子走进来了,那么年轻、那么美,她们两个的文字游戏纷纷下马,字句如鱼沉,修辞如雁落。就像一个都市小孩看见一只蝴蝶,除了大喊“蝴蝶”,此外便没有话可说。
一维哥哥看进去伊纹的眼睛,就像是想要溺死在里面。
”伊纹全身赤裸,只脖子戴着钻链,在新家跑来跑去,鞠躬着看一维小时候的照片,叉着腰说这里要放什么书,那里要放什么书,小小的乳房也认真地噘着嘴,滚到土耳其地毯上,伊纹摊开双手,腋下的纹路比前胸更有裸露之意。伊斯兰重复对称的蓝色花纹像是伸出藤蔓来,把她绑在上面。美不胜收。那几个月是伊纹生命之河的金沙带。
有一种人,像一幅好画,先是赞叹整体,接下来连油画颜料提笔的波浪尖都可看,一辈子看不完。
结婚不到一年一维就开始打她。一维都七点准时下班,多半在晚上十点多接到应酬的电话,伊纹在旁边听,苹果皮就削断了。一维凌晨两三点回家,她躺在床上,可以看见锁和钥互相咬合的样子。凭着烟味酒味也知道他走近了,可也没地方逃。隔天傍晚下班他还是涎着脸跟她求欢。新的瘀青是茄子绀或虾红色,旧的瘀青是狐狸或貂毛,老茶的颜色。洗澡的时候,伊纹把手贴在跟手一样大的伤上面,新的拳脚打在旧的伤上,色彩斑斓得像热带鱼。只有在淋浴间,哭声才不会走出去,说闲话。晚上又要听一维讲电话。挂上电话,一维换衣服的时候,她站在更衣室门外,问他:“今天别去了,可以吗?”
一维打开门,发现她的眼睛忽明忽灭,亲了她的脸颊就出门了。
伊纹婚礼当天早上彩排的时候看着工作人员滚开红地毯,突然有一种要被不知名的长红舌头吞噬的想象。一生中最美的时刻。她后来才了解,说婚礼是一个女人一生中最美的时刻,意思不但是女人里外的美要开始下坡,而且暗示女人要自动自发地把所有的性吸引力收到潘多拉的盒子里。她和一维的大双人床,是她唯一可以尽情展演美貌的地方。一张床,她死去又活来的地方。最粗鲁也不过是那次咬着牙说一句:“你不可以下午上我,半夜打我!”一维也只是笑笑摘下袖扣,笑开了,眼尾皱起来,一双眼睛像一对向对方游去欲吻的鱼。没喝酒的一维是世界上最可爱的男人。
手轻轻拂过去,搪瓷摸起来仿佛摸得到里面的金属底子,摸得牙齿发酸;琉璃摸起来像小时候磨钝的金鱼缸口;粗陶像刚出生皱皱的婴孩。这些小玩意儿,无论是人型,是兽,是符号,或干脆是神,都眼睁睁看她被打。就是观世音也不帮她。真丝摸起来滑溜像早起的鼻涕,一维到现在还是过敏儿。玉器摸起来,就是一维。
她们脸上养着的笑意又醒过来,五官站在微笑的悬崖,再一步就要跌出声来。
光是她们的书架,就在宣告着想被当大人看待。
她的脚指甲透出粉红色,光滟滟外亦有一种羞意。那不只是风景为废墟羞惭,风景也为自己羞惭。
顽皮这词多美妙,没有一个超过十四岁的人穿得进去。
他知道小女生的刘海比裙子还不能掀。那一瞬间,思琪的刘海往上飞蒸,就好像她从高处掉下来。长脖颈托住蛋形脸,整个的脸露出来,额头光饱饱地像一个小婴儿的奶嗝。
扮演好一个期待女儿的爱的父亲角色。一个偶尔泄露出灵魂的教书匠,一个流浪到人生的中年还等不到理解的语文老师角色。一整面墙的原典标榜他的学问,一面课本标榜孤独,一面小说等于灵魂。没有一定要上过他的课。没有一定要谁家的女儿。
抄完笔记抬起脸的学生,就像是游泳的人在换气。他在长长的黑板前来往,就像是在画一幅中国传统长长拖拉开来的横幅山水画。他住在他自己制造出来的风景里。
他把如此庞大的欲望射进美丽的女孩里面,把整个台式升学主义的惨痛、残酷与不仁射进去,把一个挑灯夜战的夜晚的意志乘以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再乘以一个丑女孩要胜过的十几万人,通通射进美丽女孩的里面。壮丽的高潮,史诗的诱奸。伟大的升学主义。
洛丽塔之岛,他问津问渡未果的神秘之岛。奶与蜜的国度,奶是她的胸乳,蜜是她的体液。趁她还在岛上的时候造访她。把她压在诺贝尔奖全集上,压到诺贝尔都为之震动。告诉她她是他混沌的中年一个莹白的希望,先让她粉碎在话语里,中学男生还不懂的词汇之海里,让她在话语里感到长大,再让她的灵魂欺骗她的身体。她,一个满口难字生词的中学生,把她的制服裙推到腰际,蝴蝶赶到脚踝,告诉她有他在后面推着,她的身体就可以赶上灵魂。楼上的邻居,最危险的地方就是最安全的地方。一个搪瓷娃娃女孩。一个比处女还要处的女孩。他真想知道这个房思琪是怎么哭笑不得,否则这一切就像他搜罗了清朝妃子的步摇却缺一支皇后的步摇一样。
李国华在思考。数了几个女生,他发现奸污一个崇拜你的小女生是让她离不开他最快的途径。而且她愈黏甩了她愈痛。他喜欢在一个女生面前练习对未来下一个女生的甜言蜜语,这种永生感很美,而且有一种环保的感觉。甩出去的时候给他的离心力更美,像电影里女主角捧着摄影机在雪地里旋转的一幕,女主角的脸大大地堵在镜头前,背景变成风景,一个四方的小院子被拖拉成高速铁路直条条闪过去的窗景,空间硬生生被拉成时间,血肉模糊地。真美。很难向英文老师解释,他太有爱心了。英文老师不会明白李国华第一次听说有女生自杀时那歌舞升平的感觉。心里头清平调的海啸。对一个男人最高的恭维就是为他自杀。他懒得想为了他和因为他之间的差别。
一个如此精致的小孩是不会说出去的,因为这太脏了。自尊心往往是一根伤人伤己的针,但是在这里,自尊心会缝起她的嘴。
那点头全是心有旁骛的人所特有的乖顺。那眼神是一个人要向心中最污潦的感性告白时,在他人面前所特有的清澈眼神。
两个人眼睛看着荧幕,感到全新的呆钝。那是聪明的人在遇到解不开的事情时自觉加倍的呆钝。
觉得李老师把她们从她们的女神就在旁边形象崩溃所带来的惊愕之中拯救出来。她们同时产生很自私的想法。第一次看见伊纹姐姐哭,那比伊纹在她们面前排泄还自我亵渎。眼泪流下来,就像是伊纹脸上拉开了拉链,让她们看见金玉里的败絮。是李老师在世界的邪恶面整个掏吐出来、沿着缝隙里外翻面之际,把她们捞上来。伊纹哭,跟她们同学迷恋的偶像吸毒是一样的。她们这时又要当小孩。
思琪第一次发现老师的声音跟颜楷一样筋肉分明,捺在她身上。
一个撕开她的衣服比撕开她本人更痛的小女孩。啊,笋的大腿,冰花的屁股,只为了换洗不为了取悦的、素面的小内裤,内裤上停在肚脐正下方的小蝴蝶。这一切都白得跟纸一样,等待他涂鸦。思琪的嘴在嚅动:“不要,不要,不要,不要。”她跟怡婷遇到困难时的唇语信号。在他看来就是:婊,婊,婊,婊。他把她转过来,掬起她的脸,说:“不行的话,嘴巴可以吧。”他脸上挂着被杀价而招架无力后,搬出了最低价的店小二委屈表情。思琪出声说:“不行,我不会。”掏出来,在她的犊羊脸为眼前血筋曝露的东西害怕得张大了五官的一瞬间,插进去。暖红如洞房的口腔,串珠门帘般刺刺的小牙齿。她欲呕的时候喉咙拧起来,他的声音喷发出来:“啊,我的老天爷啊。”刘怡婷后来会在思琪的日记里读到:“我的老天爷,多不自然的一句话,像是从英文硬生生翻过来的。像他硬生生把我翻面。”
耶路撒冷三千年
耶路撒冷的历史是整个世界的历史,它同时也是犹地亚山间一座长年贫瘠的小镇的编年史。耶路撒冷曾被视为世界的中心,而今它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名副其实:这座城市是亚伯拉罕系宗教之间斗争的焦点,是越来越受欢迎的基督教、犹太教和伊斯兰教基本教义派的圣地,是不同文明冲突的战略角斗场,是无神论与有神论交锋对峙的前线,是世俗瞩目的焦点,是惑人阴谋与网络神话的发生地,是二十四小时新闻时代里全世界摄像机聚焦的耀眼舞台。宗教、政治和媒体兴趣相互滋养,使今天的耶路撒冷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频繁地暴露在世人的目光之下。
耶路撒冷是神圣之城,但给人以迷信、骗术和偏执的印象;是帝国的欲望与奖赏,但又不像他们所期望的那样具有战略价值;耶路撒冷是许多教派的共同家园,但每个教派都认为这座城市只属于自己;耶路撒冷是一座拥有许多名字的城市——但每个传统都如此偏执地排斥他者,仅仅尊崇自己的称谓。这个地方是如此娇美,以至于犹太人在其神圣经典中以女性的口吻描述它——通常把她说成是一个鲜活的尤物,一个地道的美女。但有的人也把她描绘成无耻的荡妇,或者是被爱人抛弃的受伤的公主。耶路撒冷是一个神的殿堂、两个民族的首都、三大宗教的圣地,它还是唯一一个拥有天国和尘世两种存在维度的城市:而地上之城的绝美无双与天上之城的光辉荣耀相比,又显得那样的微不足道。耶路撒冷既是天上城又是地上城的事实意味着这座城市可以存在于任何地方:新耶路撒冷可以遍布全世界,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的耶路撒冷。据说,亚伯拉罕、大卫、耶稣和穆罕默德这些先知和长老,都曾在这里的石头上驻足。亚伯拉罕系宗教在这里诞生,而世界也将于末日审判时在这里终结。对于“圣书之民”来说,极为神圣的耶路撒冷就是“圣书之城”:《圣经》从许多方面来说都是耶路撒冷这座城市的编年史,而《圣经》的读者,从犹太人和早期基督徒到穆斯林征服者和十字军,再到今天的美国福音派,一次又一次地改变着耶路撒冷的历史以实现《圣经》的预言。
当《圣经》被翻译成希腊文、拉丁文和英文后,它成了世界性书籍,也使耶路撒冷成为世界之都。每个伟大的国王都成了大卫,每个特别的民族都成了新以色列人,每种高贵的文明都成了新耶路撒冷。耶路撒冷是一座不属于任何人的城市,但它又存在于每个人的想象当中,这是这座城市的悲剧,也是它的魅力所在。耶路撒冷的每一个梦想者,从古至今每一个到过耶路撒冷的人,从耶稣的使徒到萨拉丁(Saladin)的战士,从维多利亚时代的朝圣者到今天的游客、记者,每个人都怀着对真实耶路撒冷的美好想象来到这里,然而呈现在他们眼前的耶路撒冷使他们大失所望,他们看到的是一个兴旺过,萎缩过,被重建、被摧毁过许多次的,不断变化的城市。但由于这是耶路撒冷,是所有人的财富,所以只有他们心中的耶路撒冷才是真正的耶路撒冷,而那些被玷污的、被合成的现实必须加以改变;每个人都有权把自己心目中的“耶路撒冷”强加到现实的耶路撒冷之上——而实现这一梦想的手段,通常就是用他们手中的火与剑。
14世纪的历史学家伊本·赫勒敦(Ibn Khaldun)既是本书中提到的一些事件的参与者,也是这些事件的史料来源。他注意到,历史被如此“热切地追捧,街头巷尾的人们都渴望了解它,国王和领袖们也愿意为它决一死战”。这对耶路撒冷而言尤为真实。不承认耶路撒冷是世界历史的一个主题、一个支点,甚至一根脊柱,就不可能书写这座城市的历史。在这个时代,互联网神话的力量意味着高科技鼠标和弯刀一样能够成为基本教义派军火库的武器,因此,就现在而言,我们对历史真相的追寻比在伊本·赫勒敦的时代更为迫切。
耶路撒冷的历史必须是对神圣本质的探究。“圣城”这个词经常被用来形容对它的圣迹的敬畏,但它真正的意思是耶路撒冷已成为尘世间人与上帝交流的必要场所。我们还必须回答这个问题:在世界上所有的地方,为什么选中了耶路撒冷?这个地方远离地中海海岸的贸易路线;这里缺水,夏季阳光曝晒,冬季寒风凛冽,嶙峋的岩石参差不齐,而且不适合定居。但是,选择耶路撒冷作圣殿之城,不仅仅是人类自己的决定,也有着自然演进的因素在里面:随着时光的流变,它的神圣性有增无减,因为它已经神圣了如此长的时间。神圣不仅需要灵性和信仰,还需要传统与合法性。一个提出新想法的激进先知必须解释之前已经过去的那些世纪的历史,并用能为大众所接受的语言和神圣的地理来证明他的发现——对先前的启示和长期备受尊崇的地点的预言。没有什么比其他宗教的竞争更能提高一个地方的神圣性。
这种神圣性为许多无神论游客所厌恶,在他们看来,耶路撒冷弥漫着自以为是的盲从,迷信像流行病一样折磨着整个城市。然而,否认神圣就是否认人类对宗教的深切需求,没有这种需求就不可能理解耶路撒冷。宗教必须解释快乐为何转瞬即逝、忧愁为何亘古恒久这个让人类既困惑又恐慌的谜题:我们需要感受一种比我们自身更强大的力量。我们敬畏死亡,渴望发现它的意义。作为上帝与人的相会地,这些启示录中提出的问题将在耶路撒冷得到解决——世界末日来临时,将会有基督和反基督之间的战争。届时克尔白将会从麦加移到耶路撒冷,将会出现审判、死者复活、弥赛亚的统治、天国和新耶路撒冷。三大亚伯拉罕系宗教都相信末世,但具体细节因信仰和教派不同而异。世俗主义者可能将这一切视为过时的繁文缛节,但事实正好相反,这些理念都是非常流行的。在这个犹太教、基督教和穆斯林基要主义盛行的时代,末世是当今世界狂热政治的动力所在。
死亡是我们的永恒伴侣。长久以来,朝圣者为了死在耶路撒冷、葬在圣殿山周围,以为末日来临时的复活作准备而前往耶路撒冷,他们还在继续前来。这座城市被墓地包围并且建在墓地之上。古代圣徒的干枯躯体备受尊崇——抹大拉的玛利亚干瘪发暗的右手仍然在圣墓大教堂中希腊正教修会会长的房间里供奉着。许多圣迹,甚至许多私人住宅都建在坟墓周围。这座死人之城的阴森不仅源自恋尸癖,而且还与招魂术有关:这里的死人宛如活人一般,他们只是在那里等待复活。对这里无休止的争夺——屠杀、蓄意破坏、战争、恐怖主义、围攻和灾难将耶路撒冷变成了战场——用阿道司·赫胥黎的话说,是“宗教的屠宰场”;用福楼拜的话说,是一个“停尸房”。梅尔维尔称这个城市是一个被“死亡大军”包围的“头盖骨”;而爱德华·赛义德记得自己的父亲讨厌耶路撒冷,因为它“使他想起死亡”。
这个天与地的圣所不是一直靠神意庇佑而发展起来的。宗教起源于向某位具有超凡魅力的先知如摩西、耶稣、穆罕默德展示的灵光。帝国的建立、城市的征服依靠的是某个军阀的活力和运气。从大卫王开始,某些个人的决定使得耶路撒冷成为“耶路撒冷”。谁也没有想到大卫的小小城堡,一个弱小王国的首都竟然会成为举世瞩目的焦点。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尼布甲尼撒对耶路撒冷的毁灭造就了这座城市的神圣——正是那场灾难促使犹太人记录并赞颂锡安的荣耀。通常来说,这样的大灾难会导致一个民族的消亡,然而犹太人生机勃勃,对自己的上帝忠贞不渝,最为重要的是,他们还在《圣经》中将自己的历史记载了下来,这些都为耶路撒冷日后的名声和神圣奠定了基石。《圣经》取代了犹太国家和圣殿,正如海因里希·海涅所说的那样,成为“犹太人随身携带的祖国,随身携带的耶路撒冷”。除耶路撒冷之外,没有任何城市拥有自己的圣书,也没有任何一部作品能像《圣经》一样如此主导一座城市的命运。
这座城市的神圣性源自犹太人作为特选子民的“例外论”,即耶路撒冷是上帝挑选的城市,巴勒斯坦是上帝挑选的土地,后来这种例外论为基督徒和穆斯林所继承和接受。耶路撒冷和以色列的至高神圣性反映在从16世纪欧洲宗教改革到20世纪70年代宗教领域不断增长的对犹太人返回以色列的痴迷,以及西方世界对它的世俗对应物犹太复国主义的狂热上。自此以后,巴勒斯坦人的悲剧故事改变了人们对以色列的认知,对于这些人来说,耶路撒冷是座失落的圣城。因此,西方的固执迷恋,还有这种普遍的归属感可以朝两个方向发展——它有利也有弊,或者说是把双刃剑。今天,这种情况反映在对耶路撒冷更加强烈、更富感情的审视上,也反映在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冲突上,其中的紧张程度与情感纠葛是其他任何事情都无可比拟的。
然而,任何事物都并非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历史通常被描述成一系列的激烈变化与暴力更迭,但我想展示的是:耶路撒冷是一座具有连续性和共存性的城市,是一座有着混血人群和混合性建筑的兼容并包的大都市,这里的人们不符合各大宗教传说和后来的民族主义叙述的狭隘分类。这是我尽可能地以家族发展为线索追寻历史的原因——大卫家族、马卡比家族和希律家族、倭玛亚家族、鲍德温和萨拉丁家族,直到侯赛尼家族、哈立迪家族、斯帕福德家族、罗斯柴尔德家族和蒙蒂菲奥里家族——这种做法有悖于正统史学所注重的突发事件描述和狭隘叙事,但却可以展示有机的生活模式。在耶路撒冷不仅有相对的两方,还有许多相互连结、相互重叠的文化和不同层次的忠诚——它是一个由阿拉伯正统派、阿拉伯穆斯林、塞法尔迪犹太人、阿什肯纳兹犹太人、哈雷迪犹太人、世俗犹太人、亚美尼亚东正教徒、格鲁吉亚人、塞尔维亚人、俄国人、科普特人、新教徒、埃塞俄比亚人、拉丁人等等组成的多姿多彩、千变万化的万花筒。某个个体经常忠诚于不同的身份,耶路撒冷每个土层的沙石都能找到对应人群。
事实上,耶路撒冷的重要性时盛时衰,绝非静止不动,而是一直处在变化之中,就像一种不断改变形状、大小,甚至颜色,但始终根植在原地的植物。最新的、肤浅的表现——耶路撒冷作为媒体所说的“三大宗教圣城,二十四小时新闻秀场”——是相对晚近的。有几个世纪耶路撒冷似乎丧失了它的宗教和政治重要性。在多数情况下,是政治需要,而非神圣启示再度激活了宗教奉献热情。每当耶路撒冷要被遗忘、变得无关紧要时,那些虔诚崇拜《圣经》、潜心钻研《圣经》的遥远地方的人们——不管是在麦加、莫斯科还是在马萨诸塞——都会将他们的信仰投射回耶路撒冷。所有的城市都是认识外部思维模式的窗户,但这座城市却是一面双面镜,她既能展示其内部生活,又能反映外部世界。不管是绝对信仰的时代、正义帝国构建的时代、福音启示的时代,还是世俗民族主义的时代,耶路撒冷都是时代的象征与角逐的对象。然而,就像马戏团的镜子一样,它反射的内容通常是扭曲的,有时甚至是怪异的。
耶路撒冷有办法使它的征服者和访问者遭受失望与折磨。尘世之城与天国之城的差别是如此令人难以接受,以至于每年都有一百名病人进入这座城市的精神病院,所患之病是“耶路撒冷综合征”,即一种由期望、失望和幻觉组成的精神病。但耶路撒冷综合征也有政治性诱因:耶路撒冷藐视理智、现实政治和战略,耶路撒冷只存在于拥有贪婪情欲和无可匹敌情感的王国,理性在这里显得苍白无力。即使在这场争夺统治权和真理的斗争中,对其他人而言,胜利也只是增强了这座城市的神圣性。压迫者越贪婪,竞争越激烈,就越发能激起本能的反应。在这里,结果往往会超出预期。
没有其他地方能够唤起这样的独占欲。而这种嫉妒心颇具讽刺性,因为耶路撒冷的大部分圣迹以及与此相关的解读,都是借来的或偷来的,它们原本属于之前的宗教。这座城市的过去通常是虚构的。实际上,每一块石头都曾屹立在另一种宗教久被遗忘的神庙之中,也曾屹立在另一个帝国的凯旋门上。伴随大部分但不是所有的征服而来的是在强占其他宗教的传统、故事和遗址的同时,抹去这些宗教存在的痕迹。耶路撒冷经历了许多破坏,但征服者通常不会摧毁之前就有的东西,而是重新加以利用并为它添砖加瓦。像圣殿山、希律城堡、大卫城、锡安山和圣墓大教堂这样重要的遗址没有出现明显的历史分层,它们更像复写纸和刺绣作品,里面的丝线是如此纵横交织以至于现在已不可能将它们抽丝剥茧。
大卫、耶稣、十字军和阿以冲突这四个时代之所以为人们所熟知,多亏了《圣经》、电影、小说和新闻,但其中不乏曲解。
早期的历史学家、考古学家及一些爱好者对少得可怜的材料进行榨取、编造和人为加工,以服务于他们信心十足地树立的每一种可能的观点。我仔细研究了所有案例的原始材料和许多种理论,得出这样一种结论:如果综合研究每一案例,那么本书中最常见的词语将是“也许”“可能”“或许”和“应该”。因此,我不会在每一个合适的地方都把它们包括进去,但我希望读者明白在每个句子背后都隐含着庞大的、不断变化的文献。
拳王阿里
在动荡的社会时期,个性强烈的阿里表现出一种能够打动人们内心最深处情感的本领。时至今日,人们对他的态度依然是两极分化——或爱或恨,很少有人会用模棱两可的态度评价他。的确,从各方面来看,阿里都是成功者——唯一的不成功可能在于,他必须与帕金森综合症作斗争。但我们认识的阿里是不会向失败低头的。
阿里得的是帕金森病亚型,名为拳击相关帕金森病,这是由多次脑部撞击和上脊椎撞击造成的。因为这一病症是物理伤害造成的,拳击手帕金森症通常在较为年轻的人群中出现。这就是为什么阿里会在42岁的年纪被诊断出帕金森综合症的原因。28年后,丧失了行为能力的阿里,只能沉默地坐在轮椅上。
阿里最初计划利用自己的退休时间进行推广伊斯兰教信仰的活动。然而,自从得了这个病,阿里就开始将注意力转移到帕金森综合症的研究和治疗中去。他与同患帕金森的同伴里昂·斯平克斯主动投入了帕金森综合症的研究。后来,阿里和妻子朗尼正式成为迈克尔·杰·福克斯基金理事会的一员。1997年,他们成立了穆罕默德·阿里帕金森综合症研究中心,这是美国研究此类病症最大的医学中心之一。
我是如此卑鄙,我要让药物对我想念。
昨天晚上,我的动作太快了,快到我关了宾馆房间的灯,但是灯还没灭我就已经在床上了。
有趣的是,黑人联盟的队友也是这样形容伟大的棒球运动员酷儿·帕帕·贝尔。撒切尔·佩奇说,“为什么帕帕·贝尔的动作这么快?刚按下电灯开关,但是灯还没灭他就跳到床上了!”
我没有任何理由反对越共。从来没有一个越南人喊我“黑鬼”。这句话作为阿里的名言,经常被提起。但事实上,它是一句错误的引用。在《黑人学者》杂志的采访中,阿里发表了一句类似的感叹:有一次,我在飞机场后面遇到了两个黑人士兵。他们说:“拳王阿里,你真有勇气。”我告诉他们:“兄弟,你什么都不知道。如果你知道你现在要去往哪里,如果你知道你可能会在战火中失去你的手臂或者眼睛,如果你知道你要在那些人的土地上和他们打仗,如果你知道你要对抗的是亚洲的那些兄弟们,而他们从未伤害过你,从未叫你黑鬼,从未把狗放在你们身上,从未枪杀过你的领袖,但是你却要向他们开枪。你必须向那些所谓敌人(他们这么叫那些人)开枪。然而你回国之后你却无法找到一份工作。我坐几年牢,和你做的事情根本无法相比。”
安娜·卡列尼娜
[俄] 列夫·托尔斯泰/Leo Tolstoy/Лев Толстой
弗龙斯基跟着乘务员向客车走去,在车厢门口他突然停住脚步,给一位正走下车来的夫人让路。凭着社交界中人的眼力,瞥了一瞥这位夫人的风姿,弗龙斯基就辨别出她是属于上流社会的。他道了声歉,就走进车厢去,但是感到他非得再看她一眼不可;这并不是因为她非常美丽,也不是因为她的整个姿态上所显露出来的优美文雅的风度,而是因为在她走过他身边时她那迷人的脸上的表情带着几分特别的柔情蜜意。当他回过头来看的时候,她也掉过头来了。她那双在浓密的睫毛下面显得阴暗了的、闪耀着的灰色眼睛亲切而注意地盯着他的脸,好像她在辨认他一样,随后又立刻转向走过的人群,好像是在寻找什么人似的。在那短促的一瞥中,弗龙斯基已经注意到有一股压抑着的生气流露在她的脸上,在她那亮晶晶的眼睛和把她的朱唇弯曲了的隐隐约约的微笑之间掠过。仿佛有一种过剩的生命力洋溢在她整个的身心,违反她的意志,时而在她的眼睛的闪光里,时而在她的微笑中显现出来。她故意地竭力隐藏住她眼睛里的光辉,但它却违反她的意志在隐约可辨的微笑里闪烁着。
斯捷潘·阿尔卡季奇并不选择派别和观点,倒是这些派别和观点向他不招自来,就像他并不挑选礼帽或常礼服的样式,别人穿戴什么他就跟着买什么。对于生活在上流社会的他,对于一个成年人通常要开展某些精神活动而言,持有一种观点,就像戴一顶礼帽那样必需。如果说,他更有理由喜欢自由派,而不像他圈子里的许多人士那样赞成保守派,那倒并不是他认为自由派更有道理些,而是因为自由主义更适合他的生活方式。
“主要的变化是,她把弗龙斯基的影子随身带回来了,”公使夫人说。“那有什么关系?格林兄弟有篇神话说:有个人没有影子,丢了影子,这是因为什么事情受到的惩罚。我怎么也不明白,这算什么惩罚呢。不过,女人要是不带个影子,恐怕不大舒服。”“是呀,不过带影子的女人一般都没有好下场,”安娜的女友说。
他走上了溜冰场,却不敢老盯着她,就像不能长时间地望着太阳,但即使不望她也能像看见阳光一样看到她。
Himmlisch ist’s,wenn ich bezwungenMeine irdische Begier;Aber noch wenn’s nicht gelungen,Hatt’ich auch recht hübsch Plaisir!
“我记得,我知道这一片淡蓝色的雾,就像在瑞士山上看到的那样。在那段美妙的时光里,一切都笼罩在这片雾中,童年即将结束,从这一大圈充满幸福和欢乐的迷雾中渐渐现出一条越来越窄的路,虽然这条穿廊似的路看起来那么光明美好,可是走进去时你的感觉是又喜又怕……谁不是这条路上过来的人呢?”
她的美就在于她永远从服饰中凸现出来,她的衣着毫不引人注目。她身上的饰有豪华花边的黑色连衣裙并不引人注目,那只是个画框,人们所注意到的,只有一个朴素、自然、娴雅、快乐而活泼泼的安娜。
“感情?您真有反传统思想!今天还有谁谈感情啊?”公使夫人说。“有什么办法呢?这愚蠢的旧习气并没有过时,”弗龙斯基说。“有这种习气的人可要倒霉。我了解的一些幸福婚姻都是理性的结合。”“可是,一旦被人漠视的感情苏醒了,理性婚姻的幸福就会烟消云散。”“双方都胡闹够了再结婚,这就是我们所谓的理性婚姻。就像害猩红热一样,人人都要经过的。”“那么,爱情就像牛痘一样,要预先人工接种了。”
他开始思考她这个人,她有哪些想法和感情。他头一回生动地想象她的个人生活,她的思想和意愿。一想到她可以也应该有属于她自己的生活,他感到一阵恐惧,连忙把这个念头驱开。这正是他看也不敢看一眼的无底深渊。
她显得容光照人,这容光不是欢乐之光,倒像是黑夜失火的可怕火光。
她觉得自己穿上了一副刺不透的谎言铠甲。她感到冥冥中有一股力量在帮助支持她。
他发现,她从前一直向他敞开的心扉现在对他关闭了。不仅如此,从她的语调可以听出,她对此满不在乎,仿佛在干脆对他说:是的,关闭了,必须关闭,往后也将是这样的。此时此刻他的心情,就像一个人回到家发现家门上了锁。“也许钥匙还能找到,”阿列克谢·亚历山德罗维奇心里想。
她觉得,此刻非言语可以表达她即将进入新生活时的羞愧、欢乐和恐惧的心情,她不愿意说出这种感觉,不愿意用不准确的语言把这种心情庸俗化。
“请原谅我到这里来,我一天不看到您就度日如年,”他仍然操着法语说,照例尽量避免使用俄语中那个冷冰冰的您和亲昵得含有危险的你。
任何活动如果不把个人利益作为基础,那是不可能持久的。这是普通的哲学原理。
莱温很幸福,但是开始过家庭生活后,他时时都会发现这全然不是他所想象的生活。他时时都有一种感觉,仿佛原先他在岸上观赏在湖面上顺利平稳地航行的小舟,现在则亲自坐到这艘小船上。他意识到,光是不摇晃地坐得稳稳的还不够,还要时刻不忘地去考虑该驶往哪儿,脚下是水,必须划船,不习惯划桨的双手会感到疼痛,这活儿看起来挺轻松,而做起来虽说很开心,但很吃力。
但是,不论是那种悲还是这种喜同样都超出生活的常规,就像是这种寻常生活中的小孔,通过这些小孔看到一种崇高的意境。眼下正在发生的事也同样令人痛苦,同样折磨人,人的灵魂在窥视这种崇高意境时,也同样不可思议地升华到从未有过的、理性所不能企及的那种高度。
每次当他遇到麻烦时总是选择逃之夭夭。现在他的感觉就好像一个人正在安安稳稳地过桥,却突然发现桥断了,桥下是无底的深渊。可怕的是,那深渊才是生命本身,断裂的桥只不过是他一直以来生活于其中的虚假世界。
他望着她,好像望着一朵摘下已久的凋谢的花,他很难看出它的美—-当初他就是为了它的美把它摘下来,而因此也把它毁了的。
在这班人眼里,做某个姑娘或者一般自由女人的倒霉情人可能落下笑柄,但若有人追求一位有夫之妇,不顾一切地拼命勾引她私通,此人的角色非但不可笑,反而带上风流豪迈得色彩。想到这里,他的小胡子下面露出快乐而骄傲的危险。
有多少颗脑袋,就有多少种想法;有多少颗心,就有多少种爱情。
“有人把安娜的死归功于道德观念,实在让我嗤之以鼻。她怎么会在乎这些?她要的是真实和纯粹。在我们对自己爱情咬牙忍耐的时候,为了理性共存而放弃自己对感情真实渴求的时候,我们都比不上安娜,她比任何一个妥协得不干不净的人更值得尊敬。只是,真实真的很昂贵。”
罪与罚(Преступление и наказание)
[俄]陀思妥耶夫斯基/Fyodor Dostoyevsky/Достоевский
“大家都杀人,”他几乎发狂似地接着话茬说,“在这个世界上,以前杀人,现在也杀人,血像瀑布一样的流,像香槟酒一样的流,为了这个,有人在神殿里被戴上桂冠,后来又被称为人类的恩主!你只要仔细留心看一看,就会看得清清楚楚!我想为人们造福,我要做千万件好事来弥补这一件蠢事,这甚至不是蠢事,只不过是不恰当罢了,因为我的整个想法完全不像现在失败之后看到的那么愚蠢……(所有的事情,一旦失败了,看起来就显得很愚蠢!)我做这件蠢事,只不过是想让自己获得独立自主的地位,迈出第一步,弄到钱,然后就可以用无限的好处弥补一切……可是我,我连第一步都不能坚持,因为我是一个卑鄙的人!这就是问题的关键所在!可我还是不会用你们的观点来看问题:如果我成功的话,人们就会给我戴上桂冠,现在我却只能束手就擒了!”
那些多得不可数计的形形色色的庸人、思想极其幼稚、对什么都是一知半解、却又刚愎自用,他们转眼之间一定会附和最时髦的流行思想,为的是立刻把它庸俗化,为的是把他们有时的确是以最真诚的方式为之效力的一切漫画化。 我为什么这么蠢,既然别人都是愚蠢的,既然我确实知道,他们是愚蠢的,那么我自己为什么不想聪明一些呢?后来我明白了,索尼娅,如果等着大家都聪明起来,那可就等得太久了……后来我又明白了,永远也等不到这一天,人们永远不会改变,谁也改变不了他们,不值得为此伤精费神!是的,是这样的!这是他们的规律……规律,索尼娅!是这样的!……而且现在我知道了,索尼娅,谁的精神刚强、坚毅,谁的智慧超群出众,谁就是他们的统治者!在他们当中,谁敢作敢为,他就是对的。谁能蔑视许多事情,谁就是他们当中的立法者,谁最敢作敢为,谁就最正确!从古至今,一向如此,将来也永远是这样! 征服女人们的心的最伟大和最可靠的办法,这个办法永远不会让任何人失望,无一例外,对所有人都绝对有效。这个办法是尽人皆知的,就是阿谀奉承。世界上没有什么比直言不讳更难,也没有什么比阿谀奉承更容易的了。直言不讳,即使其中只有百分之一的音调是虚假的,那么立刻就会产生不和谐,随之而来的是争吵。而阿谀奉承,即使从头至尾全部音调都是虚假的,可还是让人高兴,听着不会觉得不愉快;哪怕这愉快有点儿肉麻,可还是感到愉快。而且不管阿谀奉承多么肉麻,其中却至少有一半让人觉得好像是真实的。对于各种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对于社会上的各个阶层来说,都是如此。 对夫妻间或者情人之间的事,您永远也不能担保。这儿总是有这么一个角落,对全世界始终是个秘密,只有他们两个才知道。 每个人都关心自己,谁最会欺骗自己,谁就能过得最快活。 只是眼界开阔,没有特殊才能,却是一种灾难。 失败了的时候,什么事情看起来都是愚蠢的!
要了解一个人,需要逐步逐步、小心谨慎地细心观察,才不致犯错误和抱有成见,而以后要改正错误和消除成见却是十分困难的。
用不着锁门的人不是很幸福吗?
发表自己不正确的意见——要比转述别人的一个真理更有意义,在第一种情况下,你才是人;而在第二种情况下,你不过是只鹦鹉。
“现在我……好比在千里以外望着你们……天晓得,我们谈这干什么!为什么问长问短?”他不满地补充说,过后就不说话了,咬着指甲,又沉思起来。
这根本不是我的论点,”他简单而谦逊地说。“可我承认,您差不多忠实地阐述了我的论点,也可以说,甚至十分忠实……(他仿佛乐于承认这 一点。)唯一的区别在于,我根本没有坚持,不平凡的人一定而且必然常常为非作歹,就像您所说的那样。我甚至认为,报刊不应当发表这样的文章。 我不过暗示,‘不平凡的人’有权利……也就是说,不是有合法的权利,而是这种人有权利味着良心去逾越……某些障碍,但只是在为实行他的理想(有时对全人类来说也许是个救星)而有必要这样做的情况之下。
在我看来,如果开普勒或牛顿的发现,由于某些错综复杂的原因,没有能够为大家所知道,除非牺牲一个,或者十个,或者百个,或者更多的妨碍者或阻挠者的生命,那么牛顿为使自己的发现能让全人类知道,就有权利,甚至有义务……消灭这十个人或者百个人。但绝对不应该由此得出结论,说牛顿有权利随心所欲地屠杀任何人,或有权利每天在市场上盗窃。
甚至立法者们和人类社会的建立者们,从远古的时代起,到后来的莱喀古士、梭伦、穆罕默德和拿破仑等,他们无一例外都是罪犯,唯一的原因是由于他们都制定了新的法律,从而破坏了被社会公认为神圣不可侵犯的、从祖先传下来的古代法律。当然,他们也不怕流血,只要流血(有时十分天真的人们为维护古代的法律而英勇地流血)能对他们有利。甚至值得注意的是,人类社会中绝大多数的这些恩人和建立者都是非常可怕的刽子手。总之,我作出了这样的结论:所有这些人不但都是伟大的,而且与众稍有不同。我的意思是,他们甚至能提出新的见解,就其本性来说,必然是罪犯,——当然, 只有程度上的差别罢了。要不然,他们就难以显得出类拔萃;而且仍然就其本性来说,他们当然不甘心做平凡的人,而依我看,他们甚至有拒绝的义务。
至于我把人分成平凡的和 不平凡的两类,我承认,这样的划分有些武断,但是我也并不坚持数字上的不可变更。我只相信我的主要观点。这个观点是:人按照天性法则,大致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低级的人(平凡的人),也就是,可以说,他们是一种仅为繁殖同类的材料;而另一类则是这样的一种人,就是说,具有天禀和才华的人,在当时的社会里能发表新的见解。当然,这样划分是可以分得无限地细的,但是这两类人的区别是相当显著的:第一类人就是一种材料,他们大抵都是天生保守、循规蹈矩、活着必须服从而且乐意听命于人。在我看来,他们有服从的义务,因为这是他们的使命,而他们也认为,这根本不是什么有损尊严的事。第二类人呢,他们都犯法,都是破坏者,或者想要破坏,根据他们的能量来说。这些人的犯罪当然是相对的,而且有很大的差别;在各种不同的声明中,他们绝大多数都要求为着美好的未来而破坏现状。但是为着实现自己的理想,他甚至有必要踏过尸体和血泊,依我看,他也能忍心去踏过血泊,——但这要看理想的性质和理想的规模,——您得注意这点。
但不必大惊小怪:群众差不多从来不承认他们有这种权利,会处决或绞死他们(或多或少)。这样的处置是完全公正的, 完成了他们那保守的使命;但是到下几代这样的群众又会把被处决的人们供 奉在台座上,向他们顶礼膜拜(或多或少)。第一类人永远是现代的主人, 而第二类人则永远是未来的主人。第一类人保持着这个世界,增加他们的数目;而第二类人推进这个世界,引导它走向目标。这些人或那些人都有同等的生存权利。总之,我认为他们都有同等的权利,——vive la guerre éternelle,自然,直到我们建立新耶路撒冷!”
Я не тебе поклонился, я всему страданию человеческому поклонился 我不是向你下跪,而是向人类的一切苦难下跪。
“一个穷人杀死了一个富人叫犯罪,千万个穷人杀死了千万个富人叫自由平等博爱。”
“想起鲁迅的《死火》:上下四旁无不冰冷,青白。而一切青白冰上,却有红影无数,纠结如珊瑚网。我俯看脚下,有火焰在。(……)我终于碾死在车轮底下,但我还来得及看见那车坠入冰谷中”
红与黑
[法]司汤达/Stendhal
他无疑比同时代的所有法国大作家都进步得多。一八二九年秋天,当他提笔写下《红与黑》的第一页手稿时,夏多布里昂还在为复辟政权效命,巴尔扎克还在为封建阶级的败落而兴叹,雨果刚刚挣脱保王主义幽灵,他却作为一个老雅各宾党人,已经在长期斗争中亲身体察、透彻研究了法兰西的历史运动和社会现实。
司汤达的笔墨主要还是用于刻画法国复辟王朝后期的政治斗争。复辟既是旧贵族和大资产阶级的妥协,那么,像一切妥协一样,自必包含某些力量的平衡,但也必然是不稳定的平衡。获得了大部分政治权力的封建阶级,总妄图恢复对国家的绝对统治和昔日的全部特权;随着资本主义生产不断发展而日益壮大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雄心勃勃。事实上,自一八一四年以来,这两个阶级以争夺统治权为重心的政治斗争从未间歇。一八二四年极端保王党领袖查理十世登台后,斗争更达到你死我活的白热化程度。小说红与黑的一个突出成就,便是对法国历史的这个关键时期的政治状况,作了真实而深刻的艺术写照。
为了突出人物的内心世界,司汤达不仅要尽量减少物质世界的干扰,而且也强调把内心活动写得尽量简洁。他的自传性小说《亨利·布吕拉的一生》,以这样一句话作为结束:“再温柔动人的感情,如果琐琐屑屑地道来,也会受到损害。”司汤达深知利弊,所以他的主人公的心理活动无论多么丰富,他总诉诸凝炼的几笔。
一丛丛茁壮的栗树把山坡每一个细小的起伏都显示出来。
我要指责的是当局规定修剪忠诚大道上的那些茁壮的悬铃木,甚至剪得残缺不全的野蛮方法。它们巴不得能有我们在英国看到的那种雄伟壮丽的外形,而不是树冠低低的、圆圆的、扁扁的,看上去像最粗俗的蔬菜。
Then there were sighs,the deeper for suppression, And stolen glances,sweeter for the theft And burning blushes,though for no transgression. Don Juan,C. I,st. 74
But passion most dissembles,yet betrays,Even by its darkness; as the blackest skyForetells the heaviest tempest Don Juan,C. I. st. 73
“一块石头落下来是因为它有重量。难道我将永远是个孩子吗?我什么时候才能养成这个好习惯,完全根据这些人出的价钱来出卖我的灵魂?如果我希望受到他们的,也受到我自己的尊重,那就应该让他们明白,是我的贫困在跟他们的财富打交道,而我的心离开他们的蛮横无理有上千法里远,它处在一个很高很高的星球上,他们那些渺小的表示,不论是毁誉还是褒贬,都不能达到。”
现在轮到于连说话了,他已经不耐烦地等了有一个半小时。他的答复是完美无缺的,尤其是长得像一篇主教训谕。它什么都提到了,然而又什么都没有明白地说出来,同时可以在里面找到对德·雷纳尔先生的尊敬,对维里埃尔的公众的敬重,以及对鼎鼎大名的专区区长的感戴。这位专区区长发现对方比他自己还要虚伪狡猾,不免大吃一惊,他试图得到一些明确的答复,但是枉费心机。于连非常高兴,他抓住这个锻炼的机会,换了另外的措辞来重新开始答复。
他们领着他参观这所房子,里面的一切都是华丽的、崭新的,他们还把每一件家具的价格报给他听。但是于连发现房子里面总显得有些卑鄙龌龊,带着一股偷来的钱财的气味。所有的人连仆人在内,看上去都好像在装出一副坚定的神色,来对付外来的蔑视。
这句话对于连说来太过分了;他已经有了适应他的职业的风度,却还没有适应他的职业的心肠。尽管他的伪善态度经常不断得到锻炼,他还是感到一颗很大的泪珠沿着他的脸颊滚下来。他企图用绿玻璃杯把它挡住,但是要他津津有味地品尝莱茵葡萄酒,那是绝对不可能的了。“禁止他唱歌!”他对自己说,“我的天主啊!而你居然容许!”
“对你说来,”这个自由党选举人说,“结果不外乎是得到政府的一个职位,那样一来你不得不做出一些会在报纸上受到诽谤的事。我将从你蒙受的耻辱中得到你的消息。请你记住,即使从金钱的角度来说,从自己是主人的木材生意里挣一百路易,也比从一个政府那里接受四千法郎有价值,哪怕这个政府是所罗门王的政府。”
“相比于英国小说,法国小说更有种“装腔作势”的浮夸气息:爱情、金钱、罪恶⋯⋯就像书里写的“虚荣心差不多变成了这个城市的唯一热情,而这个城市的人是那么有才智。这本书的主题应该叫做“一个法国凤凰男的发迹史”或者“贵族教廷生活腐朽录”。于连是彻彻底底的凤凰男,他勾引贵妇,最初的目的都是征服。通过征服她们来满足所谓自尊,好像跟贵妇发生关系他也变得高尚起来。这种行为跟狗在名贵的沙发上撒尿,就以为那是它的地盘一样。而从书中,更多读出的是贵族和教廷的腐朽。严格的礼仪让生活充满仪式感,但是人们却没有变得更高贵,而是用不动声色的方式中伤他人。例如觊觎女继承人财产而献媚的男人,为了教廷职位不惜践踏法律、打着“忏悔”名义收集别人的教士、孤立名誉受到了损害妇女的贵族等。那个年代的法国,罪恶都开出了花”
如何成为一个妖孽
胡紫微
感受性的文字好像自慰,有就有了,需要叫得很大声么。更何况,你的那些所谓念头,也不一定真的有人要听。
后来,成长了些,慢慢活明白了一些事,知道了很多的不甘心,来源在于未及发生。活到最后,我们总是宁可因为做了什么而后悔,也不愿意因为错过什么而抱憾。既然举心动念,无非是罪,那就不要把念头只是隆重地供奉在心里吧。你写了,别人要不要听,也是别人的因缘,何必把众生的因果背负在自己身上。太自矜了,反而是因为在乎。
弗吉尼亚·伍尔夫是一个锻造词语的能手。她曾说,在女性体验和语言相遇的一刹那,能够折射出这一性别的声音具有的某种完美的特点。这个特点由伍尔夫式的语词来形容就是:漂浮、抑制、急速滑向中心。
写作,有点像走夜路,大声说出来,不过是为了给自己壮胆。人生是一场夜路,我们且歌且行,用内心制造的热闹遮掩那来自无量劫的忧伤。虽然一路荒凉,虽然路尽之后也未必是天亮。
有粗俗活泼的趣味,正好可以对冲你幽暗曲折的内心。特逗,不熟就没什么废话,熟了就抄你后路,直言不讳,妙语连珠 。
不用问,你也应该猜得出,我是那种活得漏洞百出的人。其实漏洞百出的性格,如果够善良,也未尝不是一种迷迷糊糊的粉可爱——韩剧里的女主角通常都那样。我的麻烦是,除了漏洞百出,我还挺计较的。也就是说,足够贪。
我经常觉得可以不活了,崩溃起来有点像歇斯底里的老太太。其实,真到那份儿上了,真舍不得死。崩溃,是一次性的行为艺术。真崩溃的人都已经不住在这个世界上了。经常把崩溃挂在嘴边上的人,离崩溃还有八万由旬吧至少。
中国的文学作品里,着力写女子的,不过那么几部,那么几位。归纳起来,无外乎红颜祸水,或者红颜薄命。要么被男人砍掉脑袋身上穿了几个透明的窟窿,要么为男人殉节自挂东南枝,要么被男人辜负流落烟花柳巷或者苦瓦寒窑,在死和生不如死的归宿前认了命。那些伴着青灯古佛了此残生的,已经算留得余庆。两千年的中国女子,满纸只写了“苦情”两个字。
人生一事不为则太长,欲为一事则太短
你不能说叶问和宫二没有爱情,但是实际上什么也没发生。不过是“我心里有过你”和一颗大衣的扣子,闲闲的几句话,就这样过掉了一生。有人说,这是发乎情止乎礼,是老式的爱情。但是,我其实并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别的爱情。感情不分容易和难,分深浅。最深的感情,是不忍心看着它结束,看着他走。办法只有一个,压根儿不让它开始,什么也不让它发生。有一种爱,忍住了一天,这一天就是你的,忍住了一生,就保全了一世之情。这是个悖论,可是也只有如此。宫二这么想,叶问也这么认了。这就是知音。
遇到难处,中国人向来选择退却但坚持。我们讲持久战,伟大和转机都是熬出来的。女人更讲“熬”。为家庭为子嗣为了一柜子死不带去的细软为了身边躺着的这个人,把自己的心灵细细切碎了熬一锅别人的鸡汤。
玉娇龙和宫若梅,一个主动放弃生命,一个主动放弃了生活,或者叫生机,选择在一个大年三十的夜里结束了自己的未来。她们为了自在和尊严,拒绝被渗透,拒绝被规定,拒绝被放置。她们刚勇热烈,是中国女性这部画卷里最出挑的细节。如果一个女人的悲剧或者喜剧,不再是男人,我们说,这个女人就活出了气象。
“老觉腰金重,睡慵枕玉凉”
“这个世界疯狂,腐败,没有人性。你却一直清醒,温柔,一尘不染。
我很在乎一个人长得好看不好看,几乎只选择跟长得好看的人交往,尤其是年过四十以后的人。道理很简单,一个人过了四十岁,必须为自己那张脸负责了。因为相由心生。因为他的容貌就是他灵魂的样子。这个好看不是美貌,它是举手投足的赏心悦目,是眉梢眼角的风调雨顺,是看上去和心里头两下里都舒服。我不相信一个形容猥琐囚首丧面的人会是一个胸怀坦荡内心磊落的君子。如果你实在要找例子,去看看报纸的时政版吧。
见过那种女人么,那种强势的女人,你的某个上司、主管、同行,或者擦身而过的名媛。她们总是驾着一片乌云,黑压压掩杀而来。她们设定目标,搭建模型,势如破竹地推进,推土机般碾轧过别人的生活和自己的心灵。她们是分秒必争的人,分毫必争的人,寸土必争的人。这个实惠是我的,这个荣耀是我的,这个位置是我的,这个男人是我的……她们是十里长街,不是通幽的曲径,她们的人生是一曲颂歌,磅礴却无法降下调门稍作辗转。她们行动起来快得就像离弦的箭,刻不容缓,弹无虚发。她们的觉知力往往特别强,聪明绝顶能量巨大。但是觉知力有多强,分别心就有多重。任何人在她们那儿,只分为两种:有用的和无用的。所以你要么被她空气般无视,没有存在感,要么被她拣选砌入她的生活,成为她人生大厦的一砖一瓦。
如果必须选择,是练达一点,还是清澈一点?是进取一点,还是善良一点?如果必须拿灵魂与魔鬼交换,你倒是换也不换?这是作为一个职业妇女,一个成功的职业女性,或许每天都要面对的问题。它不尖锐,却一直存在,不知不觉间,磨损你的心,或者柔软你的心。
内心不舒展的女性会有一张什么样的面孔,就看看今天的邓文迪。这是多少顶级化妆品和前沿的美容术都束手无策的脸。而嗔恨最容易瓦解一个女人的美,使你看上去怎么都有点不舒服。而这点儿不舒服来自过于鲜明的目的性。根本上说,美和目的性是不相容的。美是没有目的的,是具足圆满、安然无恙的存在。美本身就是目的。而目标感就像一节外挂的车厢,如何装饰也难浑然天成。
有一个判断你肯定认同。这世界上聪明的女人很多,智慧的女人却凤毛麟角。从聪明到达智慧的直通车有没有我不知道。但是我想,如果聪明的女人能够聪明到有所禁净戒,比如永远不拿灵魂做交易,永远不与魔鬼攀援,她兴许就离智慧近了一步。如果在有所不为的人生里还能允许内心留有片刻的安宁,知止而后不攻取,不随外物起舞,而可以定下心神,花两个小时择一捆紫根韭菜,包一顿大馅饺子,度过一个满室生香的下午;或者宕开一笔,用一朵花开的时间,倾听一朵花开的声音,消磨一个无所用心的清晨。我不知道那算不算活着的智慧,但是我知道,当你的周围万籁俱寂,幸福现前。
这是一个超级老的民间传说;这是一个被从古典浪漫主义到现代解构主义几乎所有文学语汇反复表述的文本;这是一个被几乎所有的行业翘楚成功打磨过的大众娱乐的范本——冯梦龙的话本,李碧华的小说,徐克的电影,还有那部当年万人空巷至今犹闻在耳的《新白娘子传奇》……这样的珠玉在前,这样的几乎已无话可说、无新可创、无能为力的烂熟的经典,话剧《青蛇》,却仍然选择在2013年的仲春,猱身而上,在针尖上起舞。很显然,导演田沁鑫选择了一条特别不讨好的路。
爱情不是用来沦陷的,而是用来处置的;男人不是用来敌视的,而是用来超越的。
很多女人,尤其是年轻的女人,最大的人生理想无非是找到一个对的男人,之后一辈子绑定在他身上,成为他的副卡,靠着他预支自己的大部分人生。女人的悲剧太半源自于此。而这部电影至少告诉你一件事,根本不存在所谓对和错的男人。男人本不是你人生的答案。更不是可以安放人生的靠得住的解决方案。总的来说,男人是个问题。你需要把这问题摆平了,生活才得圆满。或者呢,你被这问题摆平了,人生虽然破碎,然而你将获得成长。影片的四个女主人公,一个得到了看上去的圆满,一个破碎了,另外两个,获得了成长。
在超越男人这件事上,女人的结局无外乎三种。打个爬山的比方吧。有一种呢,一辈子艰苦跋涉,恨过,爱过,嫁了,从了,疲了,累了,最终匍匐在山脚下,主动选择把自己的内心格式化,一辈子只面对着这一堵山墙过活,时时堵着心。就比如黎维娟。第二种女子,经过艰苦跋涉,她登上了山顶。这时候,当世界终于踩在脚下的时候,她终于发现,她看见了风景,这风景来自内心,那么美,那么丰富,令人心旷神怡。于是,她的人生开始了另一段故事,这个故事往往与自我修持心灵成长有关,沿路仍然会有很多的精彩,但已和脚下的这位男士无关。就比如郑微。所以有话,所有有境界的女子,都曾经有过一位逆度她的男人。还有一种女子,经过艰苦跋涉,她也登上了山顶。但是神奇的是,她并没有爱上这座山,而是爱上了攀爬这项运动。于是她们变了。她们内心坚定,目光清澈,一路小跑,欢快地穿越在生殖器的丛林里,并不稍作停留。而男人对于她们来说,分成了简明的两种,能睡的和不能睡的。这类女子,通过物化男人,解脱自己。这样的例子,在影视作品里不多,在生活里不少。超越不了男人的人生,是被各种心碎煎熬的人生;超越了男人的人生,是也无风雨也无晴,旷达却终不免苍凉的人生。男人,无一不是承欲而来;女人,大多难脱情执深重。《致青春》大概说清了这个实相。
男人不遗余力地争抢社会资源、为功名利禄拼死角斗的时候,在男人异化、社会异化的进程中,女性的态度和选择起了多大作用?是仅仅推波助澜还是致命的推手?在男人的玩世不恭和薄幸之中,女人的功利和冷漠要占多大功劳?女人,你的所谓爱中,有多少成分是这个人,这个活生生的肉体和他的心灵,有多少是外在的光环和社会礼俗赋予他的可变现的所谓价值?你的爱和真实的他之间到底有多大鸿沟?你的欢笑和泪水有多少是真诚的,多少是深度迎合庸俗的时下和时下的庸俗的逢场作戏?最后,在男人带给你的悲剧中,有多少是你自导自演,并且需要自己来吞食的苦果?女人的有趣在于,她们对于同性的个体总是怀有天生的敌意,而对于女性作为整体的存在,总是抱有巨大的柔情去不由分说地理解她们的处境和选择。《了不起的盖茨比》讲述的就是一个自不量力的穷小子爱上了一个百万富翁的独生女的悲剧。身份的落差让她抛弃他就像抛弃一个心爱的玩具。盖茨比没有气馁,想方设法变成了一个超级富翁,希望重新赢回他的人生理想——黛西姑娘。她貌似找回了爱情。但是,这是多么脆弱的、随时可以破碎的廉价的爱情。在这个故事里,我们见识了盖茨比拒绝被物化的充满天真的理想主义,也见识了女人在似水柔情和动听的言辞下包裹的现实和龌龊。
我们还要隆鼻,每个希腊风的鼻梁上都印刻着我们对本种族的不自信。我曾经颇观察过一些做了隆鼻手术的姐妹,或者是明星的硬照,还没有发现过一只假鼻子让原来的脸看上去更好看的。对,没有一只。每只隆过的鼻子都是那么突然。一副跟嘴巴眼睛眉毛懒得呼应的傲慢样子,似乎随时在起劲地提醒路人,看喏,我是玻尿酸的哦。
有些人到现在还天真地认为,民主是某种纯洁无瑕的存在。民主,就像动画片里的魔术斗篷,神奇地一扫,社会的一切不公、腐败、贫困、暴力和邪恶就倏地不见了。电影《林肯》告诉我们,为了废除奴隶制这么“光辉”的宪法修正案,林肯纵容买选票,对政敌撒谎。政客们更是各怀心事:首先是无处不在的争吵。在国会里,各个党派各个利益集团吵成一团,就是美国政治最真实的工笔写照;其次是院外政治,买选票、贿选、利益输送无孔不入;再次是低效,整个过程充满着利益算计、折中、妥协,为了阳光下的法律流程而在暗地里完成的政治交易。斯皮尔伯格一点都不客气地展示了民主政体的种种阴暗面。然而,就是在这样一团混乱中,民意奇迹般地得到了体现,利益奇迹般地得到了平衡。通过这一个看似并不严密的民主机制,美国更是神奇地从伊利诺伊州选举了名不见经传的乡村律师,来领导国家度过历史最黑暗的时刻。
在这里,民主是妥协出来的,正义是商量出来的。这部电影告诉你,通过一个对于国家、人民有利的法律有多难,过程有多肮脏,结果有多惊险。但是它也告诉你,这一切都会发生。这就是民主。和专制制度比较起来,民主总是低效的,但是它也同时保障了决策总不会错得太远。所以,短暂的低效确保了长期的前行。毕竟,在正确的方向上龟行,也远远好过在倒行逆施的大道上飞奔而去。不是么?和专制制度比较起来,民主政治总是乱糟糟闹哄哄的。但是国会礼堂里的争吵和撕咬,却可以避免田野上鸦雀无声的血腥。和专制制度比较起来,政治人物是更多监管更少威势的,但是却并不妨碍这个国家基因里最优质的个体总是能够被及时发掘出来,哪怕他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残疾人,也可以带领国家战胜世界上最残暴的对手;哪怕他是一个邮递员出身的乡巴佬,也可以带领国家走向统一,再造共和。因为,一个民主的政体,隐藏在各种阴暗和混乱后面的,是人类精神里一样闪闪发光的东西: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中文多,英文少。在大段大段令你信心满满的方块字中,英文单词偶尔露峥嵘,它很神奇地不再像是原来那么令人生厌的外国蚂蚁,倒像提子饼干中人见人爱的葡萄干,间或换一下口感,成了珍贵的小点缀。别小看这一点,很符合教育心理学。
我猜想,小津一定是一个特别知道自己不要什么的导演。知道自己要什么,就知道了欲望的出处。知道自己不要什么,就知道了欲望的边界。有了边界,欲望才有了一个固定的形状,可感的温度和可以触摸的质地。知道自己不要什么,是要什么的前提。可惜绝大多数导演并不在意这一点,或者想到了也没有足够的能力把它提炼出来。有胆量而且有能力自设疆域画地为牢的,纵观世界电影史上没有几个人。比如卓别林只拍悲喜剧,希区柯克只拍悬疑,昆汀只拍邪典。这几个,无一不是独步天下的大师。
如果说日本电影的两极,一端是浓墨重彩的史诗巨片,一端是大味至淡的家长里短,那么黑泽明拽住了红线的一头,小津则拽住了另一头。
《秋刀鱼的味道》结尾,爸爸参加完女儿的婚礼,一个人转到酒馆里喝酒。老板娘看着穿着庄重的黑色燕尾服的老头,搭讪着:“怎么?刚参加完葬礼么?”老头嘟囔了一句:“嗯,差不多吧。”小津的电影不是悲剧,却有着弥漫的悲剧性。这种悲从中来的感受来源于正常的幻灭,你眼睁睁看着却无法阻止,甚至无从表达的无常和轮回。小津式的痛不是那种一刀两断后的撕心裂肺,而是丝丝缕缕中柔肠寸断。
鲁迅说:“我一向不相信昭君出塞会安汉,木兰从军就可以保隋;也不信妲己亡殷、西施沼吴、杨妃乱唐那些古老话。我以为在男权社会里,女人是绝不会有这种大力量的,兴亡的责任,都应该男的负。但向来男性的作者,大抵将败亡的大罪,推在女性身上。这真是一钱不值的没有出息的男人。”
生了出来,洗干净了,大夫把我抱给我妈看,一边说着吉利话,大胖闺女,长得挺俊的,像你。据老太太后来无数次回忆的那样,一看小包袱卷里的我,我妈挣扎着从床上坐了起来,“您确定这个小怪物像我么?”这个模样,按我妈的描述,也确实太寒碜了:红红的小鼓脸,硕大的脑门儿。眼睛还没睁开,水汪汪的大眼泡,肉乎乎的。大长胳膊大长腿,无力地耷拉着。两个腮帮子几乎无肉,所以就显得脸格外长,还有中间那只硕大无比的大鼻子……我妈当时大概表达了某种你“真觉得这像我么,肯定不是抱错了”之类的顾虑,大夫指着我的小脑袋瓜安慰我妈说,这叫高鼻梁,这叫杏核眼,手长脚长准长大个子。之后又补充说,我们看多了,你们孩子真不算太难看的。听了这话,我妈终于哭出了声。我妈强忍眼泪,一边像所有妈妈第一次看见自己的孩子那样,开始掰着我数脚指头、手指头。结果发现除了两个小拇指微微往里弯了一截,其他还算齐全。当然,鉴于脸已是这样,对于长得略显潦草的小手指头,也就无心吐槽,只有照单全收了。
情人/L’Amant
[法]玛格丽特·杜拉斯/Marguerite Duras
我身上穿的是真丝的衣衫,是一件旧衣衫,磨损得几乎快透明了。那本来是我母亲穿过的衣衫,有一天,她不要穿了,因为她觉得这件裙衫色泽太鲜,于是就把它给我了。 件衣衫不带袖子,开领很低。是真丝通常有的那种茶褐色。这件衣衫我还记得很清楚。我觉得我穿起来很相宜,很好。我在腰上扎起一条皮带,也许是我哪一个哥哥的一条皮带。那几年我穿什么样的鞋子我记不清了,只记得几件常穿的衣服。多数时间我赤脚穿一双帆布凉鞋。我这是指上西贡中学之前那段时间。自此以后,我肯定一直是正式穿皮鞋的。那天我一定是穿那双有镶金条带的高跟鞋。那时我穿的就是这样一双鞋子,我看那天我只能是穿那双鞋的。我上中学就穿这样一双晚上穿的带镶金条带的鞋。我本意就是这样。只有这双鞋,我觉得合意,就是现在,也是这样,我愿意穿这样的鞋,这种高跟鞋还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穿,它好看,美丽,以前我穿那种平跟白帆布跑鞋,运动鞋,和这双高跟鞋相比都显得相形见拙,不好看。 在那天,这样一个小姑娘,在穿着上显得很不寻常,十分奇特,倒不在为一双鞋上。那天,值得注意的是小姑娘头上戴的帽子,一顶平檐男帽,玫瑰木色的有黑色宽饰带的呢帽。 她戴了这样的帽子,那形象确乎暧昧不明,模棱两可。 这顶帽子怎么会来到我的手里,我已经记不清了。我看不会是谁送给我的。我相信一定是我母亲给我买的,而且是我要母亲给我买的。唯一可以确认的是:削价出售的货色。买这样一顶帽子,怎么解释呢 在那个时期,在殖民地,女人,少女都不戴这种男式呢帽。这种呢帽,本地女人也不戴。事情大概是这样的,为了取笑好玩,我拿它戴上试了一试,就这样,我还在商人那面镜子里照了一照,我发现,在男人戴的帽子下,形体上那种讨厌的纤弱柔细,童年时期带来的缺陷,就换了一个模样。那种来自本性的原形,命中注定的资质也退去不见了。正好相反,它变成这样一个女人有拂人意的选择,一种很有个性的选择。就这样,突然之间,人家就是愿意要它。突然之间,我看我自己也换了一个人,就像是看到了另一个女人,外表上能被所有的人接受,随便什么眼光都能看得进去,在城里大马路上兜风,任凭什么欲念也能适应。我戴了这顶帽子以后,就和它分不开了。我有了帽子,这顶帽子把我整个地归属于它,仅仅属于它,我再和它分不开了。那双鞋,情况应该也差不多,不过,和帽子相比,鞋倒是其次。这鞋和这帽子本来是不相称的,就像帽子同纤弱的体形不相称一样,正因为这样,我反而觉得好,我觉得对我合适。所以这鞋,这帽子,每次外出,不论什么时间,不论什么场合,我到城里去,我到处都有穿它戴它,和我再也分不开了。
从来不讲什么你好,晚安,拜年。从来不说一声谢谢。从来不说话。从来不感到需要说话。就那么呆在那里,离人远远的,一句话不说。这个家庭就是一块顽石,凝结得又厚又硬,不可接近。我们没有一天不你杀我杀的,天天都在杀人。我们不仅互不通话,而且彼此谁也不看谁。你被看,就不能回看。看,就是一种好奇的行动,表示对什么感到兴趣,在注意什么,只要一看,那就表明你低了头了。被看的人根本就不值得去看。看永远是污辱人的。交谈这个字眼是被禁止的。我认为这个字在这里正表示屈辱和骄横。任何一种共同关系,不论是家庭关系还是别的什么,对于我们这一家人来说,都是可憎的,污蔑性的。我们在一起相处因为在原则上非活过这一生并为之深感耻辱不可。我们共同的历史实质上就是这样的,也就是这个虔诚的人物——这个被社会谋害致死的——我们的母亲的三个孩子的共同历史的内涵。我们正是站在社会一边将我们的母亲推向绝境。正因为人们这样对待我们的母亲,她又是这么好,这么一心信任人,所以我们憎恨生活,也憎恨我们自己。
战争我亲眼看见过,那色调和我童年的色调是一样的。我把战时同我大哥的统治混淆不清。这无疑因为我的小哥哥死于战时:是人的心坚持不住,退让了,像我说过的那样。我相信在战时我一直不曾见到那个大哥。他是死是活,知与不知,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我看战争,就像他那个人,到处扩张,渗透,掠夺,囚禁,无所不在,混杂在一切之中,浸入肉体、思想、不眠之夜、睡眠,每时每刻,都在疯狂地渴求侵占孩子的身体、弱者、被征服的人民的身躯——占领这最可爱的领地,就因为那里有恶的统治,它就在门前,在威胁着生命。
大家走后,回到自己的住处,都有这样一种异样的心情,仿佛做了一个噩梦,同不相识的人厮混了几个小时,明知大家彼此一样,素昧生平,互不相知,就那么空空度过一段时间而毫无着落,既没有什么属于人的动机,也没有别的因由。就像是在第三国国境线上过境、乘火车旅行、在医生的候诊室里、在旅馆、在飞机场坐等,就像这样。
玛丽-克洛德·卡彭特,我总是看她,几乎时时都看她,这样看她,她觉得很别扭,可是我禁不住还是要看。我看她,为要知道玛丽·克洛德·卡彭特,知道她是谁。为什么她在这里,而不是在别处,为什么她千里迢迢从波士顿来,为什么很有钱,为什么我们对她这样不了解,什么都不了解,没有一个人了解,为什么她经常请客,不请又好像不行似的,为什么,为什么在她的眼里,在她眼目深邃的内部,在她目光的深处,有一个死亡的质点,为什么,为什么?玛丽-克洛德·卡彭特。为什么她穿的衣衫件件都有我不知道是什么不可捉摸的东西,所有那些衣衫竟又不尽是她自穿的衣衫,仿佛那衣衫同样又可以穿在他人身上,为什么。这些衣衫无所属,没有特征,端庄合乎法度,色调鲜亮,白得像隆冬季节的盛夏。
贝蒂·费尔南代斯。对男人的回忆不会像对女人的回忆那样,在恍然若有所悟的光彩中显现,两种回忆不相像。贝蒂·费尔南代斯。她也是一个外国人。只要提起名字,她立刻就浮现在眼前,在巴黎一条街上,她正在巴黎的一条街上走过,她眼睛近视,她看不清,为了看清她要看到的对象她得两眼眯起来看,这时,她才微微举手向你致意。你好你好,你身体好吗?至今她不在人世已经很久了。也许有三十年了。那种美雅,我依然记得,现在要我忘记看来是太晚了,那种完美依然还在,丝毫无损,理想人物的完美是什么也不能损害的,环境,时代,严寒,饥饿,德国的败北,克里米亚真相——都无损于她的美。所有这些历史事件尽管是那么可怕,而她却超越于历史之上,永远在那条街上匆匆走过。那一对眼睛也是清澈明亮的。身上穿着浅红色旧衣衫,在街上的阳光下,还戴着那顶沾有灰尘的黑色遮阳软帽。她身材修长,高高的,像中国水墨勾画出来的,一幅版画。这个外国女人目无所视地在街上踽踽而行,路人为之驻足,为之注目,赞叹她的美雅。就像是女王一样。人们不知她来自何方。所以说她只能是从异域而来,来自外国。她美,美即出于这种偶然。她身上穿的衣装都是欧洲老式样的服饰,以及织锦缎的旧衣,成了老古董的套头连衣裙,旧幔子做的衣服,旧衬裙,旧衣片儿,成了破衣烂衫的旧时高级时装,蛀满破洞的旧狐皮,陈年古旧的水獭皮,她的美就是这样,破破烂烂、瑟瑟发抖、凄凄切切的,而且流落异乡、飘零不定,什么都不合体,不相称,不论什么对她都嫌太大,但是很美,她是那样飘逸,那样纤弱,无枝可依,但是很美。自头顶至身躯,她生成就是这样,无论是什么只要和她一接触,就永远成为这种美的组成部分。
海伦·拉戈奈尔在长凳上紧靠着我躺着,她身体的美使我觉得酥软无力。这身体庄严华美,在衣衫下不受约束,可以信手取得。我从来没有见过这样的乳房。我从来没有接触过。海伦·拉戈奈尔,她对什么都不在意,她在寝室里裸露身体来来去去全不放在心上,海伦·拉戈奈尔是不知羞的。万物之中上帝拿出来最美的东西,就是海伦·拉戈奈尔的身体,上体附有双乳仿佛分离在体外,它们的姿形意态与身材高度既相对应又调和一致,这种平衡是不可比拟的。胸前双乳外部浑圆,这种流向手掌的外形奇异极了,没有比它更神奇的了。即使是我的小苦力小哥哥的身体也要相形见绌。男人身体的形状可怜,内向。但是男人身体的形状不会像海伦·拉戈奈尔身体那样不能持久,计算一下,它只要一个夏天就会消损毁去。
海伦·拉戈奈尔身体略为滞重,还在无邪的年纪,她的皮肤就柔腴得如同某类果实表皮那样,几乎是看不见的,若有若无,这样说也是说得过分了。海伦·拉戈奈尔叫人恨不得一口吞掉,她让你做一场好梦,梦见她亲手把自己杀死。她有粉团一样的形态竟不自知,她呈现出这一切,就为的是在不注意、不知道、不明白它们神奇威力的情况下让手去揉捏团搓,让嘴去啮咬吞食。
堤岸的情人,对这个正当青春期的小小白种女人一厢情愿甚至为之入迷。他每天夜晚从她那里得到的欢乐要他拿出他的时间、他的生命相抵。他几乎没有什么话可以对她说了。也许他认为他讲给她听的有关她的事、有关他不理解、不能也不知怎么说的爱,她根本就不可能理解。也许他发觉他们从来就不曾有过真正的交谈,除非夜晚在那个房间里哭泣呼叫之中曾经相呼相应。是的,我相信他并不知道,他发现他是不知道。
他注目看着她。他闭上眼也依然还在看她。他呼吸着她的面容。他呼吸着眼前的一个孩子,他两眼闭着呼吸着她的呼吸,吸取她身上发出的热气。这身体的界限渐渐越来越分辨不清了,这身体和别的人体不同,它不是限定的,它没有止境,它还在这个房间里不断扩大,它没有固定的形态,时时都在形成之中,也不仅仅在他所见的地点存在,同时也存在于别的地方,它展现在目力所及之外,向着运动,向着死延伸而去,它是柔韧多变的,它在欢乐中启动,整体随之而去,就像是一个大人,到了成年,没有恶念,但具有一种令人恐惧的智能。
动身启程。旅程的开始永远都是这样。遥远的行程永远都是从海上开始的。永远是在悲痛和怀着同样绝望的心绪下告别大陆的,尽管这样,也阻止不了男人动身远行,比如犹太人,有思想的人,还有只愿在海上旅行的旅行者,尽管这样,也阻止不了女人听任他们弃家出走,她们自己却从来不肯出门远行,总是留在家里,拘守故土、家族、财产,坚持必须回家的理由。几百年的时间,乘船旅行使得旅人变得比我们今天的旅行者更加迟钝,更带有悲剧性。旅行的时间当然与空间距离一样长。人们对人类在海上和陆地旅行这种缓慢的速度,已经习以为常,对于迟误,等候风向,等待天气转为晴朗,遇难,烈日,死亡,也习以为常了。这个白人小女孩所见到的那些大轮船已经是世界上落后的班船。在她年轻的时候,最早出现的飞机航线已经设立,势必将逐渐取代人类在海上长途跋涉。
开船的时刻到了,三声汽笛长鸣,汽笛声拖得很长,声音尖厉,全城都可以听到,港口上方,天空已经变成黑魆魆一片。于是拖轮驶近大船,把它拖到河道中心。拖过之后,拖轮松开缆索,返回港口。这时,轮船还要再一次告别,再次发出那可怕的叫声,那么凄厉,让人觉得神秘难测,催人泪下,不仅旅人下泪,使动身远去的人哭泣,而且使走来看看的人以及没有明确目的来到这里的人、没有什么可思念的人听了也落下泪来。
海上没有风,乐声在一片黑暗的大船上向四外扩展,仿佛是上天发出的一道命令,也不知与什么有关,又像是上帝降下旨意,但又不知它的内容是什么。这少女直挺挺地站在那里,好像这次该轮到她也纵身投到海里自杀,后来,她哭了,因为她想到堤岸的那个男人,因为她一时之间无法断定她是不是曾经爱过他,是不是用她所未曾见过的爱情去爱他,因为,他已经消失于历史,就像水消失在沙中一样,因为,只是在现在,此时此刻,从投向大海的乐声中,她才发现他,找到他。
城里的喧闹声很重,记得那就像一部电影音响放得过大,震耳欲聋。我清楚地记得,房间里光线很暗,我们都没有说话,房间四周被城市那种持续不断的噪声包围着,城市如同一列火车,这个房间就像是在火车上。窗上都没有嵌玻璃,只有窗帘和百叶窗。在窗帘上可以看到外面太阳下人行道上走过的错综人影。过往行人熙熙攘攘。人影规则地被百叶窗横条木划成一条条的。
城市的声音近在咫尺,是这样近,在百叶窗木条上的摩擦声都听得清。声音听起来就仿佛是他们从房间里穿行过去似的。我在这声音,声音流动之中爱抚着他的肉体。大海汇集成为无限,远远退去,又急急卷回,如此往复而已。
白昼的景象我已记不清了。日光使各种色彩变得暗淡朦胧,五颜六色被捣得粉碎。夜晚,有一些夜晚,我还记得,没有忘记。那种蓝色比天穹还要深邃渺远,蓝色被掩在一切厚度后面,笼罩在世界的深处。我看天空,那就是从蓝色中横向穿射的一条纯一的光带,一种超出色彩之外的冷冷的熔化状态.
她说:忽然间在世界这片经纬密布的织物上,你面积很小的脸部有一根纬线突然变得脆弱易断了,那情形差不多等于一根手指勾住一根丝线,丝线将断未断。她说她的错乱是从那晚他熟睡时开始的,当时她发现了——同时也察觉出这张脸和世界万物的终点有所不同——他俩有着一样的归宿,那就是他俩已被双双卷走,被运动着的时间用同一种方式研烂磨碎,直到世界重新获得那根光滑的纬线。
我自以为我在写作,但事实上我从来就不曾写过,我以为在爱,但我从来也不曾爱过,我什么也没有做,不过是站在那紧闭的门前等待罢了。